市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荆门市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2015-08-15 00:52:54谢冀源李晓涛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年31期
关键词:园林局荆门市游园

谢冀源 李晓涛

(荆门市财政局 湖北 荆门;荆门市园林局 湖北 荆门)

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市级公共基础设施是彰显城市内涵、景观风貌、人文精神的重要承载体,具有改善城市生态、营造幽静环境、提供生活便利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等功能,同时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全面了解荆门市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市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摸清存在的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市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思路,笔者对荆门市市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具体见下文。

一、基本情况

1.设施分布

湖北省荆门市中心城区目前共有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市级公共基础设施37 处,总面积386.18 万平方米。其中,东宝区23 处,面积330.66 万平方米;掇刀区11 处,面积9.47 万平方米;高新区2 处,面积9.41 万平方米;漳河新区1 处,面积36.64 万平方米。另外,37 处市级公共基础设施中,综合性公园有东宝区龙泉公园、东宝山公园、生态运动公园,专类公园有天鹅湖公园,区域性公园有李宁郊野公园,其他为街头绿地性质,面积较小、分布分散。

2.管护机构

在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市级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主要由市园林局及其下设机构龙泉公园管理处、东宝山公园管理处和广场游园管理处负责,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在人员方面,从事管护工作的人员主要由单位职工、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组成,各类人员所占比例略有不同。从职能分工角度来看,单位职工和聘用人员大部分从事绿化生产管理、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亦有部分从事一线养护工作;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劳务合同和工作内容,绝大部分从事一线养护工作。

3.经费保障

经费按 以钱养事 的原则,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养护单位,所有经费包含人员工资、养护费用、水电费等。养护经费标准核定为:一般绿地为5.2 元/平方米/年;花化绿地6 元/平方米/年;公园、广场、街头游园为7.2 元/平方米/年;道路清扫保洁3.2 元/平方米/年;公厕3.5 万元/座/年。与周边地市相比,荆门市养护经费标准较武汉、襄阳、宜昌偏低,但在同级别地市中处于中上等水平。

城市绿地管护经费由市园林局以部门预算上报市财政,经核定后拨付年度管护经费。其中,对于新增绿地管护经费,每年年底由市园林局根据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统计上报新增绿地面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对新增绿地面积情况进行实地核验后再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对新增的绿地面积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4.设施维修

每年年初,设施管护单位将辖区范围内设施破损情况及费用概算统计上报市园林局。经市园林局审核,制定本年度设施维修计划报市住建委建设科审批,决定是否列入当年城建计划项目。

当年城建计划印发后,市住建委对相应的项目计划进行细化,制定下发本年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计划。市园林局根据市住建委印发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计划,对纳入计划的维修项目迅速组织实施,并按照工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监督考核

为提高工作质效,全面、客观、准确地量化考核工作实绩,市园林局按照层层负责和逐级考核的原则,制定了《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要点及要求》、《市园林局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方案》,通过目标责任制对相关单位、个人的职责分工进行量化、细化,并将考核得分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优罚劣、现场评分、当月兑现,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

二、存在问题

1.公共基础设施未入账

由于历史问题、制度问题等原因,市园林局作为市级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管理机构,并没有将所管护的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国有资产计入 公共基础设施 科目,作为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监督。这将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导致相关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准确地得到反映,不利于财政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处置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2.设施管理缺乏规划

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市级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目前主要是按年度申报植物补植和设施维修计划,经评审列入城建计划后,走工程程序。这种模式手续繁琐,效率不高,尤其是缺乏中长期规划,与中心城区发展规划要求和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造成发展目标不明确,直接影响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功能发挥。

3.管护资金压力大

一是目前我市的城市绿地管护经费均由市级财政承担,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绿地面积逐年增加,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涨,市级财政负担不断加大,受资金总量限制,导致了我市绿化管护经费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绿化管护经费存在缺口的实际困难;二是每年各类城管检查、各种城市创建活动都需要园林部门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进行突击和迎检期间的秩序管理与卫生保洁工作,很多工作已经超出了核定经费的管护范围,增加了管理成本。

三、对策建议

1.规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在理清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将市级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资产配置、登记与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与清查、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维护市级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提高市级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益;三是将绿化补植和设施维修纳入日常管护经费范畴,由于绿化补植和设施维修点多面广,单个点的工程量小,列入城建计划,程序复杂、效率低下,建议纳入日常管护经费范畴,并按照每年绿地管护经费总量,以一定比例核定绿化补植和设施维修经费,大型维修改造列入城建计划实施;四是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日常管护工作流程,节省管护管理成本,科学、统筹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提升工作质效,加大管护队伍培养建设力度,提高管护队伍的技术和素质,有效维护城市建设发展成果。

2.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

市级园林部门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及政策目标进行分析预测,结合 十三五 城市建设规划和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市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市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三年滚动预算,构建与三年滚动预算相适应的项目库,不断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结构,从而满足荆门城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于有一定收益能力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最大限度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

3.市区分级购买绿化管养服务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采取 统一管护、分级购买 的方式,中心城区的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市园林局负责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而管护经费则通过市区政府分级购买服务方式予以分担,即市级综合性公园、广场由市级财政出资购买服务;区级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由各辖区财政出资购买服务。另外,针对当前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绿化管护经费标准正常增长机制,从而保障市级公共基础设施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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