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巴金“无政府主义”伦理观

2015-08-15 00:50穆士虎
长春大学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无政府主义巴金婚恋

穆士虎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安徽铜陵244000)

作为一位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的思想文化大师,巴金在其一生的文学创作活动中,始终践行着他所信奉的“爱人”的人生哲学。其“爱人”的人生哲学以“人道主义”为基础,在新中国建立之前,一度表现为“无政府主义”在他早期创作的家庭伦理小说及这类小说创造的新领域——早期“革命”题材小说中运用和发展。

“无政府主义”,作为20世纪初期流行的社会文化思潮之一,它以“反强权、反压迫、主张个性、社会解放,追求摆脱束缚,进而实现人性自由”为主要内容。“无政府主义”的这些主张对巴金早期家庭伦理小说影响巨大。巴金在其早期的家庭伦理小说的创作中,以他所接受的“人道主义”思想,结合他所理解的文学创作上的“无政府主义”理念,并努力尝试使两者浑然契合,在审视、批判以“男权主义”为核心的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同时,也以相当博大的胸怀,时刻关注着以“无政府主义”为特质的家庭新伦理文化。巴金的这种“与时俱进”的创作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其小说创作的“人文”内涵,并开启了其小说创作的新领域、新模式。

1 对“男权主义”封建旧伦理文化罪恶的批判

以“男权主义”为核心的旧伦理文化,赋予封建时代的男性,尤其是封建腐朽的男性尊长以能够“为所欲为”的强势地位。他们高高在上,享受特权,任由自己的性情、意志行事,毫不顾及子孙、下人们的死活,对下强力打压,肆意践踏。封建尊长的这种“专制”作风,直接造成了当时人世间一出出惨痛的人生悲剧。出身于封建旧伦理家庭的巴金,对此有独特的理解和深刻的认知。在其早期创作的系列家庭伦理小说中,他以所接受的“人道”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为武器,对以封建“男权主义”为核心的腐朽的旧伦理文化展开了无情的揭露与批判。

1.1 抨击封建“男权主义”伦理文化的专权霸道

封建“男权主义”的伦理文化赋予封建男性尊长以极大的权威,他们可以节制、决定子孙、下人的一切,而子孙、下人对封建尊长的决定,无论正确与否,都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能流露出任何不满,不得说一个“不”字,更不得“疾怨”和“非议”。否则,便被视为对封建尊长的“大不敬”而惨遭蹂躏与践踏。这种专权霸道的“家长作风制”和“家法衙门制”,可以说,在巴金早期的系列家庭伦理小说中到处可见。

“激流三部曲”中,高公馆的封建“至尊”高老太爷,就是一个“男权主义”伦理文化专权霸道的“典型”。在高公馆,他以“孝道”为核心建立起了符合封建伦理纲常的礼仪文化。家中子孙的礼仪都要以他为中心,小辈、晚辈在他面前只能顺从,不得辩驳[1]。他为了一己私利和家族虚伪的颜面,可以奉行“双重标准”,对儿子克定的风流韵事,大加责罚并公开惩戒。因为他的专权霸道,他要么直接、要么间接地毁了无数像觉新、梅芬、瑞珏、鸣凤等人的婚恋生活幸福,造成了他们无比凄惨的人生悲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封建“男权主义”伦理文化的专权霸道“非人道”的本质。

1.2 谴责封建“男权主义”伦理文化的荒诞无稽

封建“男权主义”伦理文化的荒诞无稽,主要体现在封建专制、道统的婚姻伦理文化上。旧式的封建婚姻礼法讲究“父母之命”,封建尊长对子女像“婚恋”这样的“终身大事”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在这种绝对的权力意志下,封建尊长可以凭借自己的“特权”,无需顾及子女的感受和幸福,凭一时之喜好,逞一时之快意,主观上独断专行,肆意安排子女的婚恋生活,强拆“有情人”,捆绑“无情人”。这种荒诞无稽的婚恋安排模式,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当时的青年男女在婚恋生活方面无比惨痛的人生悲剧。

《家》中的觉新和梅芬,情意相投,本打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成为一对情义鸳鸯夫妻的;却因高老太爷暗中授意,父亲秉承祖父心意,便把觉新这段美好的姻缘给葬送了。同样,“激流三部曲”里的封建大家长周伯涛,可以为了一己之私,强迫自己的女儿蕙嫁给声名不算很好的郑家,致其婚后一年不到就抑郁而终。后来,他又不顾家人一致竭力反对,威逼儿子成婚,最终也葬送了儿子的身家性命。还有高公馆的二代高克明,在高老太爷死后独揽高家大权,逼嫁女儿淑英,致其离家出走。基于维护封建大家长的权威、颜面,克明可以无视淑英的存在,不认淑英这个女儿。以上种种婚恋的悲、闹剧,无形中也在事实层面上深刻揭露了封建家庭伦理文化的荒诞无稽,为这一伦理文化的“荒谬荒唐”画上了“画龙点睛”的一笔。

1.3 揭露封建“男权主义”伦理文化的自利伪孝

封建“男权主义”伦理文化的“自利伪孝”的特性,在巴金早期系列家庭伦理小说中亦有十分醒目的展现。《家》中高公馆的“重长孙”觉新,尽管深爱着表妹梅芬,但当家族尊长漠视他与梅芬基于“两情相悦”基础上的合理的婚恋关系,硬性把他与瑞珏“捆绑”,结成事实上的合法夫妻时,觉新虽然觉得十分委屈、无奈,虽也以“悲恸”的情绪反应予以反抗,但念其因处在家族中的“重长孙”的特殊地位而赋予他要做家族“楷模”的封建伦理规范,只好迁就封建尊长,牺牲与梅芬那段“青梅竹马”的恋情。接受封建尊长的安排,与素不相识的瑞珏成婚,组成封建尊长认可的旧式封建家庭。客观地说,造成觉新这种畸形的婚恋状况的原因,固然有封建家长的威势胁迫,但就觉新个人而言,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因顾及家族地位而“自利”的因素。还是这个觉新,怕在家族中承担“不孝”的骂名,违心地接受封建尊长的“自利”要求,让妻子瑞珏去城郊“生产”,这直接导致了瑞珏惨死于荒野[2]。这出人生悲剧亦是觉新因“自利”因素而造成的直接恶果之一。

封建伦理文化特别注重讲究“孝道”,认为“孝”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旧式封建家庭“以孝立教”,在子孙的伦理纲常教育方面,也时时刻刻贯以“孝”字。“以孝立人”“以孝育人”,本无可厚非,但在巴金的早期系列家庭伦理小说“激流三部曲”中,旧式封建家庭所呈现出来的孝道,因封建尊长自身的虚伪、自私、偏执、狭隘等个人因素而严重扭曲,再加之封建尊长在奉守“孝悌”方面,与教育子孙后代在奉行“孝道”方面,采取“双重标准”,致使“孝道”在事实上极大地偏离其本质、内涵,最终导致封建伦理文化所力倡的孝道成了“伪孝”,让人唏嘘不已。 《家》中的高老太爷的三个儿子克明、克安、克定,就是这种“伪孝”的典型代表。高老太爷年轻时就风流成性,年老时还喜好宠幸花旦,晚年生活荒淫无耻。但他却对儿子私下里包养小妾的行为厉声训斥并公开惩处。这种对己对人的“双重标准”,导致儿子在自己对尊长“尽孝”方面阳奉阴违。在高老太爷病情危重,行将不久于人世之时,出于子孙恪守“孝道”的本分考虑,有人便安排了高老太爷的三个儿子为他祭天祈福。这三人在祭天时的“端庄恭敬”,与祈福前的“放浪淫靡”对比鲜明,让人感慨万千。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封建伦理文化所提倡的“孝道”,毫无疑问是一种“伪孝”。而这种“伪孝”,无疑是由长期以来封建尊长奉守的对己宽恕、对人苛责的“孝义”的“双重标准”造成的。

2 对“无政府主义”新式伦理文化的热情讴歌

巴金长期所信奉的以“人道”为基础的“无政府主义”,在家庭伦理文化方面,礼赞人性良善,提倡平等互助,讲求奉献牺牲等。巴金创作的早期系列家庭伦理小说,除了对其信奉的不符合“无政府主义”要义的旧式封建“专制”的伦理文化大加鞭挞外,同时也对符合其信守的“无政府主义”理念的新式伦理文化予以热情地讴歌。

2.1 赞美人格的隐忍无私,彰显人性的宽仁敦厚

巴金《家》中的三位旧式封建家庭的女性——梅芬、瑞珏和鸣凤虽出身、经历不同,性格、追求迥异,但都具有人性中隐忍无私、宽仁敦厚的品性[3]。梅芬婚姻遭遇不幸,诱因之一是母亲的任性、偏执。因为母亲对觉新的继母在牌桌上的一些小的不愉快而挟私报复,直接造成了梅芬和觉新本应美满的婚恋关系的“破局”。在这一不幸事件中,梅芬虽对母亲心存不满,对觉新的放弃心有不甘,但她从未抱怨过母亲,对觉新也是一如继往地满怀爱意,甚至对觉新的新妇瑞珏也表达了自己发自内心的关爱和羡慕。瑞珏,因为命运的阴差阳错,最终成了觉新“法理”上名正言顺的妻子。她对觉新与梅芬的那段“情事”,总能理性地包容并予以极大的谅解。她深爱着觉新,给予了觉新一个妻子所能给予的一切。她也深爱着她与觉新“爱”的结晶——儿子海臣,对儿子海臣也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付出的一切。她还能够设身处地地理解梅芬的婚恋“伤情”,以极大的包容心善待梅芬,并和她成为了“至交”好友。她还深知丈夫觉新在高公馆这个大家庭中的地位、处境,体谅并宽容丈夫觉新。对觉新在处理自己“生产”这件事上的懦弱,予以深切的理解,认同尊长、丈夫的“迷信”安排,并因此付出了殒命荒郊的惨痛代价。鸣凤,虽是高家的一介奴仆,但心地善良,宽厚无私。她执着地深爱着觉慧。当孔安会的封建遗老冯乐山,经高老太爷同意,强迫她作小老婆时,她虽满腹委屈,内心里想向觉慧诉苦并寻求他的帮助;但当她看到觉慧忙于应酬家庭、社会内外事务,抽不开身时,只好欲言又止,将满腹的委屈埋藏于心底,最终义无反顾地为了“真爱”投湖自杀。她以这种消极的方式捍卫了人性的尊严,也表达了对命运不公的抗议。从以上对梅芬、瑞珏、鸣凤三位传统女性婚恋事实的分析,我们看到的多是人性的隐忍无私、宽仁敦厚的优良品性和这一高尚的人性涵养所焕发出来的,让人叹服观止的人性魅力。

2.2 讴歌两性的婚恋平等,肯定人性的独立自主

出身于封建专制家庭的巴金,对男女婚恋问题同样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为男、女两性要想真正实现现实生活中的婚恋自由,都必须要争取人身自由、财产独立、个性解放等这些最基本的“人权”。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自由地选择“爱”的对象,自由地表达“爱”的权利。否则,所谓的婚恋自由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

巴金“爱情三部曲”《雨》中的男女主人公吴仁民和熊智君,《电》中的吴仁民和李佩珠,就是巴金歌颂的新式婚恋伦理文化的代表人物[4]。摆脱封建家庭伦理文化束缚的吴仁民,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参与社会革命。他在社会实践、革命的过程中,摆脱了传统“夫权”伦理文化对个人婚恋自由的束缚,主张并赞成恋爱自主、婚姻自由,向往并追求真正意义上的男女两性平等、自主的婚恋生活。而吴仁民全副身心恋爱着的熊智君,也是一位民主意识、个性独立极强的新女性。学生时代的她,就因当时的社会民主、自由思潮的影响而背叛了自己的旧式家庭。在吴仁民的协助下,熊智君一度被幸运女神眷顾,收获了一次短暂的美满爱情。但她的丈夫不幸过早亡故。之后不久她再次邂逅吴仁民时,胸中的爱恋之火熊熊燃烧,便主动追求起了吴仁民这位昔日的“恩人”,并在热恋中主动向吴仁民声明不愿做其附庸,愿意平等、独立地和他生活在一起。而《电》中的吴仁民和李佩珠两位男女主人公,志同道合,能够协调一致,共同致力于对事业的追求,并在共同的事业追求中产生了炽热的相互爱恋。在恋爱的过程中,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支持,最终收获了美满的爱情。较之《雨》中吴仁民和熊智君的婚恋关系,《电》中的吴仁民和李佩珠在爱情的认知上更近了一步。他们更进一步懂得了真正的爱情是同样从属于信仰和事业的。共同的信仰和事业是有助于构建真正平等的爱情、婚恋生活的。作者正是在“爱情三部曲”中,通过吴仁民和熊智君,吴仁民和李佩珠的爱情、婚恋关系,讴歌了男女两性真正平等的婚恋生活,肯定了男女两性在爱情、婚恋中的真正的独立与自主。这一具有崭新时代特点的新型“人道”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至今依然在中国几千年漫长的婚恋长河中,放射出璀璨夺目的光芒。

2.3 歌颂人性“利他主义”,礼赞其“博爱”精神

巴金早期“人道”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有四大要素,即互助、平等、奉献和自我牺牲[5]4。这也是巴金前期伦理文化的核心。其中特别是奉献、牺牲精神,具体到伦理观中就是“利他主义”,更是巴金力倡的“无政府主义”核心理念之一。巴金在他早期创作的系列家庭伦理小说中,多次歌颂了这种“利他”的“博爱”精神。

巴金的“爱情三部曲”中的吴仁民是一个游走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落寞的小知识分子。面对个人生活的困难,他韧性不足;面对革命事业的前途,他彷徨苦闷。在这样的悲苦、无奈中,为了慰藉自己这种“幻灭”感的孤寂与落寞,他被迫选择了爱情,以期在与女性的婚恋中寻求精神上的减压与放松。而《雨》中与吴仁民有恋爱关系的两个女性熊智君、郑玉雯,在面对悲苦现实的抗争精神和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上都要明显地高出吴仁民。熊智君和郑玉雯都是个性独立、思想解放的新女性,都有着一段失败的婚恋,也都敢于大胆地追求自己心仪的男性,并把这种追求行动看作是对现实不满的最后反抗。这体现了她们在面对事业、生活上的不如意时,敢于“担当”的精神。当她们自觉悲剧命运难以挽回时,都心甘情愿地去“赴死”,以“牺牲小我”来“成全大我”。熊志君为了报恩于吴仁民,甘愿为忠爱的吴仁民牺牲自己,并鼓励吴仁民继续自己未尽的革命事业。她的这种舍生取义的“大爱”行为,最终激励了吴仁民并鼓舞其积极投身于社会、革命实践活动,去解救千千万万个像她这样命运悲苦的劳苦大众。诚然,熊智君的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无疑是“无政府主义”人性中的“利他主义”。巴金歌颂熊智君这种勇于“牺牲自我”的行为,也就是礼赞其“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博爱”精神。当然,巴金也正是在这种潜移默化的歌颂和礼赞中完成了对读者以“无政府主义”的“大爱”教育的。

3 对“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的思索

巴金在强力批判封建家庭旧伦理文化,热情讴歌新型“人道”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的同时,也对这种新型的家庭伦理文化,进行了重新地认知构建和积极地思考探索。

3.1 中西合璧构建中国特色“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

巴金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是一个“杂合体”,它是和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这种“中西合璧”的伦理文化,以“人道主义”为基础,同时也有机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首先,巴金中国特色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包含有“老庄”的道家思想[5]10。中国传统的“诸子”文化中,道家文化虽有“无为而治”的消极成分,但其“虚无主义”思想中至少有两点,即“揭批黑暗”和“反对专制”是有积极意义的。而这两点恰恰也是和巴金的“人道”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的“精髓”高度吻合的。巴金早期的系列家庭伦理小说“激情三部曲”和“爱情三部曲”,对此两点多有阐发和论述。上文已从多个角度对此展开阐述和论证,这里不再赘述。

其次,巴金中国特色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又深受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并深得其要义、精髓。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文化倡导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大爱”主义,这与巴金“人道”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的“博爱”精神相一致;儒家讲究伦理秩序——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巴金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对此并不完全排斥。对其中合理、有效的“孝道”、 “孝悌”等人性中的“良善”成分则予以接纳,强调坚守,并从中“借力”,以彰显“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关于人性“平等、忠诚、人道、良善”等良性成分;儒家用“大同思想”来展现未来社会的美好蓝图—— “天下为公”。而这又与巴金在家庭伦理题材创作的新领域—— “革命三部曲”中塑造的“无政府主义”精英为之奋斗、牺牲的无政府共产主义—— “乌托邦”理想社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5]11。

最后,巴金中国特色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亦同中国传统的“侠客文化”关联、沟通[5]11。中国自春秋时期逐渐形成的“侠客文化”,重在强调侠义精神,主张出于世道公义,可以“千里赡急,不容其生”,即是不惜牺牲自我来“扶危济困”。为达到这一目的,侠客们多采用暴力手段,以“行刺”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来除暴安良,伸张社会正义。巴金“革命三部曲”中的“无政府主义”革命者所推崇的无组织的暗杀活动——与反动势力共毁灭,可以在我国传统的侠客文化中找到其精神渊源。

3.2 对“无政府主义”未来“出路”的思考与探索

巴金“人道”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内核之一是“反专制、反压迫、人人平等、团结互助、倡导个性、社会解放”。基于这一理念,巴金对当时腐朽的封建家庭、社会进行了“人道”的“无政府主义”理想改造,并就未来家庭、社会的“出路”问题,进行了“人道”的“无政府主义”的思考和探索。这一问题的思考与探索,源于巴金对当时家庭、社会深刻的理解和感知。巴金对旧式封建家庭的感情较为复杂,有爱有恨,爱恨交织。他既留恋封建旧家庭曾经给予的温情和关爱,又痛恨其长期压抑“人性”的专制和暴虐。因此他对封建旧家庭的反应,多是容忍、怀念、反抗、不舍,四种情绪兼而有之。基于对封建旧家庭的这种复杂情感的认知体现,巴金对其在处理上多是“否定”(不以“灭亡”为目的),主张对其实施“人道”的“无政府主义”改造。他在早期系列家庭伦理类小说创作中,赋予生长、生活在封建旧家庭中的被改造人物以“出走”的思想和行为,以彰显与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决裂和对新式“人道”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的向往。巴金早期系列家庭伦理小说中的人物,如觉民、倩如、淑英、淑华、曾树生等人都有“离家出走”的行动,甚至连“封建遗少”觉新也有“外出求学、出国深造”的梦想[6]。而巴金对20世纪20、30年代中国社会的认知,较之对于家庭的认知,较为单一。对于体现封建旧式伦理文化,统治社会民众的国家政权,巴金认为是“专制专权”的,情感表现为“深恶痛疾”;对于这种国家政权的反应表现为“誓死抗争”,对于当时黑暗腐朽的社会现实,巴金主张“反抗改变”,而反抗改变的途径为“行刺暗杀”。哪怕是“共同灭亡”,也要去实现自己认同的“人道”的“无政府主义”社会。为此,巴金在其家庭伦理小说创作的新领域——革命题材小说《灭亡》中,让男主人公杜大心为“无政府主义”理想殉难。随后,在《新生》中,作者又让杜大心理想的继承者李冷再次为“无政府主义”革命殉道。即使是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爱情三部曲”中,巴金也把“无政府主义”理想的信仰者李佩珠、陈真当作讴歌的对象,赞扬了他们那种为“主义”而甘愿赴死的精神。巴金对当时家庭、社会未来“出路”问题的思考与探索,无疑都是在“人道”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主导下进行的。这种对封建旧伦理文化在“家庭”、“社会”两个层面“出路”问题的探索精神,依然是为我国实现家庭和谐、社会发展而积累起来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3.3 “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的发展与终结

纵观巴金的一生,其思想发展和创作过程,也可以说是呼吁终止封建旧伦理文化,倡导彰显“人道”的新伦理文化的过程。巴金以批判的态度继承、发展伦理文化,尽管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现,也曾一度发展为以“人道”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为主导而偏离当时社会发展的方向。但巴金终究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他一生始终是怀着“为人”、“爱人”的思想理念,从事文学创作的。基于这一文学创作的根本立场,巴金一方面把“无政府主义”中的“人道”成分,合理地加以利用,结合“无政府主义”理念中的“反强权、反专制、追自由、求平等”等良性要素,对封建旧伦理文化的“专制专权”等弊端,不遗余力地大加鞭挞;另一方面,也对“无政府主义”思想中的“追求绝对自由,反对任何政党、政权”等不良成分及时予以摒除,以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争取自由、幸福斗争的需要。也就是说,巴金对以“无政府主义”思想理念构建以“实现人民自由,体现人民幸福”为目的的新的家庭、社会伦理文化是持辩证的批判态度的。当他信奉的“无政府主义”同“爱国为民”的立场发生冲突时,他总是能够站在时代的最前沿,毫不迟疑地摒弃并消除“无政府主义”的不良的伦理文化观点和理念,及时地站在“爱国为民”的一边[7]。早在20世纪20年代,巴金还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无政府主义”的信仰者,主张以“无政府主义”思想理念构建新的家庭伦理文化,反对战争,反对武力,反对一切政党和政权。但到了“抗战”年代,他逐渐抛弃了“无政府主义”中关于“反对战争、反对武力”的观点。认为战争如果是为了反强权、反专制、反侵略,使用武力如果是为了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并捍卫其正当利益,那么这样的战争是正义的,是可取的。到了“抗战”后期,随着对共产党、民主人士理解的加深和对共产党“为国为民”的本质认识的廓清,巴金又抛弃了“反对一切政党”的观点。到了“抗战”胜利后,面对国内外严酷的斗争事实,巴金彻底认识到自己信奉的虚幻的“无政府主义”解决不了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中国要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就必须拥护、服从中国共产党,彻底打倒一切专制和强权。在新的“为国为民”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重新建设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人民“自由、幸福、平等、互助”的新的家庭、社会伦理文化。新中国建国后,巴金又投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火热的革命建设和创作实践中,彻底抛弃了自己信奉多年的“虚无”的“无政府主义”,为构建新的体现人民平等、自由、民主、幸福的家庭、社会伦理文化,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与奋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巴金最终实现了自己坚持多年的、构建以“爱人为人”为目的的新的家庭、社会伦理文化的宏图大愿。至此,巴金把自己信奉多年的、来自思想文化领域“无政府主义”,又送回到了思想文化领域,完成了自己文学创作世界观的根本转化,并最终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和现实主义的文学创作家。

4 结语

巴金对封建“男权主义”旧伦理文化,是持强烈批判态度的。对其不符合人性良善的专权霸道、荒诞无稽、自利伪孝的一面,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抨击;同时对符合以“自由平等”为要义的“人道”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予以热情讴歌。对这种新伦理文化中符合“人性”的无私宽仁、平等独立、利他博爱等“人性”的良善极力礼赞。这种对新、旧伦理文化截然不同的观点、态度,体现了巴金“为人”、“爱人”的文学创作的人生哲学。

巴金对“无政府主义”同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结合、认知,彰显了巴金对外来文化的开明态度,也显示了其文学创作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洋为中用,中西合璧”的文学创作观结出的又一丰硕成果。巴金对当时家庭、社会未来的“无政府主义”出路问题的思考与探索,体现了巴金对当时家庭、社会问题认知的深度和广度。这种思索,无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的进步意义。通过对巴金“人道”的“无政府主义”伦理文化的发展与终结的综合认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巴金思想发展和文学创作的历史轨迹,了解巴金文学创作“为人”、 “爱人”的基本立场和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巴金文学创作观的改造过程,体现了巴金文学创作“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巴金毕生都在认真思考和积极实践“为人”、“爱人”的伦理文化价值观,也执着地思考并探索着“怎样把人变得更好,怎样把社会改造得更合理”的重大人生问题。在其创作的实践中,他把这种思考与探索,化作了自己矢志不渝的人生追求,同时也把这一追求化为了他“做人”与“为文”的灵魂。

[1]马怀强.论巴金的孝道伦理观 [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99.

[2]穆士虎.巴金人道主义家庭伦理关系探究[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1.

[3]穆士虎.论巴金“以人为本”的家庭伦理观:基于“女性主义”视角 [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97.

[4]陈雪萍.《爱情三部曲》中的女权主义思想表现[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59.

[5]王一莎.巴金与无政府主义思潮[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1.

[6]李晓红.从“家”出走和从“国”出走:巴金前期小说创作的动因分析 [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96.

[7]赵爱英.无政府主义思想的生成与终结[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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