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迎,刘学贵,程克群
(1.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肥 230036;2.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粮食银行”,简称粮行,是指储粮户将暂时闲置的粮食存放于粮行内,自己拥有粮食的所有权,而将粮食的使用权以定期、活期等形式交付给粮行,让后者经营(借贷或直接投资等),从而盘活粮食资源,获得粮食的增值效益[1]。“粮食银行”诞生于20 世纪80年代的山东广饶,迄今已经有近30年的历史,在江苏、黑龙江、河南、湖北等粮食主产区发展较快,安徽的太和、怀远等地也有试点。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地“粮食银行”运营主体与运行模式都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凤台县“粮食银行”在吸收了各地典型“粮食银行”的“版本”上,进行了一些大胆地创新与突破,实际运行近半年,就实现存粮2.1 万t,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肯定。
“粮食银行”生存与发展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章力建、顾卫兵等专家的观点:一是在粮食主产区;二是当地农民有储存粮食的习惯和一定的经济基础;三是有一定数量实力适中的粮食加工企业;四是要有运作粮行的能人[2]。凤台县是安徽省粮食主产县,粮食作物以一麦一稻为主,种植面积常年保持在44 700 hm2,朱马店糯米被授予“全国地理标识产品”。2012年凤台县粮食年产量65 万t,商品量40 万t,其中,小麦平均每公倾产量为27 kg,水稻平均亩产556 kg,连续九年丰产丰收。自2004年以来,凤台县先后八次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与此同时,凤台县域内粮食加工企业年需求量80 万t,原粮供不应求,“粮食银行”运行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经过多方考察、研究与论证,凤台县“粮食银行”于2012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由凤台县粮食局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粮食银行”的业务,2013年6月底进入实际运营阶段。
与全国知名的江苏太仓粮行、黑龙江北大荒粮行等粮行相比,凤台县“粮食银行”有其鲜明的特征:
凤台县“粮食银行”对一般种粮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免费存粮、支付利息、落价保底。农户存粮时,“粮食银行”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入库,以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上周同等级粮食平均交易价格为存粮计值,农户可以自由选择活期和半年期两种存粮期,按照商业银行标准利率计息。当粮价下跌时,以存粮价为基点,落价保底;当粮价上涨时,农户根据市场行情自由处理存粮,促进增收。
凤台县“粮食银行”在深入调研农户需求的基础上,有效地加载了提现、消费、贷款、转存等金融服务功能,超越了传统粮行的“两代一换”业务(代储存、代加工、物物兑换),延伸了服务范畴。农户存粮后可以自由选择的服务内容如表1 所示。
表1 农户存粮后可以选择的服务内容Table 1 Selected service contents of farmers after stocks food
凤台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凤台粮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整合县粮食局、金融办、人行、农委、供销社、商务局、农行凤台支行等部门广泛参与。县粮食局主要负责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县农委、供销社、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相关服务网点的建设。凤台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凤台粮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印发凤台粮行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凤台粮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件,县财政每年安排200 万元的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弥补“粮食银行”经营亏损。
凤台县“粮食银行”在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运营下,坚持市场化导向,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针对粮行运营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重大风险,凤台县“粮食银行”逐步引入成熟的投资与风险控制手段进行防范,主要方法有:在确保微利的前提下,与中证期货公司合作,以对冲现货期货化解经营风险;利用“粮食银行”和粮食产业园的软硬件条件,建立郑州商品交易所凤台粮食交割库,控制风险范围,增加收益渠道;与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就存粮风险进行洽谈,拟降低由自然灾害等所导致的粮食损失风险[3]。
凤台县“粮食银行”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首选朱马店镇、尚塘乡、凤凰镇、岳张集镇和桂集镇进行试点,逐步完善运行机制。
凤台县“粮食银行”的运营主要取决于政府、农户、粮行经营者与用粮单位之间良好的利益链接,如图1 所示。
图1 凤台县“粮食银行”的利益链接机制Fig.1 Linking mechanism of interests on Fengtai“Food Bank”
2.1.1 农户利益
农户将粮食存入凤台县“粮食银行”,可以有效解决农户晒粮难、存粮损失(自身存粮年损失率8%~10%,粮行存粮年损失率不超过0.2%)和美化家居环境问题,同时还可以获得存粮的利息收入、贷款和市场价格上涨带来的增值收益。
2.1.2 用粮单位利益
用粮单位从凤台县“粮食银行”贷粮,可以有效解决组织粮源的问题,降低采购粮食的资金压力,同时也能够减少仓储设施建设和原材料库存等成本。与此同时,粮食加工企业还可以借助粮行的服务网点开拓出更多的市场。
2.1.3 凤台县“粮食银行”利益
凤台县“粮食银行”按照规定将农户存粮的70%拿来经营,获取价差;在开展向用粮单位贷粮业务过程中获取息差;向兑换服务网点收取营业额1%的服务费;适时开展兑换物品配送服务,获取中介服务费;择机上马粮油精深加工项目,获取加工附加值;争取政府必要的支助与上级项目的扶持。
2.1.4 政府利益
政府通过“粮食银行”所提供的统一烘干、加工、储存等专业服务,节约了大量的粮食资源,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储粮的压力,节省了财政收购资金,有利于提高农户种粮的积极性,缓解粮食供需矛盾,维护地方社会经济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农户存粮程序简单,方便快捷,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如图2 所示。农户送粮至凤台县“粮食银行”的收存点(基层粮站,产业园仓库)后,由收存点工作人员进行验质、过磅、除皮,按照国家标准扣除水杂减量(不超标的不扣),再开具入库单,根据农户身份证件办理存粮折(卡),农户也可以根据需要到农行服务网点换取银联卡(之前已办理过银联卡的可以直接使用老卡),之后农户便可以分别持存粮折(卡)、银联卡进行兑换、消费、兑现、取粮、贷款(粮)或转存。
图2 凤台县粮行业务操作流程Fig.2 Operational processes of Fengtai“Food Bank”
凤台县“粮食银行”积极推动服务网络建设,现已布设各类服务网点共计73 个。其中,粮食收存点32 个,粮食部门粮油兑换点1 个,供销部门物品兑换点15 个,农业部门社会化服务兑换点12 个,商业部门商品消费点3 个,农行服务点10 个。部分服务网点如表2 所示。
表2 凤台县粮行部分服务网点Table 2 Service network of Fengtai“Food Bank”
凤台县“粮食银行”按照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模式运作粮食,但是粮食与货币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对实际运营环节实施了相应的制度保障。一是粮食收存后需要整理、熏蒸、通风保管,因此,凤台县粮行要求存粮后1 个月内不得取粮;二是为防止资金挤兑,明确农户存粮当天不得申请转款,以后每天次转款提现不得超过存粮总值的1/3;三是农户办理存粮质抵押时,按原存粮额的90%办理融资;四是粮站必须严格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文件,科学保粮;五是密切监视粮站存粮的调运周转和保管情况,严格进行“三查”(月巡查、季核查和年度资格审查);六是由县粮食局对粮食收存点等服务网点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及时发现与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凤台县“粮食银行”的市场风险防控主要集中于粮食价格市场波动较大时的集中取粮或集中提现应对措施,如表3 所示。
表3 凤台县“粮食银行”市场风险防控Table 3 Prevention on market risk and control of Fengtai“Food Bank”
凤台县“粮食银行”是一个兼具公益性与服务性的经济组织,促进了农民增收,延伸了农村金融服务,有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农村金融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紧密结合的有益探索。当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凤台县“粮食银行”的健康良性发展还需要时间的沉淀,需要一个不断的自我完善过程。积极推动凤台县“粮食银行”科学有序的运行,还必须在增加农户存粮、强化粮行内部管理、加大政府支持和强化相关部门监管四个方面加强。
凤台县粮食局的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12月5日,凤台县“粮食银行”已拥有存粮户850 户,存粮2.1 万t,期间转款206 户,涉及金额341 万元,取粮175 户,涉及金额2 397 万元,开展投资贷粮5户,涉及金额178 余万元。由此可见,凤台县“粮食银行”存粮量较高,但是在较短时期内农户取粮比例同样也较大,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说明农户对粮行的信任度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粮行的运营过程中,存粮是基础。凤台县“粮食银行”要以农户为中心,不断强化宣传与服务,关注口碑营销,逐步提高农户的知晓度与满意度,不断夯实粮行发展的基础。随着农业经营机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未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重会逐渐提高,凤台县“粮食银行”一定要顺应形势,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客户关系管理,积极探索入股、分红等方式,促进粮行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证存粮稳定性。
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先期注册资金为500 万元,但是6.7 万t 总仓容、粮行综合服务楼建设等总投资额就达到了8 480 万元,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公益性与服务性的特点使得凤台县“粮食银行”为了维护农民利益提供了较广的服务范畴,包括免费代储、支付利息、落价保底、提供贷款等,但是与其他类型的粮行一样,凤台县“粮食银行”同时面临着储备风险、经营风险、价格风险和社会风险,所以,大力增强自身活力,积极促进其可持续性发展是关键。一是确保粮食存储的安全。要积极防范由于粮食的自然陈化、损耗、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等可能导致的损失[4]。二是推进稳健运营的发展战略,先保值再增值。凤台粮行发展初期可以将存粮准备粮比例设在40%~50%左右,等运营不断规范和成熟了,再逐步下降到30%左右;在增值方面要积极寻找诸多盈利点,条件具备时,可以稳步探索一体化发展战略,向后延伸到粮食生产环节,向前拓展到粮食加工、销售环节,通过提供链式服务保障等,提高粮食经营效益。三是提升粮行各服务网点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粮食局、金融办、人行、农委等多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强化粮行各服务网点的人员培训与内部管理,积极打造良好的市场口碑。四是强化社会合作。促进粮行与地方粮食储备、粮食加工销售、粮油配送相结合,发挥联动效益,让农民存粮、取粮、购粮更方便,吃粮更安全。
粮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农户种粮的积极性,对于国家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政府应该依据中央粮食方针政策,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5]。一是加强对粮农的扶持。粮行生存和发展的上游基础是储粮农户,可以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定粮食生产的主体力量,提高种粮积极性[6]。二是将失地农民口粮保供纳入粮行的服务体系。借鉴江苏太仓对易裕粮行的支持经验,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把农民土地流转费部分或全部存入粮行,既可以保证农民的口粮消费需求的满足,又可以增加粮行的流动资金。三是加大对“粮食银行”粮食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改善储粮条件,扩大仓储能力[7]。四是支持“粮食银行”流通业态的发展,降低粮行的流通成本。
“粮食银行”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业银行,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政府等相关部门必须把它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加强监管[8]。一是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健全覆盖粮食供应、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管理。二是坚持粮食经营的市场化导向。鼓励国民共进,通过粮食市场准入制度,保证有效的粮食流通秩序,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推进实行存粮准备粮管理[9]。根据粮行运营的不同阶段,将一定比例的存粮准备粮存储在仓库中,不得用于市场运营。四是加强粮食统计的信息化建设[10]。按照定人、定时、定点和直接的原则,积极跟踪凤禾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储粮设施、兑存情况、资金流向等,有效发挥粮食期货市场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作用,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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