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帅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左传》中“抚有”之辞凡三见,但其意义并不明了。传世文献中“敷佑”、“奄有”等说法,似与“抚有”同义;出土文献中又有“匍有”一词,亦似与“抚有”同义。如此,便可根据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的词汇,考证《左传》“抚有”的真正内涵。目前学术界尚无人如是释解“抚有”之义。
《左传》襄公十三年记载:“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四海,以属诸夏”[1]1002;昭公元年曰:“将使丰氏抚有而室”[1]1199;昭公三年云:“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1]1234。以上三条内容都用了“抚有”一词。然而,该词应如何理解,作为一部重要的先秦文献,尽管古往今来诸多学者对《左传》有深入的研究,但对于“抚有”一词,最著名的《春秋左传注疏》不注一词,而其他古注于此也不着一字。
现代学者杨伯峻先生在《春秋左传注》中对“抚有”一词亦未作注。但是在其普及性读物《白话左传》中,“抚有蛮夷”和“抚有晋国”都被解释为“安抚”[2]231,318。“抚”,许慎释为“安”和“循”二义[3]十二篇上,“抚有”的“安抚”义,大概由此“安”而来。而对“将使丰氏抚有而室”,杨伯峻先生只是大略译为“将要让丰氏把女儿嫁给你做妻子”[2]305,并未明确地指出“抚有”之义。目前市面流行的其它现当代《左传》著述,基本与杨氏同。
虽然以上释读都很通顺,但通顺并不代表准确。要想知道“安抚”义是否正确,首先要对“抚有蛮夷”、“抚有而室”以及“抚有晋国”这三个短语进行结构方面的分析。不难看出,三者皆是动宾结构,虽然“而室”并不如“蛮夷”、“晋国”一样为专有名词,但毫无疑问其为名词性质的词语。既然短语结构相同,动词意义也就应该相同。如此,把“安抚”之义代入“抚有而室”,显然解释不通。所以基本可以肯定:“抚有”作“安抚”义不准确。
不言《左传》,只说“抚有”,王国维先生对“抚有”一词有间接的解释。其讲授《尚书·金縢》时云:“敷佑四方:‘敷佑’音义皆同‘抚有’;盂鼎‘匍有四方’。”[4]271而在《盂鼎铭考释》中其亦将盂鼎铭文和《尚书》互证:“匍有四方:《尚书·金縢》‘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5]154其实不惟西周早期的大盂鼎,西周中期和晚期的青铜器也分别有类似的铭文:如史墙盘的“匍有上下,会受万邦”[6]卷16;逑盘的“膺受天鲁命,匍有四方”和“膺受大命,匍有四方”[7]16。甚至春秋时期的秦公镈也有“匍有四方”[6]卷1的记述。这说明,西周乃至春秋时期,“匍有”一词屡见。静安先生虽未直接讲解《左传》的“抚有”,但从侧面我们可以知晓“抚有”和“敷佑”可以通用,而铜器铭文大盂鼎所谓的“匍有四方,畯正厥民”中的“匍有”一词,与“抚有”、“敷佑”语意之间有关联。而早于王国维的孙诒让明确认为“匍”即“抚”,他考释大盂鼎认为“匍有四方,彼‘匍’亦即‘抚’之借字”。[8]43
如果王国维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匍有”、“抚有”和“敷佑”三者意义相同,那么,只要知晓其中一个词的含义,另外两词意义就可明了。
“敷佑四方”始见于《尚书·金縢》。《金縢》主要记录了周公向祖先为生病的武王祈福祷祝的事情。其中“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是赞美武王的功德。王引之《经义述闻》:“敷者,遍也。言武王受命于帝庭,以遍佑助四方之民也。”[9]88此外,王引之还肯定了郑玄关于“敷求”的注释,认为郑注的“敷求为广索”是正确的解释。由此可见,在王氏看来,“敷”有两个含义,“遍”和“广”,无论那种理解,“敷佑”之“敷”都是副词。
到此,“敷”义似乎已经明了,那么“佑”字又该作何解呢?通过查阅文献,我们发现“佑”字不见于《说文解字》,但宋代徐铉的“大徐本”《说文解字》在“右”字下注释“今俗别作佑”[10]卷1上。其实,徐氏的说法并不十分准确,因为先秦文献中多用“祐”字表示“佑”义。如《周易》有“自天祐之”[11]204的说法,《十三经注疏正字》作“自天佑之”[12]卷75。《说文解字》“示部”“祐”字,许慎释为“助也。”事实上,许、徐二氏的偏差在情理之中,因为甲骨发现也晚,二者均未见过甲骨文,所以有些误差是在所难免的。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甲骨文时代,“左右”之“右”、“福佑”之“佑”、“有无”之“有”[13]877三者共用同一个字形,具体含义要通过具体语境分析,当然后来三者字形分化,除了“右”用原始字形表示,其他两字均有了相应的不同字形,此处不再赘述。由此可见,“佑”字和“有”字是可以互通的。而若将“佑”与“有”等同,将“抚有”理解为“广泛佑助”看似通顺,但是于《左传》的“将使丰氏抚有而室”显然解释不通。所以我们至少可以肯定:将“佑”字完全等同于“有”字,释为“佑助”之义于《左传》还是略有偏颇的。
虽然“匍有四方”的表述只见于出土文献,但在传世文献中,与之类似的表达还有很多。除了《左传》的“抚有蛮夷”和“抚有晋国”、《尚书》的“敷佑四方”,文献中还有“奄有四海”、“奄有四方”、“富有四海之内”、“兼有四夷”等说法。如:
《尚书·大禹谟》云:“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孔颖达疏:“益承帝言,叹美尧徳……以此为大天顾视而命之,使同有四海之内,为天下之君……奄同《释言》文。”[14]124而《尔雅·释言》曰:“蒙荒,奄也。”郭璞注:“奄奄,覆也。皆见《诗》。”[15]卷2
《诗经·大雅·皇矣》曰:“受禄无丧,奄有四方。”此外还有《周颂·执竞》的“自彼成康,奄有四方。”前者毛亨传曰:“奄,大也。”郑玄笺云:“王季以有因心则友之德,故世世受福禄,至于覆有天下。”[16]413后者毛亨释“奄”为“同”。郑玄笺云:“四方谓天下也。”[16]512两首不同的诗歌,毛亨释同一个“奄”字有不同的说法,即“奄”是“大”或“同”的含义。
以上三例,从文本内容来讲,均是言帝王功德业绩。《大禹谟》的“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是伯益称颂尧帝美德的辞藻:尧帝作为圣贤帝王的代表,品德高尚,圣明英武,是上天眷顾他,使他“奄有”天下,成为天下人的君主;《皇矣》的“受禄无丧,奄有四方”是歌颂太伯王季的辞藻:王季友爱兄弟,福禄绵长,上天赐他无限的荣光,承受永不消减的福禄,使他“奄有”天下;《执竞》的“自彼成康,奄有四方”赞扬了武王、成王、康王三代帝王的功业:三代周天子均功绩赫赫,上天对此感到欣慰,使周王朝“奄有”天下。
从词语结构上说,《尚书》的“奄有四海”与《诗经》的“奄有四方”结构相同。两个词组都是动宾结构,“四海”也好,“四方”也罢,都是代指天下。故而“奄有四海”和“奄有四方”结构和含义都相同。
由此不难看出:这种“奄有”天下的称赞,往往是对圣明君主功德无量的高度赞扬。“奄有四海”也好,“奄有四方”也罢,都是歌颂帝王功业的专用词汇。
我们知道《尚书·金縢》的“敷佑四方”歌颂的是武王功德,前文亦言明“佑”和“有”可以互通,“敷”有“广”、“遍”之义。如果将“敷佑四方”亦看作如“奄有四方”一样的专用歌功颂德词,《金縢》篇也可以讲通。同样,将“广有”或“同有”的解释代入《左传》三例,“抚有蛮夷”和“抚有晋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同“安抚”义一样,“抚有而室”依旧不太合适。显然,将“抚”字作为一个副词用来修饰“有”字,这种将“抚有”视为偏正结构的结果是不完美的。
我们换个角度,再看金文的“匍有四方”。大盂鼎“匍有四方,畯正厥民”,裘锡圭先生认为:“畯民”即《尚书·多士》的“俊民”,“畯”似当读为“悛”,即《国语·楚语》“有过必悛”之“悛”,此为“改”义,“畯正厥民”就是使民改正向善。[17]373显然“畯正”是并列结构的动词,同样,史墙盘“匍有上下,会受万邦”之“会受”,逑盘“膺受大命,匍有四方”的“膺受”皆为并列结构的动词。既然与“匍有”句式相对应的“畯正”、“会受”、“膺受”均为并列结构,显然“匍有”也应是并列结构,那么推之,“抚有”亦应为并列结构,或言“抚”和“有”是同义连用。
“抚”之“有”义,见于《礼记·文王世子》的“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郑玄注曰:“抚,犹有也”。[18]727《左传·成公十一年》记载了晋国郤至与周天子争田的事,其中,刘康公与单襄公有这样的言论:“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杨伯峻先生据《礼记·文王世子》的注释,亦将此“抚”释为“有”义。[1]854
既然“抚”即“有”,那么“抚有”这个词就是同义并列的复音词,为“拥有”之义。同以上的验证方法,将“拥有”义代入《左传》三例:
《左传·襄公十三年》记载的是楚共王去世后子囊和大家商量其谥号的历史。“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四海,以属诸夏”是子囊对共王功德业绩的称赞。“以属诸夏”显然不是真实情况,“蛮夷”和“四海”都是楚国的赫赫战功,实际的情况当然是“以属楚国”。这几句称赞表现的是楚国领土扩张的史实。从春秋时期开始,楚国一度强大起来,先后灭邓、灭英、灭夔、灭江、灭蓼、灭舒等国,早在楚成王时代,楚国版图就已扩张为千里了。到共王之父楚庄王,观兵周疆、问鼎轻重,这标志着楚国已进入空前强盛时代。可是楚共王并不如其父一样有真知灼见、谋略深远,他在位之时无甚成就,亡师鄢陵成为楚国的一个耻辱,所以去世前请求其谥号为“灵”或者“厉”。子囊在共王去世后要另用谥号,其理由实际只有“君命以共”一条,其余辞令与其说是对共王的称赞,不如说是对历代楚王功勋的赞扬,而共王只是一个先君功业的继承者而已。“蛮夷”和“四海”早在共王之前多已臣服于楚国,成为楚国的附庸,所以“抚有蛮夷”一词,直接可以理解为“拥有蛮夷”,意谓楚国强大、四方来服。
需要注意的是,“抚有晋国”的说法是外交辞令,并非是真正拥有晋国。鲁昭公三年,晋平公的爱姬——齐国少姜死后,晋齐继续联姻,齐景公派晏婴出使晋国言明联姻之事。晏婴转述齐景公的话时说:“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顾齐国,辱收寡君……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寡人之望也。”显然诸如“惠顾齐国”、“镇抚其社稷”、“不弃敝邑”之类的话是外交辞令。而晋平公的大臣回答说:“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缞绖之中,是以未敢请。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赐之内主,岂惟寡君,举群臣实受其贶……”这种对答亦是外交辞令。从这种对答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外交辞令谦虚的成分甚大,双方只是通过联姻结为同好而已,并非真正要求对方干涉自己的内政。所以“镇抚社稷”也好,“抚有晋国”也罢,都是向对方表明诚恳的态度,不能当真。
关于“将使丰氏抚有而室”中的“室”,即《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室”,言丰氏拥有你的屋室,即丰氏做你的妻子之义。
至此,《左传》中三条“抚有”义已经很清楚了,同义连用的复合词,为“拥有”义。如果真如静安先生所言:“抚有”、“敷佑”、“匍有”三者可以等同,那么金文“匍有”自不必说,是“有”义的同义连用。对于“敷佑”而言,将“拥有”义带入也是通顺的,但诚如前面所言,通顺并不代表准确。就“敷佑”这个词语具体而言,还有一个情况不容忽略——“敷”字本身的义项问题。事实上,尽管“敷”字有动词的义项,具备同义连用的基础,但是“敷”字并无“有”的义项。那么,静安先生所谓“敷佑”和“抚有”音义皆同,也就是有问题的了。或许,和“敷佑”音义皆同的另有他词,此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故而不再赘述。
“抚有”一词虽于典籍中缺注或者错注,但是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这种“X有+名词”的表达方式有很多。这些表述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将“X”目为副词,取“广”、“遍”、“大”等义,如“奄有四方”、“奄有四海”之类;另一种是将“X”目为动词,与“有”的关系是同义连用,“X”为“有”之义,如《左传》的“抚有”和金文的“匍有”。
考释《左传》“抚有”义时,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同一著作中,所考释短语均为“抚有+宾语”的结构,“抚有”的意义用法当相同。基于这个原则,将释义带入原文时,应同时满足所有“抚有”在文本中的意义,显然“抚有而室”的“抚有”在带入时,不可能是“副词+动词”的表述,所以只能是“动词+动词”的同义连用。如此,就需要找出相关用法的佐证,而相关的铜器出土铭文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例证。第二,将释义带入原文时,除了要注意所考释词语的义项统一性,还要注意《左传》这部作品的外交辞令风格。于“抚有晋国”而言,代入后虽语句通顺,但逻辑关系在今天看来似乎有些混乱,这是春秋时期那种过分客套的外交辞令造成的,理解了这一点,那么也就对此没什么异议了。
故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抚有”是同义连用,“抚”即“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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