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海博
(甘肃农业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甘肃 兰州730070)
畜产品作为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之一。作为学习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笔者利用2014年暑假的时间,深入甘州、临泽、高台、山丹、民乐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畜牧业监管部门以及部分养殖小区(场户),对张掖市境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并结合自己的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认识。
2007年兽医体制改革以来,张掖市建立健全了市县动物防检疫监管和技术支撑机构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强力推行标准化生产规范,有力推动了张掖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连续7年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100%,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截止2014年6月底,张掖市畜禽饲养总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1 461.68万头(只)和538.85万头(只)。畜牧业产值和畜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26.32亿元和17.84亿元,畜牧业已成为农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主要渠道之一。
经过近7年的努力,张掖市市、县、乡三级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设立了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兽医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工作;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都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并实现了机构设置、编制配置、经费保证、人员选配、办公场所“五到位”;各乡镇兽医站加挂了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牌子,配备了设施设备,并确定专人开展检疫监督工作。张掖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网络初步形成。
按照方便群众,以利报检的原则,张掖市在全市设立产地检疫申报点700多个,在申报点竖立报检标志牌,向社会公布报检地点、电话等信息,建立了“乡镇站检疫员+村级协检员”为主要模式的基层产地检疫工作机制。全市58个乡镇全部开展产地检疫,18个定点屠宰厂(点)均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检疫员实施检疫,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严格执行24h值班制度,对过往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了各类疫病在境内的传入和流行。同时,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健全充实执法队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规范了行业生产经营行为。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连续开展了生鲜乳、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有力促进了畜产品安全生产。全市定期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种畜禽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清理整顿无许可证、无固定经营地点、无确定的经营范围的“三无”商贩,保障了投入品安全。目前,全市“三品一标”认证规模占全市畜禽饲养总量的48%。
按照“抓防疫就是抓安全、抓安全就是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治方针,集中统一行动,狠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过集中防疫和定期补免、查漏补缺,使猪、牛、羊的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了100%,杜绝了免疫空白点,消除了免疫死角,建立起了安全的免疫屏障,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张掖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借助农村赶集等有利时机,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广泛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控意识、扩大社会监督举报义务范围。同时,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始终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形成了广大养殖业者认可和全市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部分养殖场生产条件差,没有污物无害化处理和防疫、消毒设施;部分养殖场生产记录不健全、用药不科学、生产不规范。不少养殖户对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关心更多的是成本多少、产量高低、价格贵贱、管理难易,忽视了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养殖、加工、贮藏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较为被动,存在当事人不主动申报,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审核的问题,给动物疫病防控带来隐患。法人或个人在新建养殖场时,既不上报畜牧部门,也不经过畜牧兽医部门的审批,进入无门槛,导致部分养殖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部分兽药经营和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记录不全、生产车间废弃物清理不及时,化验仪器短缺,原料库没有标志,规章制度不能严格执行,生产设备陈旧简陋,工艺落后,生产环境差,购销记录不规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任务明确到人。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风,建立一支政策法规水平高、业务技术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把好源头关,严格动物贩运户、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环节监管,防止违禁投入品流入养殖环节;把好养殖关,杜绝饲喂违禁投入品现象;把好出栏关,落实好违禁投入品检测与产地检疫同步制度;把好屠宰关,严格违禁投入品检测与屠宰检疫同步制度;把好出入境关,坚决杜绝饲喂违禁投入品动物出入境内。
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与投建的标准化示范项目或其它养殖扶持项目挂钩,对通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优先惠及;逐步推进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争取获得政府支持,探索畜产品市场准入方案,逐步推进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由政府要求转为养殖业者主动要求的转变。
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抓好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真正构筑起坚固的免疫保护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的死亡率。
在全市兽医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防疫服务队伍,提高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福利待遇,增强对全市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能力。尽快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加大投入,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实现畜产品优质优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