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成 范月姣
(兰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此后,理论界掀起了一场关于国家治理的讨论和研究。同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1]在当今社会,国家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再是单一的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而是要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分工与配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要求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深入学习和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概念做出了这样的界定:“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之后,众学者又在该定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对国家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的内涵做出了全面、深入的解析。
1.一些学者从制度构成的视角将国家治理体系看作是一个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在内的综合性制度体系
田芝健指出:国家治理体系不是单一的制度,而是一系列国家治理制度的集成和总和。[3]
何增科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既包括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4]
周平提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5]
江必新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政党等多个领域以及基层、地方、全国乃至区域与全球治理中的国家参与等多个层次,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规则、机制、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总和。[6]
俞可平将国家治理体系定义为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即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分别包括国家的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7]
2.一些学者从系统分析的视角将国家治理体系理解为是一个包含着主客体间、各层级、各领域之间相互运作、相互配合的复杂系统
燕继荣提出:可以用系统分析的方法来解释国家治理体系,有利益诉求的输入、决策以及政策的输出。通过对这一过程的完善,可以体现治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民主原则等。[8]
蔡文成指出:首先,国家治理体系是主体和客体相融合的多元系统。其次,国家治理体系是纵向和横向互动的立体系统,打破集权国家自上而下模式的单向度运动,形成一个立体的网络治理体系。再次,国家治理体系是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综合系统。最后,国家治理体系是动态与静态相统一的发展系统,超越传统国家体制僵化封闭的制度惯性。[9]
郭强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就是打破国家治理上的主体割裂、客体割裂,特别是领域割裂、部门割裂、上下割裂、地域割裂、阶层割裂、职业割裂、民族割裂等。实现政权、政党、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等主体的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实现各层级权责匹配,实现各领域多面一体,整体观照、综合治理,实现主客体之间系统耦合。[10]
宣晓伟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一国在自身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目标影响下,根据什么理念、采取怎样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的技术手段来治理国家的一个综合系统。[11]
通过上述学者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国家治理体系是由科学的治理理念指导的,包含了政府、社会、市场、公民等治理主体在内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横、纵向交叉结合的立体系统,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发展。
1.从制度优化的视角探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江必新认为:所谓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跟上时代步伐,创新治理方式,回应国民的现实需求,实现最佳的治理效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12]
吴德惠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13]
宣晓伟从社会分工理论的视角出发,认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能够适应和促进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和技术手段。[14]
唐皇凤则将制度优化总结为5 个方面,即治理主体多层化、多元化;治理制度理性化;治理结构分权化、网络化;治理方式民主化、法治化;治理手段文明化与治理技术现代化。[15]
2.从价值追求的视角探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辛向阳提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意味着:一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是符合时代潮流的。二是国家治理权力的更替是平稳有序的。三是国家治理组织架构是以现代化治理理念为基础的来说,是能够解决面临的种种突出问题的。四是国家治理的成本相对较低,而效能比较高。五是国家治理的氛围是风清气正廉洁的,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是廉洁治理。[16]
竹立家认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讲是一个政府职能合理到位,政府权力边界清晰,公共权力不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科学治理体系;是一个严格按照“依法治国”原则而运行的规则治理体系;是一个依据人民民主原则合理的政府权力体系、依法治国体系和民主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合理化,现代化的本质内涵。[17]
3.从治理主体的角度探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魏志勋从政府主体的维度出发,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中心内容是行政体系的自我再造,直接目标是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打造民主、法治、高效的现代行政体系。[18]
何增科指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立在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分离和各类治理主体专业分工的基础上,同时,政党、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化的治理机制也得到充分的发展,各类治理主体之间对话协商沟通合作的互动网络高度发达,决策咨询系统高度发达。[19]
岳海峰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治理主体的维度上就是要求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之下,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激发各类主体治理国家的积极性,形成国家治理的合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20]
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必然选择。综合学者的分析,我们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要求对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考量,调整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运作方式和传统结构,调动和发挥各治理主体间相互配合的积极作用,对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进行全面改革和发展,使得国家治理的效益得到最大化,最终实现“良治”的总目标。尽管这一过程仍是艰巨的,但是,“改革开放已经30 年了,中国的国家制度建设和政治改革远比我们想象的广泛得多、深刻得多,这还是一场远未完成的革命,但是我们已经逐步找到了渐进主义式的方式,还需要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创新,进而不断地推动中国向前发展。”[21]
研究国家治理体系的特征有助于我们抓住国家治理体系问题的命脉所在,掌握国家治理体系研究的重点。
竹立家提出:国家治理体系有3 个特征,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国家、权力体系现代化。二是依法治国体系的现代化。三是民主治理体系的现代化。[22]
丁志刚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可变性的特征。[23]
蔡文成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即整体性、结构性、目标性和开放性。[24]
江必新认为新型国家治理体系要具有以下6 个特征:视域上要求全面性、品质上要求时代性、制度上要求成熟性、形态上要求协调稳定性、方式上要求规范性和体系上要求开放性。[25]
我们认为,国家治理体系一是具有整体性。它涉及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层次的现代化。二是具有多变性。社会历史不断向前迈进,每一阶段都会对其提出新标准、新要求。三是具有目的性。无论是怎样的改革,它都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为最终目标。
要素是构成客观事物的必要的最小单位和存在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要素与系统密不可分,是系统产生、运行、发展的构成因素。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必须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要素进行分析,才能科学的理解国家治理体系的内涵,才能进一步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路径进行探索。学术界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分析说法众多,笔者仅选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加以整理,这些观点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何增科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由国家治理目标体系、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目标体系包括3 方面,一是国家繁荣富强。二是老百姓幸福安康。三是长治久安。约束各类行动者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行为制度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是最关键的部分。[26]
陶希东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应包含5 个方面,一是治理结构体系:“党、政、企、社、民、媒”六位一体。二是治理功能体系:动员、组织、监管、服务、配置五大功能。三是治理制度体系:法制、激励、协作三大基本制度。四是治理方法体系:法律、行政、经济、道德、教育、协商六大方法。五是治理运行体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互动三大运行方式。[27]
徐湘林将国家治理结构分为6 个部分,即核心价值体系、权威决策体系、行政执行系统、经济发展体系、社会保证体系和政治互动机制。[28]
徐邦友从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层面,将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大致分为治理主体体系、治理功能体系、治理权力体系、治理规则体系、治理手段或治理方式方法体系和治理绩效评估体系6 个部分。[29]
邵鹏立足于治理主体的层面,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由三大要素构成,即政府、市场和社会,这三者在相互耦合中形成一种整体性的制度结构模式。[30]
唐皇凤也从这一层面出发,指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包括4 大核心构成要素,一是具有民主品格、公共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公民。二是一个能够有效抗衡和制约专断性的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高度组织化与制度化的现代社会。三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在竞争性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四是一个廉洁高效,兼具可问责性和回应性的法治型、服务型的现代政府。其中,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模式是决定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基本特征的轴心力量。[31]
张雅勤指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必然包含着价值、制度、组织与机制四种要素。[32]
徐湘林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包含核心价值体系、经济发展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决策权威、执行体系和政治互动机制六个基本要素。[33]
在这个角度上,学者们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之中。
刘海潮将国家治理体系结构描述为对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的不断调整和理顺,即逐步形成的在公共事项和相关政策安排上的相互依赖、相互协商和合作的结构关系。要形成这种治理结构,既需要基本的法规制度作为保障,也需要经济社会发展为其提供物质基础,同时,也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支持。[34]
刘建军认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由以下3 个方面组成:一是关于政治合法性的治理体系。二是关于国家能力的治理体系。三是关于主体和结构的治理体系。这三种类型的要素,在任何国家都不是一夜之间奠定下来的,任何一种要素的成长,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是没有终点的,它永远处于改进和调整之中,国家治理体系永远行进在完善和优化的道路上。[35]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衡量标准的提出,为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是否符合当今世界现代化进程的要求,是否合乎历史发展的逻辑,是否适应我国国情的需要提供了一个评判准则。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衡量标准,目前学术界对此还没有形成一个定论,但大都是从“现代化”的原则和标准入手,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过程进行考察,因此,笔者仅选取以下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徐湘林认为:一般来讲,理性化、制度化、法治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准。第一,要做到现代化与制度化结合。现代化社会是一个更复杂的社会体系,需要一个更加制度化的决策体系和管理体系来治理国家。第二,现代化与法治化结合。现代化表示人们的社会流动和交往互动更为频繁,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相关性更加突出,观念和生活方式的选择也更为多样,这就需要有更为理性的法治体系来处理和规范社会冲突,维系人们的互动。第三,现代化与理性化结合。现代化带来社会分层的复杂化,个人角色的多样化,对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一元化管理体制提出挑战,国家治理的理性化和包容性就显得十分重要。[36]
何增科认为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准有4 条:第一,国家治理的民主化。人民成为国家政权的所有者,能够通过合法的渠道直接地或者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并拥有追究国家政权管理者责任的制度化手段。第二,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无论是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国家治理的行为,都应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合法理性地进行;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受到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和约束,规则和程序之治代替人治。第三,国家治理的文明化。国家治理中更少的强制,更多的同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换服从;更多的对话协商沟通合作,更少的独断专行;更多地激发潜能,更少的排斥和歧视;更少的他治,更多的自治。第四,国家治理的科学化。各类治理主体拥有更多的自主性,履行各自功能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分工程度不断提高,执政党协调其他治理主体的能力和进行战略和政策规划的能力不断提高,型塑各类治理主体互动行为的规则和程序的有效性不断增强。[37]
俞可平提出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有5 个标准:第一,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第二,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第三,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第四,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第五,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38]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许多方面亟待改革和发展,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正是解决当前社会现实问题的必要手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如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具体途径有哪些,就成为学界非常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金荣提出:第一,政府应树立法治服务型的理念。第二,政府公务人员要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下大功夫。第三,要用严密的制度规范用权。[39]
汤梅等学者认为:必须对治理主体进行合理的权力配置,最关键的是从宏观上把握行政权的配置。第一,行政权内部的分权制约。第二,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配合。第三,政府与社会的分权合治。[40]
辛向阳则提出:第一,要型治,即在定型中推动制度完善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第二,要善治,即善于在重要领域与关键领域中深化改革,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第三,要法治,即在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完善制度,提高国家治理能力。[41]
俞可平从宏观治理的视角指出:第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第二,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第三,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第四,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第五,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42]
王长江指出3 个方面的途径:第一,建立权力制约和约束机制。权力的约束,习总书记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就是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现在关键是这个笼子怎么编。第二,处理好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社会科学理念的顶层设计不是自然科学工程领域的顶层设计。后者是对物的,可以越细致越有操作性越好,前者实际上讲的是一种系统的思考。第三,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依然是我们推进有序民主的一条可靠路径。[43]
周平提出五点建议:第一,适应社会发展。第二,发扬人民民主。第三,坚持依法治国。第四,规范权力运行。第五,体现成本效益。[44]
高新民从党的群众路线的角度提出:第一,坚持共同价值理念,确立正确的党与群众、国家与社会关系。第二,公正调节社会关系,维系社会秩序。第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第四,建立新型社会沟通机制,健全对话协商、民主决策制度。第五,把服务融入到社会管理和控制中,以服务的良好形象获得群众认可与社会稳定。[45]
包心鉴指出:第一,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政党治理体系现代化。第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第三,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46]
蔡文成提出:政党方面,必须改革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府方面,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政府实现科学、民主、有效的治理;市场方面,必须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社会层面,必须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公民方面,必须发挥公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47]
徐邦友从治理主体的角度分析,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要更加充分地信任市场、社会在资源配置和自我秩序化过程中的作用。[48]
高小平提出了四个统一、三个结合。第一,四个统一,一是党和政府的领导与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统一。二是法治与德治的统一。三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四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统一。第二,三个结合。一是坚持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相结合。二是要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推进治理制度创新。三是要坚持发挥市场和社会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推进治理方式创新。[49]
徐海清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书中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要广泛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政府的治理工作或者进行自治。”[50]
刘海潮认为应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治理理念的全面落实。即政府部门应以开放的心态应对来自各方的挑战,尤其是要在增强回应性、透明性和责任意识方面有所突破。二是具体制度的硬性约束。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深化政府在责任、透明和回应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对于各市场主体而言,应尽可能地减少来自政府的侵权行为;对于社会组织而言,政府应完善其成长环境。三是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即要培养公众对市场与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信任感。[51]
综上,如何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仍是构建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途径。这就对所有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中,相互协调、分工合作,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自由、高效、和谐的新型社会。
当前,我国学界有关国家治理体系的研究:第一,多局限于对西方治理理论的简单介绍和套用,缺乏对中西方不同视域下治理模式的区分和理性认识。第二,有部分学者则停留在纯理论的层面上。在对西方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创立出一套自己的理论体系自圆其说、纸上谈兵、缺乏落实度。卢洪友在《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入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文中,通过引用治理理论创始人詹姆斯·N·罗西瑙的相关理论,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进行定义,并结合发达国家的情况,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素作了分析。然而,理论源于实践,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论研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应当从中国特色的实践成果中提炼出来。唯有这样,才能真正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论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学者们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规范研究,实证研究较为缺乏,多是将西方的治理理论与中国的国情进行宏观的比较与结合,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应当是什么样的问题做出了回答。然而,理论必须建立于对客观事实的科学观察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之上,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例如,高小平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一文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路径要做到“四个统一,三个结合”,对实现途径做出了应该是怎样的规划,但在具体实际和数据研究的方面有所欠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涉及各领域、各层面,是一个不断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的过程。因此,实证研究很有必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两种研究方法相结合。
学界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的研究主要是从国家治理系统、制度设计等宏观方面进行,对国家当前及未来的现实发展目标进行了规划。然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不仅具有国家层面的意义,作为治理主体的公民、市场等如何实现治理的现代化,政治心理、政治团体等又是如何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产生影响的,这些微观方面亟待研究。据笔者通过中国知网的检测,到目前为止,有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文献约有1200 多篇,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名的文献研究大约为630篇。然而,这些文献多是围绕顶层设计等宏观层面进行研究,有关微观层面的研究则少之又少。
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政治制度、政府体制等静态主题的研究上,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通过分析我国的政治体制的特征,进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路径探析。如汤梅、金荣等学者,主要是从政府主体的角度,通过对我国政治体制特点的研究,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行考察,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政府主体的自我调整与完善。然而,国家治理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其它治理主体的行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政治心理的变化等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因此,国家治理体系要与时俱进,这就要求把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结合起来,深化对国家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过程的分析,最终得出系统、全面、科学的理论成果。
根据对上述问题的归纳和整理,结合目前我国政府改革发展的热点和新动态,笔者对未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研究趋势进行了预测并提出以下几点拙见。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之中,党的主导地位是构建我国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条件。根据十八大的要求,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保障国家治理高效化的重要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因此,有关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系研究将成为今后学者们探讨的重点之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须是法治的,法律是构建和维护社会系统正常运行的根本保障。进一步明确和保证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地位和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系,在今后的研究中也不可忽视。
温家宝提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坚持依法治国;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坚决反对腐败,如果这样做下去,我们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使大家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52]毫无疑问,这些改革的重点,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因而,深入研究政治体制改革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意义。
“治理与民主的关系如何?民主是老百姓当家作主,而治理具有主体多元的含义,首要本质是多元参与,老百姓要参与进来,这个就是民主。然而,当前我国在民主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民主在某些地方成了玩弄民意的工具、变成推脱责任的工具,特别在决策环节尤为突出,以及民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由探索者自担等等。”[53]民主作为当今世界各国的重要价值追求,作为一国现代化与否的衡量标准,与国家治理密不可分。那么,如何认识民主与治理,如何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民主的价值诉求,其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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