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文件
黑人社发〔2015〕59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地方志办公室:
近年来,全省地方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为服务龙江,推进“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团结和谐、务实创新”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地方志工作队伍,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志办公室决定: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办公室等18个单位为“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王占元等8名同志为“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被评为“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的人员享受市地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工作业绩。希望全省地方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努力弘扬地方志文化,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2015年7月2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