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成栋
黑龙江古无方志,明正统《辽东志》为东北现存最早的区域志,载有黑龙江内容。嗣后之弘治《辽东志》、嘉靖《辽东志》,以及嘉靖《全辽志》,康熙《盛京通志》、乾隆《盛京通志》等,均载有黑龙江内容,是为黑龙江方志之滥觞。黑龙江相对独立的方志产生于清代,主要是流人所撰写的侧重于舆地和风俗的方志。此后方志渐多,清末、民国时期主要是伴随黑龙江通志和吉林通志编纂而产生的志书及有关采集实录、清册、志料。一句话,黑龙江方志兴于清,盛于民国。到目前截止,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现存清代、民国时期方志包括部分部分比较完整的没有单独成志的志料、清册和舆地图志在内大约84种左右。如果加上民国黑龙江通志局档案中新发现的为编纂《黑龙江通志》所征集各县的采集实录、志书稿本、清册、志料在内可达133种。这些志书散存于各个公共图书馆、大专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以及有关档案馆,有的甚至收藏在海外图书馆。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对全省旧志进行了一些整理工作,但仍然不系统,不全面,这些宝贵的方志资源尚不能很好地开发利用,以满足社会各界进行科学研究的需要。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历代方志集成》编纂工作纳入了省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议事日程。这是一项立足当代,放眼未来,惠及子孙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工程。为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少走弯路,确保《黑龙江历代方志集成》(以下简称《方志集成》)的编纂质量,余不揣简陋,仅就《方志集成》编纂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以供编纂工作参考。
《方志集成》编纂工作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编纂《方志集成》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其中尤其是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12个字与作为传统文化重要载体的地方志更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不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更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方志的重要任务。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思想传统,最能感召中华儿女团结奋斗;改革创新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最能激励中华儿女锐意进取。要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励人民把爱国热情化作振兴中华的实际行动,以热爱祖国和贡献自己全部力量建设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和尊严为最大耻辱,方志则是主要资料来源。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拓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这方面方志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编纂《方志集成》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需要。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中,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自强不息,共同创造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方志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整理刊印传统方志不但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需要,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重要举措。“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方面整理刊印传统方志更显得十分重要。特别是黑龙江的传统方志对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同香港、澳门的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同台湾的各种形式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义十分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曾指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习近平进一步指出:“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光荣历史,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学校教育、理论研究、历史研究、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多种方式,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我国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这方面,《方志集成》的编纂将会起到其它文化载体所起不到的作用。
编纂《方志集成》是弘扬地域文化的需要。我在《黑龙江方志考略》一文中总结了黑龙江传统方志九个方面的学术价值。一是黑龙江沿革史的完整记录,二是黑龙江疆域变迁史的真实记录,三是黑龙江物产资源的悉心记录,四是中俄关系史的原始记录,五是黑龙江民族史的系统记录,六是黑龙江风土民情的全面记录,七是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记录,八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记录,九是黑龙江地方文献及优秀文学作品的精心记录。因此黑龙江传统方志是弘扬黑龙江地域文化的宝库和渊薮。
编纂《方志集成》是加强方志文化基础建设的需要。
1980年黑龙江修志工作开展30余年,尚未对传统方志进行过系统的搜集研究和整理。省地方志办公室成立初期虽然设有旧志工作室,并搜集了一定数量的清末民国遗存方志和一些地方文献。并从省档案馆系统复印了《黑龙江通志局档案》,同时与省档案馆联合整理编印了《黑龙江通志采辑资料》上中下三册,但这项工作主要是档案馆做的。我们并没有直接参与。至今复印的《黑龙江通志局档案》仍然束之高阁。不过应该说在搜集清末民国遗存方志和一些地方文献方面还是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给我们今日留下了一个家底。有些文献现在搜集恐怕难度要大得多。
旧志整理大体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原文影印,加以编辑,撰以提要,也有的在影印的基础上加以标点并撰以评述性的前言以及索引等,如《吉林通志》。二是进行新式标点、分段,重新排印,如收录在《黑水丛书》中的《黑龙江志稿》等。关于影印的旧志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曾以《中国方志丛书》影印了出版了《黑龙江外记》《黑龙江通志纲要》、民国《瑷珲县志》《宁安县志》《吉林方正县志》《珠河县志》《桦川县志》《双城县志》等十来种黑龙江方志。大陆2006年江苏凤凰出版社影印出版了《黑龙江府县志辑》全十册共收黑龙江方志25种。2007年台湾成文书局影印出版的《中国方志丛书》收录今黑龙江省旧志14种。目前一些大学图书馆、个别省市公共图书馆也都相继影印出版了馆藏方志丛刊。其中除《辽宁省图书馆稀见方志丛刊》收录黑龙江方志7种,《南京大学图书馆稀见方志丛刊》收录黑龙江方志2种,《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稀见方志丛刊续编》收录黑龙江方志1种,《吉林大学图书馆稀见方志丛刊》收录黑龙江方志2种,《南京稀见文献丛刊》收录黑龙江方志1种以外,其余均无黑龙江方志。上个世纪80年代省档案馆曾影印了《黑龙江志稿》《吉林通志》《东三省志略》传播较广以外,黑河市史志办曾影印民国《黑河观察使政务志略》《黑河道尹政务志略》讷河县志办影印了,民国《讷河县志》。宁安县志办影印了民国《宁安县志》。2009年宁安市志办又整理影印了《宁古塔旧志七种》。但这些或局限于,某馆馆藏,或局限于一隅之志,与我们今日要编纂出版的《方志集成》相差甚远,不可同日而语。
进行标点整理的旧志主要是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黑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省图书馆等有关单位和辽宁、吉林有关部门的同志各自标点、校勘的,如民国《黑龙江志稿》《黑龙江外记》《龙沙纪略》《柳边纪略》《宁古塔纪略》《黑龙江述略》《黑龙江乡土录》《龙城旧闻》等。其中《龙沙纪略》《柳边纪略》《宁古塔纪略》三书又曾以《龙江三纪》合集出版。后来这些志书连同其它个别旧志又都收录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的《黑水丛书》中。目前《黑水丛书》已出版13集。收入《黑水丛书》整理出版的有民国《黑龙江志稿》《柳边纪略》《龙沙纪略》《宁古塔纪略》、宣统《黑龙江志略》、光绪《黑龙江述略》《库页岛志略》《宁古塔地方乡土志》《布特哈志略》《黑龙江外记》、《黑龙江乡土录》《宁古塔志》(又名《绝域纪略》)《宁古塔山水记》《黑龙江乡土录》《龙城旧闻》《呼兰府志》《卜魁纪略》《黑龙江通志纲要》、民国《宁安县志》、民国《瑷珲县志》、民国《双城县志》、民国《桦川县志》等22种。这些方志的整理,除民国《黑龙江志稿》是以黑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为主,李兴盛与我应邀参加进行整理以外,其馀绝大多数旧志是以李兴盛先生为主进行整理的。我本人则纂辑了佚失的宣统《巴彦州志略》,名曰《巴彦州志辑略》,校勘注释补遗了民国《巴彦县志》,标点整理了《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依兰旧志五种》等合计11种旧方志。同时与省图书馆合作编辑了《东北方志人物传记资料索引·黑龙江卷》,与吉林省地方志编委会宋抵编辑整理了《东北方志序跋辑录》。这些都是在没有经费来源情况下,出于对传统方志的热爱、对历史责任感和事业心而在正常工作之馀独立完成的。黑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的崔重庆等10名教授有感于黑龙江史志文献匮乏,而《黑龙江志稿》是黑龙江有史以来最完整、最系统记录黑龙江历史的权威文献,为此联名给省长打报告。很快得到了省长的批复,拨专款10馀万元专门作为《黑龙江志稿》的整理出版经费,并责成办公厅有关人员督办此事,使得《黑龙江志稿》得以顺利出版。因为李兴盛先生是黑大古籍研究所的特约研究员,我也因为整理《黑龙江志稿》奔走呼号过,所以在黑大教授以外,特邀李兴盛先生和我参加了整理工作。这次《方志集成》能够得以顺利纳入省地方志旧志整理出版规划当中,充分显示了省地方志办公室现任领导的开拓进取、务真求实的工作作风和远见卓识、抓根治本的工作精神。一句话事在人为,谋事必有成。立足当代,惠及子孙,功莫大焉。
首先要制订好《黑龙江方志集成》工作方案,制订好凡例。凡例,是说明著作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语出杜预《春秋左传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序例》中指出:“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夫史志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可见凡例在我国传统的著述中,显得十分重要。凡例多放在书的前面。也称“例言”“发凡”,或称“义例”“叙例”“总例”“数例”“弁言”,也有叫“编辑说明”的,名称虽异,其义一也。
《集成》编纂范例凡例应当包括编纂原则、体例、收书范围、著录规则(包括书名、纂修人)、版本要求、志书来源、出版形式等等。
其次,确定志书收录范围。《方志集成》除黑龙江现有境域内的方志以外,原属黑龙江地域的方志亦应收录。如民国《呼伦贝尔志略》、民国《呼伦县志》、民国《布特哈志略》、民国《大赉县志》。因为这些地方特别是呼伦贝尔和布特哈地区与黑龙江的历史极为密切,是研究黑龙江历史必不可少的重要文献。另外对于失地的志书如《库页岛志略》亦应无条件地收录。
第三,明确志书收录的原则。一是凡是黑龙江境域内及与黑龙江历史有关的已成稿的志书无论刻本、抄本、铅印本都应收录。
二是对于在志书编纂过程中或为《黑龙江通志》提供采集资料过程中除已经形成完整志书以外所形成的采集实录、志料、清册亦应收录。形成完整志书的如《黑龙江志稿》,尽管《黑龙江志稿》总纂张伯英认为尚不完备,不敢以通志之名相称,以《黑龙江省志汇稿》方名副其实,但毕竟是黑龙江一部最为完整的志书,在《黑龙江通志》编纂过程中还形成了一部孙宣所纂的《黑龙江通志稿》。孙宣(1896—?),字公达,安徽瑞安人,著名学者,1929年应张伯英之约出任任黑龙江通志纂修,编纂交涉志、地理志,并撰写通志叙目。《黑龙江通志稿》中保存的正号包括了通志叙目、目次、地理志(沿革、疆域)、交涉志(界约、路权等)等内容,这些内容已经完整地体现在《黑龙江志稿》中,所以《黑龙江通志稿》就不必收录乐。另外《黑龙江通志采集资料》中共收录龙江、景星、泰来、札赉特、大赉、拜泉、绥化、兰西、青冈、巴彦、绥棱、安达、望奎、木兰、铁力、肇东、肇州、郭尔罗斯后旗、瑷珲、逊克、嫩江、通北、汤原、萝北等24个县旗的县志采集实录、志料、清册等。这些采集实录、志料、清册中除巴彦、绥化二县已经形成完整的志书不必再收录外,其馀都应收录。而安达、拜泉、望奎、肇州、龙江等县虽然也已形成志书,但这些志书或成稿于采集实录之前,或成稿于采集实录之后,如民国《安达县志》成书于民国2年(1913年),《龙江县志》则成稿于1936年,而黑龙江通志采集实录大多产生于民国5年(1916年)前后,资料多寡不一,为保存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和不同年份的不同资料,这几个县的县志采集实录、志料、清册还都应该予以收录。
三是伪满时期编写的事情、概况、政况应不应该收录。《联合目录》初稿曾在在凡例中规定“日伪时期为日寇侵略服务所编辑的‘事情’、‘志料’则不收录”,但正式出版的《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以下简称《联合目录》)所著录的东北三省方志亦无一种“事情”“状况”及有关志料,目前根据方志界及学术界的共识,对于伪满时期编写的虽然具有一定方志性质的事情、概况、政况等均未纳入方志序列中来。但《联合目录》却误将《景星概况》收录其中,《辽宁省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也误将《肇东县政概况》收录《丛刊》中。经查佚名编《景星县状况》,系民国24年(伪满康德2年,即1935年)编,1960年黑龙江省图书馆油印本。该油印本系据1935年景星县公署编的铅印本《景星县一般状况》(康德元年六月——二年六月)油印,系在油印时丢掉了“一般”二字。所谓《肇东县政概况》系民国二十三年(伪康德元年,即1934年)伪肇东县公署编纂的油印本。根据方志界和学术界通例《景星概况》和《肇东县政概况》均不应收录,如果《方志集成》收录该类图书,伪满时期几乎每个县都有事情、概况、政况之类的地方文献,那么,《方志集成》就乱套了。
四是有完整志书的不收节本。如有魏毓兰编《龙城旧闻》四卷,为民国8年(1919年)铅印本。同时又有民国《龙城旧闻节刊》三卷,为杨乃时取其裨于实用者,删去了卷首序文、题词,例言和卷一建置目的古器、卷四艺文,保留原志之建置、人物、礼俗等篇而成,所以只收录《龙城旧闻即可》,《龙城旧闻节刊《则不必收录》。
五是专门的史书不应收录。如金毓黻编纂的《渤海国志长编》,唐晏编纂的《渤海国志》,黄维翰编纂的《渤海国记》是渤海国的专门史,不是地方志,所以亦不应收录于《方志集成》中。
第四,关于收录志书版本的选择与辨别。有原刻本的不收复刻本;版本较多的应选择收录最早的刻本,或精校精刻本。如《龙沙纪略》版本较多,但是最好的版本应是《四库全书》本,仅举一例,即可的说明。如关于黑龙江官庄庄丁的记述,黑龙江(瑷珲)、齐齐哈尔、墨尔根(嫩江)三城官庄,一般旧志记载每庄壮丁都是二十名,惟独《四库全书》本《龙沙纪略》作十名。经查每名输粮石数十石,草束五百束,通过对应纳粮草总数的计算,发现四库本《龙沙纪略》记述准确。所以收录《龙沙纪略》应尽可能选择《四库全书》本。上个世纪60年代,黑龙江省图书馆曾油印了一批黑龙江方志,是用钢板刻写的,纸张、印制都很粗糙。照实说。这些版本我们决不能选用。但在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联合出版的《中国历代方志集成》(黑龙江卷)中就有民国《安达县志》《宝清县志》《桦川县志》《讷河县志》《双城县志》《双城乡土志》《绥化县志》《依安县志》采用了这一版本。另外,上个世纪70年代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出版了《中国方志丛书·东北卷》,采用的版本亦不是很好,既不能采用影印的版本再次影印,同时也要选取它采用的版本中印制清晰无损的版本。
第五,关于收录志书版本和书名的正误。在《黑龙江历代集成工作方案》中列有《黑龙江旧志清单》(即旧志目录),《旧志清单》源自《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与《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以下简称《总目提要》),而《联合目录》和《总目提要》分别是按照1985年和1995年以前黑龙江省行政区划来排列的,《集成方案》没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按照现行行政区划重新排列。如即列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又列有松花江地区、嫩江地区、合江地区,岂不知松花江地区已于1996年11月松花江地区与哈尔滨市合并,划归哈尔滨市所辖,嫩江地区、合江地区也分别于1984年末和1985年撤销,分别归属齐齐哈尔和佳木斯市。所以应按照现行行政区划重新排列《方志集成》目录。另外,《联合目录》和《总目提要》中的错误尚未得到纠正《旧志清单》有的地方又因袭了《联合目录》和《总目提要》原有的错误。对此,以前我曾写过《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黑龙江省证补》(载《黑龙江图书馆》1988年第04期),并在《黑龙江方志考稿》中对黑龙江方志著录谬误进行了辨正。因为《黑龙江方志考稿》和《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黑龙江》均出自方衍先生之手,所以对《黑龙江方志考稿》的辨正也是对《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黑龙江》的辨正。
关于民国《延寿县志》。《联合目录》155页著录《延寿县志》共有两种:一为周万选修,杨光溥纂,辽宁、黑龙江省图书馆藏民国23年(1934)铅印本;一为延寿县志编志委员会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民国31年(1942)铅印本。经查,前种民国23年铅印本《延寿县志》黑龙江省馆未藏,所藏仅是1943年延寿县志编志委员会编的铅印本《延寿县志》。翻阅该志得知,民国以后,延寿县曾进行三次修志工作。第一次是民国18年(1929),第二次是1937年(伪康德4年),第三次是1943年(伪康德10年)。县志序中指出:“《延寿县志》自民国18年设局编纂以来,时逾十载,稿凡三易,竞未付梓。”可见民国23年(1934)的铅印本是不存在的。民国31年(1942)的铅印本应为1943年的铅印本。因为第三次修志是为庆祝伪满洲国建国10周年而进行的,由延寿县志编志委员会主编,周万选是当时县长,自然是主修人,杨光溥具体负责编纂,印刷成书正是伪康德10年(1943年),所以《联合目录》所著录的两种铅印本都应为1943年的同一铅印本。只不过是著录编纂者的角度不同,一个是著录个人编纂者名称,一个是著录集体编纂者名称。
关于民国《讷河县志》。《联合目录》著录民国《讷河县志》共有两种,一为佚名纂,不分卷,民国2年(1913年)佚名纂,抄本,南京大学图书馆藏。一为崔福坤修、丛绍卿纂《讷河县志》12卷,民国20年(1931年)铅印本。但《联合目录》漏掉了民国31年(1942年),崔培基修、胡永权等纂,双城县精益书局铅印本的《讷河县志》。对于民国2年《讷河县志》,上个世纪80年代我曾给南京大学图书馆倪波先生挂过电话请其待查此书,经查有目无书。对于此志以后两次修《讷河县志》亦未提到,我曾疑惑《联合目录》著录有误。令人可喜的是,我新近在网上查到《南京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1册中曾收录佚名修纂,不分卷的民国《讷河县志》,此志就应是《联合目录》中著录的民国2年(1913年)佚名纂的抄本《讷河县志》,所以《方志集成》应该将此志收录其中。
关于民国《瑷珲县志》。《总目提要》著录民国9年《瑷珲县志》共两种,其中一种又称《瑷珲县志书》,经查实为一种,即孙蓉图修、徐希廉纂的民国9年《瑷珲县志》的稿本,现藏辽宁省图书馆,黑龙江省图书馆有复印本,民国九年铅印本《瑷珲县志》即以此本付印,所以民国9年稿本《瑷珲县志》就不必收录。
关于宣统《巴彦州志略》。该志系巴彦知州陈元慎于宣统元年(1909年)纂修,它是黑龙江省目前所知的唯一的一本州志。民国5年(1916年)编修《巴彦县志》时就已残佚七八,当时仅存不完整的第二卷,嗣后全佚。我根据宣统《呼兰府志》、民国《巴彦县志》及有关档案图书资料,仿照呼兰府志的体例通过钩沉辑佚,纂辑有《巴彦州志略辑略》,1988年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为此《巴彦州志略辑略》也应该予以收录。
第六,关于一些志书书名的著录问题。首先是《依兰县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依兰县地方志》,佚名纂。注中则注明即《三姓志》。经查《三姓志》是准确的。该志是光绪十七年五月初一日按照吉林将军衙门志书局所颁布的志书章程采访编辑而成,由副都统富魁上报。《依兰县地方志》之名当是后人附会所致。因为依兰原名三姓,雍正九年(1731年)设立三姓副都统。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依兰府,宣统元年(1909年)裁三姓副都统,设东北路依兰兵备道于此,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依兰县,这时才出现依兰县的字样,所以《依兰县地方志》的名称是错误的。
其次是《阿勒楚喀乡土志》。经查所谓《阿勒楚喀乡土志,乃是光绪十七年(1891)二月二十日,阿勒楚喀、拉林等处副都统衙门,遵照吉林将军衙门颁布的格式,并创图,上送阿勒楚喀地方之清册。志书名称应为《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上报〈图说清册〉》。
再次是《宁古塔地方乡土志》。该书《联合目录》有关方志书目录均著录为《宁古塔地方乡土志》。今详阅辽宁省图书馆藏光绪十七年抄本,得知该书系光绪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宁古塔副都统衙门依据吉林将军衙门志书局颁发的志书采访目录,由宁古塔副都统富尔丹主持采访上报的两册志书清册。内容分为本朝建置沿革、宁古塔城池、驿站、仕宦、官署、田赋、坛庙、渡口、疆域、桥梁、古迹、山川、物产、宁古塔户口等14部分内容。所以《宁古塔地方乡土志》应著录为《宁古塔地方采访志书清册》,由宁古塔副都统衙门辑。
第七,撰写提要及总叙。《方志集成》卷首应有一篇全面系统叙述黑龙江方志源流、形成发展,具有一定学术水准的述评类型的总叙。这篇总叙可在我的《黑龙江方志考略》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另外要仿照《四库全书》体例撰写好每部志书的提要,内容包括志书名称、纂修人生平简介、志书体例、叙事断限,主要内容、学术价值、版本等。
第八,搞好索引的编制。一是编辑人名索引,二是编辑地名索引。这项可以参照《长白丛书》第一集《吉林通志》书后的人名索引、地名索引来进行。但这只是《吉林通志》一部志书的索引,如要将整部《方志集成》集中编成一部索引则是一项浩大工程,这样可能难度较大。那么,也可以分卷编制人名索引、地名索引。总之编制人名索引地名索引,不但方便了各类读者检索的需求,更有利于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