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研究

2015-08-06 06:27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王敬慈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借款人网贷借贷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王敬慈

一、引言

互联网的发展使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革,传统的距型信息传播方式正在被网络式、分布式的传播方式所取代(谢平等,2001)。在信息时代,P2P网络借贷(Peer-to-Peer Lending)成为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模式,它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个人对个人的信息获取和资金流向。作为中介机构的P2P网贷平台,一方面借助网络或者线下资源对借款方的信用情况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详细的考察,选择有信用的资金需求方,并在网站上发布资金需求信息供资金供给方选择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平台硬件或者其他中介的撮合交易,通过线上或线下签订协议达成交易并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和账户管理费盈利。

P2P网络信贷平台在中国的快速发展,有其特殊的经济背景。紧缩的货币政策引发的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难与通货膨胀导致的个人资产保值难为网络借贷造就了大量的市场需求(孟添,2012)。对于投资者而言,P2P网贷能为其提供高于传统银行收益率。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年收益4%-5%左右,P2P网络借贷平台投资年收益多在10%以上。对于融资方而言,P2P网贷准入门槛低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融资更为便捷,有助于实现普惠金融。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提高了民间闲置资金的利用率。网贷资金直达生产和消费领域,实现了金融去杠杆化,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p2p网络融资从诞生之初就备受瞩目。从2005年第一家p2p网络融资平台上线开始至今,已经有近百家p2p网络融资平台在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投入运营。国内市场的第一家p2p网络融资网站——拍拍贷在2007年成立。对P2P网贷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概念界定,其运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目前已经出现了以下几种运营模式,一是纯线上模式,此类模式典型的平台有拍拍贷、合力贷、人人贷(部分业务)等,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此类模式以翼龙贷为代表。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第三种,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现在还处于质疑之中,这种模式是公司作为中间人对借款人进行筛选,以个人名义进行借贷之后再将债权转让给理财投资者。由于缺乏对P2P借贷平台法律规范,P2P网贷平台频出跑路、破产等事件。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主要90家P2P平台总成交量490亿,平均综合利率为23.24%;有74家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因而,在当前形势下,关于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十分迫切。

二、P2P网贷平台发展现状

P2P网络信贷平台(简称网贷平台)具有以信用贷款为主,高交易效率,低进入门槛,信息公开,以数据为支撑的特征。P2P网络信贷平台这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最早起源于英国,2005年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成立,此后在世界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逐渐形成了Zopa,Prosper,lending-club等典型模式。

(一)P2P网贷平台呈现爆发式增长

自2007年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我国网贷平台得以迅速发展2011年网络借贷行业总成交量达到60亿元,2012年整个网贷行业的成交量高达200亿元。2013年整个网贷平台的成交量将高达600亿元。

根据128家网贷平台上线时间的分布,可估计出现存网贷上线时间分布,如图1。由图可知,每年新增平台数同比增长保持在150%以上。自2011年以来,P2P网贷平台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

数据来源:根据在网贷之家①备案的128家网贷平台上线时间分布情况制作出该分布图。

(二)P2P网贷平台集中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

数据来源:根据在网贷之家①备案的128家网贷平台地区分布情况制作出该分布图

从地区分布来看,网贷平台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其中广东省的最多占到30%以上,排名在前五位的是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仅五省市就分布了77%的网贷平台。不难看出网贷平台的出现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有着密切关系。经济越发达,资金的需求越强烈,供给越充足,P2P网贷发展资金基础越雄厚。

(三)P2P网贷行业发展势头良好,竞争激烈

网贷平台成交量不断增长。图3反映了2013年9月份的网贷指数。9月份的平均成交指数7010.81,即每日成交金额高达7011万元,这一数值与前一个月相比有显著提升。

利率指数较为稳定,但也呈增长趋势,今年六七月份行业平均利率稳定在10-15%,到9月份平均水平已在15%以上,与银行贷款利率相比,网贷利率较高。对于人气指数,今年9月份平均每个平台每日大约投资人数590人左右。可见P2P行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成长速度很快。P2P网贷行业竞争激烈,新平台层出不穷,成交量排名也瞬息万变。

图3 2013年9月份网贷综合利率指数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

三、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

根据信用风险的承担情况,可以将平台角色定位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平台模式。该模式具有提供信用贷款,以线上业务为主,单纯收取信息匹配服务费实现盈利的特征。另一类是复合中介模式。在复合中介模式下,平台既是纯中介还扮演担保人、联合追款人、利率制定人的身份。这类P2P网贷平台一般都承诺本金保障。贷款方违约的信用风险转移到平台本身。这里选取四家平台,对其经营模式进行对比。(如表1)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对平台比较发现,不同模式下,网贷平台面临的风险会有差异,网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一)身份定位问题

从以上平台的注册身份,我们可以发现每家的平台的注册身份不尽相同,有电子商务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公司,金融服务机构等,注册身份差异较大,纯平台模式多侧重信息服务身份,复合中介模式注册身份各异,多为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也无特殊限制,行业入门门槛较低。这也反映着网贷这个新兴行业其发展过程缺少有效的监管和相关法律的约束。

(二)信用风险负担问题

从网贷平台的经营范围来看,平台大多经营信用贷款,这是最初p2p纯平台模式发展的主要经营标的。但由于与国外相比,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缺失、缺乏成熟的信用评价机制,这使得平台担保垫付业务以及抵押贷款等业务快速发展起来,这些业务的开展使得网贷平台变成复合中介,扮演担保人角色,自身面临信用风险加大。以2012年5月成立的非诚勿贷和2009年成立的红玲创投为例,前者累计成交额为2亿8933万,累计逾期贷款为2539万,违约率约8.78%,红玲创投2012年底实现累计成交量为15亿428万,截止2012.11逾期欠款为1899万,其违约率约为3.77%。由于逾期缺失2012.12数据,这一逾期率可能偏小。总体上,网贷行业坏账率要高于传统金融机构。对于抵押贷款业务,P2P网贷平台风险识别能力有限,面临多次抵押等问题。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选择业务与自身经营能力不匹配的问题。

(三)对于网络的依赖程度,影响网贷平台模式选择

对网络依赖强,即主要以线上业务为主,这就局限了网贷平台提供抵押标,也限制了网贷平台信用审核的准确性以及成为联合追债人。但是不能否认以线上业务为主成本最低,网贷平台信用风险最小。但目前只有拍拍贷主要以纯平台模式为主,这说明了在中国个人信用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对出借人提供本金保障更加符合中国当前投资人的需要。

(四)利率确定以及盈利方式面临违法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图4 网贷平台综合收益率分布图

数据来源于网贷之家

由图可知,投资人综合收益率为6%-43%之间,收益率集中在20%-30%,有些平台达到40%以上,加上服务费率,贷款利率要更高。P2P网贷平台允许的借款期限一般在两年以内,传统银行贷款利率在两年期不超过6.15%。对于平均贷款利率在20%以上的网贷平台,其贷款利率很容易突破银行贷款四倍的警戒线。P2P网贷平台的贷款利率大大高于传统银行贷款,另外,这一利率水平远高于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10%,贷款人贷款负担较重,容易引发逾期和跑路事件发生。

(五)逾期黑名单披露与信息安全

对于贷款人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一部分平台为了避免被违约人状告私自泄露客户信息或因过多逾期会影响平台人气而采取不公布违约贷款人信息,但也有一部分平台采取给予违约人10-30天的宽限期,一旦超过期限,就会在逾期黑名单中披露违约贷款人信息,进而提高违约人成本以减少违约。披露逾期黑名单是一种有效遏制逾期还款的方法但这一做法存在违法泄露客户信息之嫌。

四、P2P网贷平台面临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信贷业务最大风险无疑是贷款者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即信用风险。

(1)间接信用风险:资金需求方违约,延期支付或跑路影响到平台营业收入。

(2)业务风险:平台由于开展本金保障,担保,垫付等业务使得资金需求方违约风险转移到平台本身。

(二)合规风险

出现违法违规所造成的损失情况。

(1)身份风险:注册资金门槛过低,注册身份混乱尴尬,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限制。

(2)高利率风险:利率的设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四倍(如高利贷)网贷平台收取利息和手续费的盈利模式,存在演化成高利贷的风险。

(3)非法集资风险:通过网络或线下形式直接向社会公众销售贷款,投资者资金则直接进入其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

(4)政策风险:由于目前P2P网贷平台监管仍处于空白,国家也对网贷平台发展采取观望态度,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P2P网贷平台的不确定性。

(三)操作风险

(1)技术风险:P2P平台是依靠WEB2.0信息与互联网技术开展的业务,以实现点对点或多对多的借贷交易。如果P2P平台的操作软件存在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漏洞,可能会造成平台运行的崩溃,也可能被黑客入侵利用。

(2)内部员工道德风险:P2P公司员工本身参与交易的没有限制,内部员工利用身份便利,设置虚假账户,或者顾客信息非法交易。

表1.P2P网贷平台模式

(3)资金安全性风险:“人人贷”公司存储风险金,具有保险金性质的资金账户由“人人贷”公司自己管理的会面临被非法挪用等资金的安全性问题。

(四)其他风险

(1)流动性风险:出借人的缺乏、坏账的攀升、还本退息的承诺、监管政策的变化、市场的急剧波动,都可能导致资金链的断裂。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所有金融机构均面临的风险。这里是指P2P网贷平台业务超越个人小额信贷的领域,进入市场风险较大的小企业贷款,难以通过大数法则和利率覆盖风险的方式消化而产生的风险。

五、结论与建议

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出,一方面源于国家针对这种新行业监管近乎空白,另一方面,网贷平台自身风险识别以及防范能力有限。因此,我们从这个两个角度分别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一)从国家方面,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1、构建P2P信贷平台的监管体系,尽快明确P2P网贷的监管主体

我国对网贷的注册身份还为一般的工商业企业。但是网贷平台由于从事于与金融相关的活动,风险比一般的工商业企业要大。因此应该尽快明确监管主体,为网贷平台定位,这也有助于提高个人投资者辨别融资平台真假的能力。国家应对企业注册资本设置限制,当企业注册资本太少时,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此时应对于开展高风险小企业贷款或额度较大贷款业务进行限制,以防风险事件的发生。《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文)将P2P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归入影子银行之列,并在监管责任分工中指出:“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这就意味着P2P行业将开始由央行负责协调监管。

2、加快完善P2P信贷平台的法律法规

P2P网贷平台虽依托网络开展的借贷服务业务,其实质上在从事是一种金融活动。其经济活动既不完全适用于有关电子商务法律也不能依据金融行业的法律规范,目前只能按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进行规范。因此,尽快制定并完善专门针对P2P信贷平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国家对于网贷利率设置方法以及费用收取方式应加以规范,防止演变成高利贷。同时也应加强对网贷平台为担保以及垫付资金而计提的保证金的真实性以及充足性进行监督。

3、将网贷交易记录纳入央行征信体系

我国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网贷平台在信用审核时往往只能参考借款人提供的银行信用报告,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界定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但因为银行贷款一般均有抵押,不能如实反映借款人在无担保无抵押情况下的信用状况。对于个人信用贷款记录,虽有平台采取对超过10天的违约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披露,但是面临泄露私人信息的合法性问题。因此,为了减少借款人违约情况发生以及避免涉及泄露客户信息之嫌,最好办法,将P2P网贷信贷活动记录纳入央行征信体系,这样既增强借款方违约成本,也强化借款人的守信意识,有效帮助P2P平台较少违约发生。

4、改善P2P信贷平台信息不对称,提高信息透明度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数据由平台自愿披露,大多平台对外不公开的数据或披露信息不全面,公开数据的真实性也无从考证,使得人们对其的合法性、合规性存在严重质疑,作为一种资金借贷的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对称、透明是促进其发展重要因素。国家应该加紧完备P2P网络信贷公司相关披露制度,提高公司的信息透明度,让P2P网络信贷呈现一种安全可信的风貌。对于其备付金情况以及平台交易量进行披露,可以供投资人参考,减少其投资的盲目性,也可以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减少平台非法集资的可能性,促进网贷平台健康发展。

(二)从平台本身方面,借鉴经验,提供风险管理能力

1、严格信用审核流程,提高信用甄别技术

P2P网贷平台严格贷前信用审核,控制审核通过率,提高信用甄别技术,开发或购买的风险识别系统。如宜信使用的基于数据库技术FI⁃SO系统,为用户评级,为出借人提供参考减少盲目的投标。基于大数据分析评价系统,可以大大提高审贷的客观性,效率和科学性。在科学评估借款人信用等级前,应注意考察借款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充足性。目前,P2P网贷信用评级所参考信息以及交易数据在还原和构建一个人的信贷违约层面,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大量引入外部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才能构建信用评估模型。

开发防欺诈系统,提高信息鉴别能力。将审贷系统与人工相结合,注意总结违约人特征,提高信用鉴别能力。同时,也要做好贷后贷款还款状况的检测,提供还款提醒服务,减少非主动违约情况发生。

2、控制信贷规模,提高违约成本

贷款额度小,借款人违约成本相对高,这有利于降低了借款人的违约率,从而减少坏账率。在借款人申请借款初期,P2P网贷平台应该要求贷款人提交详细证明资料,全面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如有发现有碍还款事项,采取不借款或者降低借款额度。在批准放款时,注意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小额信贷额度限制。

网贷平台也应采取措施引导出借人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如拍拍贷,对符合分散投资规则的人提供本金保障激励,也可以通过控制每种借款标的投资额度,从而帮助出借人有效分散风险。也可以借鉴pros⁃per模式,创建“客户组”,提高借款人违约成本,鼓励组内借贷。

3、提高保证金的计提比例,运营资金与保证金隔离

目前,宜信对外称其坏账率为0.8%左右,保证金的计提比例为2%,实现两倍的覆盖与银行一致。相对于网贷,传统银行的贷款大多有抵押担保,一般情况下还款更加有保障;而P2P贷款大多无抵押,风险较高,不可否认宜信与同行业相比,风控体系较完善,但其坏账率增加可能性很大,因为同行业其他平台坏账率大大高于宜信。例如2012年5月成立的非诚勿贷其坏账率为8.78%,2009年成立红玲创投其坏账率约为3.77%。因此建议网贷平台也增加保证金的计提比例,防止由于经济衰退或其他事件引发集中违约。

为了确保保证金真实充足,同时也为了避免危及企业自身资金安全,建议平台确保运营资金与保证金隔离,实现保证金的第三方托管。

4、加强信息披露,实现信息共享

网贷平台在建设好自身的黑名单制度的同时,应该积极争取纳入央行征信体系,增加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同时平台之间的违约人的信息以及交易记录应该实现共享,提高共同抵御欺诈能力,减少坏账发生。这一信息共享平台可以由行业自治组织建立,有利于加强对贷款人和融资平台的媒体和社会监督。在做好交易记录实现行业内共享的同时,网贷平台也增加保证金透明度以增强投资人信任,可以通过定期公布保证金的金额。

5、注意交易模式的合法性

对于大多数平台,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的划转流动,资金不通过本公司账户,风险较低。但对于采用流转债模式的平台,如果未找到贷款人之前,先要求出借人资金直接打入公司特定账户,就可能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因此,这类公司应增加交易过程透明度,提供债权真实性的证明,同时确保先与贷款人签订债权合同后再推荐给投资人,即在资金供给双方同时存在时才能发生资金流转,这样既避免非法从事金融活动,也能尽量减少公司资金占用。

6、利率范围控制

P2P网贷平台的贷款利率普遍较高,面临高利贷风险,应该根据借款需求合理设置利率范围。从借款需求来看,中等规模以上、业务稳定、有抵押担保物的企业可以获得银行贷款,利率集中在6%-10%之间。大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人只能得到民间贷款或小额贷款,利率在20%以上。中间10%-20%的借贷市场尚属空白,资金需求旺盛,应该是网贷平台设置利率水平的合理范围,同时严格审核资金用途以及还款能力,在综合行业投资收益率的基础上,确定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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