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学松,徐文雷
(扬州职业大学,江苏 扬州 225009)
《扬州画舫录》是清代李斗所著的笔记集,共十八卷。书中详细记载了18 世纪扬州的社会生活状况,是清代鼎盛期扬州文明的实录,被誉为清代扬州的百科全书。历来研究者多从文化的角度研究《扬州画舫录》,实际上它也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其中记录扬州的亭台楼阁、山水园林、市井生活、风土人物的文字,平白晓畅,雅俗共赏,蕴含散文、小说等多种文学形式。《扬州画舫录》“以地为经,以人物记事为纬”[1]5,关于清代扬州各色人物的记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此类题材,后人多以小说目之。但根据《扬州画舫录》注重“实录”的特点,其中大量关于人物的文字都属于作者写实性的记录,更接近于人物传记,而非小说。
清代以前,古人对于传记文学的概念并不清晰,除却史传之外,古代文人一般将自己所作的传记作品收入散文集,以散文视之。随着明清传记文学创作的兴盛,逐渐有人意识到传记文学的性质问题,但将传记文学看作独立文学体裁的观点直至清代才出现。章学诚《文史通义》中单列“传记”,对于古代的传记文学进行了一次总结。“传记之书,其流已久,盖与六艺先后杂出。古人文无定体,经史亦无分科。《春秋》三家之传,各记所闻,依经起义,虽谓之记可也。经《礼》二戴之记,各传其说,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其后支分派别,至于近代,始以录人物者,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2]248这段文字在辨析传记源流后提及传记的派别问题,大致区分录人物者为“传”,叙事迹者为“记”。但这一区分理论与明清传记文的发展现实有差异,章氏也意识到这一问题,“盖亦以集部繁兴,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然,遂若天经地义之不可移易。此类甚多,学者生于后世,苟无伤于义理,从众可也。然如虞预《妒记》、《襄阳耆旧记》之类,叙人何尝不称记?《龟策》、《西域》诸传,述事何尝不称传?”[2]248他指出,很多情况下“传”与“记”之间是分不清楚的,东晋时虞预的《妒记》与习凿齿的《襄阳耆旧记》名虽曰“记”,实际却是录人为主,《史记·龟策列传》、《汉书·西域传》,名曰“传”,但内容却是叙事为主。
以章学诚的传记理论来观照同处清代的《扬州画舫录》,则该书属于典型的传记作品。因为其中既录人物,也叙事迹,人与事兼之,既类于《襄阳耆旧记》,又类于《汉书·西域传》,而在整体上以叙事迹为主,以事带人,“传”与“记”之间偏于“记”。实际上,章氏的这一概念属于较为广泛意义上的传记概念,其外延远大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传记文学,录人的可称为传记,叙事的则不一定属于传记。今天我们所研究的传记文学与章学诚所言的“传”相重合。在《扬州画舫录》中“传”、“记”并存,但并未杂糅于一处,在形式上录人物的“传”的部分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这是我们今天能够研究其中传记文的现实基础。
“元谓杨、孟追述往事,此录则目睹升平也。或有疑其采及琐事杂谈者,元谓《长安志》叙及坊市第宅,《平江纪事》兼及仙鬼、诙谐、俗谚,此史家与小说家所以相通也。”[1]2阮元在《扬州画舫录·序》中将与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与《扬州画舫录》相比较,指出前二者为追述往事,而后者则是目睹升平,俱是写实文字,属于“史家”。至于《扬州画舫录》中“琐事杂谈”部分,阮元举《长安志》、《平江纪事》两部史书中所录荒诞、诙谐之事为例,将之解释为“此史家与小说家所以相通也”。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阮元是将《扬州画舫录》定位为“史家之文字”的,只不过其中有部分小说家言。这便引出一个话题,《扬州画舫录》中记录“人”的部分究竟属于“史”还是“小说”?
中国古代有史传的传统,这是中国传记文学的先声。一般研究者们不会将正史中的人物传记视之为小说,因为史传强调的核心价值便是历史的真实,这一理念为后世的传记文学所承继,关于人物的传记应是根源于事实的文学创作,“它只是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作适当的艺术加工,既有艺术性,又有历史资料的价值。”[3]而小说则更多的是虚构与夸张,人物传记与小说有着本质的区别,打一个形象的比方,人物传记文学是肖像画,既追求真实,也属于艺术创作;而小说则是人物漫画,既可以抓住人物的某些特征加以艺术的夸张,也可以凭空虚构人物形象。但从司马迁《史记》开始,中国的传记文学就开始有一个倾向:在传记中夹杂一些虚妄难言之事。如《高祖本纪》中就有刘媪梦与神遇、斩白蛇、望气等事,后世的史传乃至传记文学对此均有所承继,这便如阮元所说“此史家与小说家所以相通也”。发展至唐传奇小说,则将传记中的“小说家”因素发挥至极致,虽名曰“× ×传”,但已完全不属传记文学,而属于纯粹的小说了。从这个角度而言,对于中国古代人物传记的判断应本着基本属实而非绝对属实这一标准,而以叙述人物事迹形式出现的小说则基本属于虚构。以这一标准观照《扬州画舫录》中关于人物记述的部分,阮元将之定位为“史家之文字”,也与“小说家”相通,是正确的。其中大部分人物记述应属于人物传记,少部分虚构较多如“石庄僧”类多灵异之事的人物记述属于轶事小说。
《扬州画舫录》共计十八卷,李斗自称“以地为经,以人物记事为纬”,在时间维度上纵横古今,在地域维度上仅限扬州一地而又将之分成十个部分,除却第十七卷《工段营造录》与第十八卷《舫扁录》,其余十六卷均以地为经,记录了众多扬州地方人物。在记述人物时,李斗并非随意记录,而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在‘分其地而载之’的撰写总体例安排下,在每卷的结构安排上,遵循‘以景带人’、‘以景带事’、‘以事带人’三种组织形式。”[4]因此,每卷中所记录的人物总是附着于一定的景点、事迹主题之下。现将之草录如下:
卷一《草河录上》:记录扬州官员等四人事迹,重点介绍了扬州太守谢启昆。
卷二《草河录下》:以画派为主题记述扬州书画家一百余人,包含高翔、金农、黄慎等扬州八怪成员,其中重点介绍了丹阳传真画家丁皋。
卷三《新城北录上》:以扬州书院为主题记录扬州学派学人五十余人。
卷四《新城北录中》:以发生于景点让圃的文学活动“韩江雅集”为主题,附记“韩江雅集”聚会中名人近三十人。
卷五《新城北录下》:以巡盐御史伊龄阿奉旨于扬州设局修改曲剧旧事引出并记录参与其事的黄文暘、凌廷堪、程枚等曲剧家六人,重点介绍了凌廷堪及其在计算圆弧数学方面的成就,后又以扬州梨园总局苏唱街老郎堂引出并介绍扬州戏曲艺人三十余人。
重复肾盂输尿管畸形多是偶然发现,常无明显临床症状,合并感染和结石后方出现临床症状。本研究通过对12例重复肾盂输尿管畸形及输尿管异位开口患者实施围手术期护理干预,得出结论是:有效的围手术期护理干预,能够提高重复肾盂输尿管畸形及输尿管异位开口患者的手术治疗效果,改善营养状况,避免或减少皮肤破溃、压疮、泌尿系感染等状况的发生,提高护理满意度,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具有临床价值。
卷六《城北录》:以景点鲍氏园为主题,引出与之相关联者六七人,重点介绍了刘大观与汪中事迹。
卷七《城南录》:以园林为主题,介绍汪玉枢等数人。
卷八《城西录》:以景点郑氏忠义两先生祠引出郑元勋、郑元化合传,并在其后介绍郑氏子孙八人,其中又详细介绍了郑侠如事迹。
卷九《小秦淮录》:介绍埂子上名人童岳荐、余观德;后又以景点纻秋阁引出并详细记述艺人居纻山轶事;以景点合欣园引出扬州艺人邬抡元、邹必显及妓女九人,其中较为详细记录了妓女解银儿事迹;以小秦淮茶肆引出扬州艺人七人,重点介绍了浦琳事迹;以大东门外城脚河边土娼宅引出土娼五六人,重点记录了土娼王天福家妾许翠贞洁机智事迹;以天心墩引出黄文暘、朱震二人。
卷十《虹桥录上》:以景点虹桥引出参与王士禛“虹桥修禊”盛事者七十余人,重点介绍了卢见曾;后又引出曾游虹桥名人近四十人。
卷十一《虹桥录下》:以虹桥集市引出集于虹桥谋生的说唱艺人与商贩,共计十余人。
卷十二:《桥东录》:以景点江园引出里中望族江氏家族与里中名人五十余人,其中重点介绍了江方伯、江增二人;以黄园引出里中名人五六人,其中重点介绍了李钟源、李钟泗兄弟。
卷十三《桥西录》:介绍里中名人二十余人;以景点明郝太仆忠节公祠引出中长篇郝景春传,并附杜甲事迹;以景点贺园引出曾游贺园题字赋诗者五十余人。
卷十四《冈东录》:介绍里中名人十余人。
卷十五《冈西录》:以景点程氏篠园带出程氏家族与馆于此者十余人;以汪氏篠园引出汪氏家族及馆于此者二十余人;以景点张园带出张氏族人与宾客十余人,重点叙述了巴贞女事迹。
卷十六《蜀冈录》:重点叙述里中名人汪懋麟;以景点五烈墓引出五烈女合传,并顺带引出葬于五烈墓侧的东关街鞋工妻王氏事迹。
《扬州画舫录》中关于历史人物的记述安排有其特殊之处。全书各卷以扬州地名为名,各卷并不分章节,因此人物介绍混于地理、景点介绍之中,并没有单独命名人物叙述文字为“某某传记”,但在各卷之中,人物记述总是相对集中于某一主题之下,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判断其构成人物传记的结构基础。根据上段所述,《扬州画舫录》中记述人物众多,其记录方式与手法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再结合具体内容分析,可以大致甄别《扬州画舫录》中人物传记的类别。
1.杂传
杂传,也称类传,“如《古列女传》、《唐才人传》等。这种作品从汉末纷起,数量极多,或按地域、或按人品、或按职业,总之是以类相从,内容庞杂。”[5]3韩兆琦《中国传记文学史》中如此说明杂传的特点。以“以类相从,内容庞杂”的标准来观照《扬州画舫录》中人物记述,大多符合这一特征。《扬州画舫录》各卷中人物大多统一于一定的主题之下,相对集中于一处。如卷二《草河录下》,以画派为主题罗列扬州画家一百余人,可称《扬州画家传》;卷三《新城北录上》以扬州书院为主题记录扬州学派学人五十余人,可称《扬州学人传》;卷十《虹桥录上》以文学活动“虹桥修禊”为主题介绍参与者七十余人,可称《“虹桥修禊”才子传》。在各类主题的群英谱中,作者在记述每一人时,并不详细介绍人物生平与事迹,而大多简单介绍人物字号、所长与著述,试举二例:
徐又陵,字坦庵,画花卉有天趣,工诗词制曲,有《坦庵六种》,又著《蜗亭杂记》、《青白眼》诸书。(卷二《草河录下》)
释道济,字石涛,号大涤子,又号清湘陈人,又号瞎尊者,又号苦瓜和尚。工山水、花卉,任意挥洒,云气进出。兼工垒石,扬州以名园胜,名园以垒石胜,余氏万石园出道济手,至今称胜迹。次之张南垣所垒“白沙翠竹”、“江村石壁”,皆传诵一时。若近今仇好石垒怡性堂“宣石山”,淮安董道士垒“九狮山”,亦藉藉人口。至若西山王天於、张国泰诸人,直是石工而已。(卷二《草河录下》)
第一例介绍徐又陵极其简短,第二例介绍石涛文字稍长,如将二人介绍文字单独列出,则不可能形成《徐又陵传》或《石涛传》,但如将数十人乃至上百人以类相从,集中于一处集体记述,则构成了杂传的体例。韩兆琦在总结杂传的特点时云:“这类作品大都是粗陈梗概,艺术性很差,称之为‘传记’未为不可,但能称之为传记文学的不多。但这一门类确实存在。”[5]3在《扬州画舫录》中,虽然整体上也有杂传的这一弊端,但也有为数不少的人物记述有较强的文学性,如记录扬州画家施原:
施原,工山水。晚居北湖,性好驴,蓄驴数十,凡有客至,与客骑驴谈论,田间道左,謦咳风生。因画驴,成神品,谓之施驴儿。(卷二《草河录下》)
这一类的作品言语虽简而人物形象风趣传神。读者能够从此类作品的阅读中领略到较为丰满传神的人物形象,获得一定的精神感染与审美享受,正是他们的存在,使得《扬州画舫录》的杂传作品也获得了一定的文学性。
2.散传
“散篇传记文学,简称散传。是指成部的纪传体史书和杂传类传以外的文学性强的各种单篇传记以及各种具有传记性质的作品……”[5]3从记录人物的形式上讲,《扬州画舫录》中似乎不存在人物散传,因为各卷之中,多以不同主题将人物汇聚在一起,没有独立地以完整传记形态来记述单个人物,形式上应都属于杂传而没有散传。但实际上《扬州画舫录》记录人物有其特殊之处。在以类相聚记录众多人物的过程中,作者往往重点记述其中的突出人物,在行文时,李斗改变简单的记述方式,较为全面、详细地介绍人物的身世、经历、突出事迹、精神影响等因素。写作手法也不再平淡如水,而是运用了多种写作技巧,具有更多文学韵味。如卷九在土娼主题下重点记录了土娼婢女许翠事迹,作者记述许翠力拒梳拢——追求爱情——遭陷害——获救——屡遭劫难——长斋绣佛等一系列事迹,人物身份特殊,事件奇特,情节曲折,文中多处运用语言与行动描写刻画人物,表现出一个贞洁、机智、出污泥而不染的底层人物形象,写作过程中作者褒扬的感情色彩也十分强烈。这样的人物记述已经具备了单篇散传的一切内容与形式要素,放在系列人物之中,可以视作人物类传的一部分,但如果单独抽取出来,则可以成为一篇出色的散传。类似的人物还有卷七汪玉枢、卷十卢见曾、卷十二江方伯、卷十三郝景春等,文中记述颇为详细,将相关文字抽取出来,都可以视之为独立的人物传记。这一类作品文学性较强,成就较为突出。
3.合传
合传是指传主为二人以上,因生平或事迹有紧密联系,合在一篇传记中表现出来,这样的传记作品称合传。与散传存在情况类似,《扬州画舫录》中合传也可以视为人物类传的一部分,独立出来也可以成为优秀的传记作品。而且,与散传相较,这一部分独立存在的特性更强。如卷八《城西录》,以景点郑氏忠义两先生祠带出明末郑元勋、郑元化事迹,形成二人合传,这一篇也可以看做是两先生祠记;卷九《小秦淮录》中介绍顾阿夷戏班双清班诸人,形成双清班合传;卷十二《桥东录》中以黄园带出李钟源、李钟泗兄弟事迹,形成合传;卷十六《蜀冈录》以景点五烈墓,引出扬州地方先后出现的五位烈女事迹,形成五烈女合传。《扬州画舫录》中此类合传也有一定数量。
《扬州画舫录》中的人物传记以杂传为主,文学性较强的传记文主要集中在散传、合传部分,杂传整体上文学性稍差,但其中也有不少佳制短篇,如珠玉散落瓦砾之中,光芒更显。
李斗《扬州画舫录》序文中云:“扬州自郡志、邑志外,又有汪光禄应庚《平山堂揽胜志》、程太史梦星《平山堂小志》、赵转运之璧《平山堂图志》,言之详矣。江都汪明经中尝慨志书考古未精,于是撰《广陵通典》,于土地之沿革及历代人物典礼,言之详矣。后之作者莫能或之先也,惟专考古事,略于近世,则以体裁有如是耳。”[1]5提及汪中《广陵通典》在补扬州方志考古未精之缺时“惟专考古事,略于近世”,因此其创作的直接动因便是补扬州方志考古未精之缺而专录近世,其动机中有考古成分,因此在记述人物时强调实录为主,并不过多地加以文学性的夸饰,对于其所记录的内容,李斗云:“退而家居,则时泛舟湖上,往来诸工段间,阅历既熟,于是一小巷一厕居无不详悉。又尝以目之所见,耳之所闻,……皆登而记之。”[1]5或目见、或耳闻,皆是得自于第一手客观的材料,没有主观想象、虚构成分。这一特点在人物类传中表现得特别明显,记录人物时,往往精简扼要,并不做过多的推陈铺衍,只是在介绍重要或突出人物时,方才有较多陈述。这一特点使得《扬州画舫录》中不少人物记述语言平白,质而不华,显得骨有余而风不足,造成文学性上的一定欠缺,但也符合人物传记重视“史实”、轻虚构的文体特征。
注重实录并不代表平实记录,百科全书式的《扬州画舫录》全面反映了清初扬州的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官员、文士、学人、商人、艺人、妓女、贩夫走卒等无所不包。李斗基本采取“以景带人”、“以事带人”的形式将这些人物以类相从,汇于一处。李斗在记录这些人物时遵循“凡志书所详别无异闻者概不载入”的原则[1]5,力求新颖。并且,在以类相从的形式下,李斗对于记录人物有明显的偏好与特点,除了对于与“景”或“事”有重要关联的人物记述较为详细之外,偏好记录奇人、异人,对于此类人物往往不吝笔墨,描述一二,使得人物摆脱类传中人物形象平面、呆板的特点,变得立体、丰富起来。如在扬州画工中,对于扬州八怪的记录明显多于其他人物,对于丹阳传真画家丁皋,李斗认为“余固疑丁君之有天授,非学力所能到”,对他进行长篇记述;对于精通数学、律算的奇人,《扬州画舫录》中记录颇为详细,往往把他们的成就作为重点介绍,如凌廷堪、焦循、谈泰等,卷八在记录郑氏族人时,也将侠义之士郑侠如重点推出。《扬州画舫录》这一倾向在表现下层人物时尤其突出:记录扬州戏曲艺人必是身怀绝技者;记录歌妓时,多是绝色有异行者;记录商贩、艺人时,都是技艺超绝者;记录土娼时,多是奇人而有异事者。这些下层人物形象在《扬州画舫录》众生相中最为生动、传神,令读者难以忘怀。总之,李斗《扬州画舫录》在记录人物尚“奇”求“异”,对于奇人异士往往重点推出,详细介绍,将之独立出来,不少人物记录可以形成人物专传,这部分人物传记是《扬州画舫录》中文学成就最高的部分。
《扬州画舫录》中无论是杂传、散传还是合传,其重点刻画的人物形象往往形神皆备,富有生气。描摹人物、叙述事迹时,看似信手拈来,随手书之,实际上选取的人物材料都是经过精心剪裁,择取最能反映人物技艺、性格、品质等方面的材料,往往只叙人物一二事,而其神态、形象跃然纸上,仿佛现实中人,令人入目难忘。试举杂传人物二例:
高承爵,三韩人,善擘窠书。为扬州太守,民人爱慕,每岁暮,乡民求书福字以为瑞。一民伺太守出,持所书请曰:“求易一福字。”太守熟视之曰:“书此字时,笔不好耳。”至今传为美谈。(卷二《草河录下》)
曹三娘,金陵人,体丰肥,有“肉金刚”之号。闲居喜北人所弄石销戏。有某公子者,扬州武生,自负拳捷,一日与三娘对面坐榻上,戏三娘曰:“我欲打尔。”三娘曰:“是好汉即来。”公子以手扑其乳,三娘一发手,公子跌于地,自是以能扑跌名。后有识者云:“此金陵拳师某之女也。”(卷九《小秦淮录》)
第一例中只选乡民求重写福字一事既介绍了太守高承爵书法所长,又说明了他与民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同时也夸赞了高太守的雅量,虽然人物记述处于扬州书画家的类传之中,但文字所载并不强调高承爵的书法成就,而是重在表现其亲民风格。第二例中曹三娘作为女性,丰肥“肉金刚”之形容已足够突出人物形态,又通过武生调戏反遭其辱之事,显现出此“肉金刚”乃是真的女金刚,直令人咋舌。散传、合传之中表现人物时,记录人物事迹稍多,但总是围绕中心精心选材,叙述文字极为精简,毫无冗余文字。如卷九记录扬州评话大家浦琳,介绍浦琳本为孤残乞儿,人称“扌必子”,却遭遇妇人强婚,又得钓桥南茶炉老妇授赌技“呼卢术”,凭赌致富,又受妇侄影响自学得评话绝技,选取的人物事迹都足够传奇,但最后方才揭示中心,“乃以己所历之境,假名皮五,撰为《清风闸》故事。”又以六字补上浦琳相貌、习性:“体肥,多痰,善睡。”全文总共350 字左右,却叙述了人物较多事迹,而且叙事颇详,情节安排精当,既解释了扬州评话神作《清风闸》的由来,又使得浦琳的人物形象极其生动并富立体感:奇貌、奇事、奇技合于一身,堪称奇人。
《扬州画舫录》中记述人物语言以平白为主,几近白描,不作艰深语,说人叙事总是娓娓道来,从容不迫,形成总体上的平白晓畅风格。但《扬州画舫录》中人物传记语言平白之中却很见功力,述人时往往精简扼要,不作冗余文字,显现出凝练传神之美。如卷五记录花部戏子郝天秀时形容其“柔媚动人,得魏三儿之神。人以‘坑死人’呼之”,“柔媚动人”四字本属平常,但其后配合上人物花名“坑死人”,立刻具有传神效果;其后又记录戏子魏三儿“尝泛舟湖上,一时闻风,妓舸尽出,画桨相击,溪水乱香”。文字没有直接描写魏三儿神态、容貌,但间接的场面描写“妓舸尽出,画桨相击,溪水乱香”十二字动态感、场面感十足,可谓“一顾倾人城”。又如卷九形容扬州妓女小兴化“丰肌弱骨,雾鬓烟鬟,足小不及三寸,望之亭亭,疑在云中”,二十二字之中,不能再减却一字,而人物形神,呼之欲出。
《扬州画舫录》中人物传记记述人物还有一个特点,在人物以类相从时,同一人物有时出现在不同的类传之中,在进行描述时,随着类别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并非简单的重复。如郑燮,在卷二记录扬州书画家时,侧重介绍其书画成就,在卷十“虹桥修禊”目下,则侧重记述郑燮名士之风。此类重复记述的人物并不多见。总体上,《扬州画舫录》人物传记中记录人物达数百人,所录人物,“上之贤士大夫流风余韵,下之琐细猥亵之事”[1]5,高低贵贱,无所不包,构成了清代前中期扬州众生相,具有较高的文学性与文学成就,在研究清代传记文学时,是值得关注的研究对象。并且,由于其“实录”的特点,这些人物记录是研究清代前中期扬州人文活动的重要文献资料。
[1] 李斗.扬州画舫录[M].陈文和,点校.扬州:广陵书社,2010.
[2] 章学诚. 文史通义[M]. 叶瑛,校注. 北京:中华书局,1992.
[3] 蔡仪.文学概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4] 陈佳云.《扬州画舫录》的文学性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文学院,2013.
[5] 韩兆琦.中国传记文学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 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