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综合
据中国之声报道,“中国一栋古宅将在美国网站上拍卖。”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外界关注。这栋建筑占地800多平方米,长约45米,宽约20米,来自中国江西赣州,起拍价是298万美元,对它的估价为698万~960万美元。
首次在国际市场公开买卖
近年以来,国内买卖古宅的消息并不鲜见,“但公然在国际市场买卖的事情,还是首次听说。”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说。“买卖古宅在一个圈子内的确蔚然成风”,原佛山市博物馆馆长梁国澄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对这些老宅进行规范管理,存在真空地带,如果任由自由买卖,允许私下流通的话,将来就都没有了。”他说:“这也是我国文化重建和文化产业开发面临的问题,期待国家在老宅子规定上能有进一步的规范做法。”
发现:民间志愿者下“召集令”
唐大华是一位古宅研究的发烧友,他从网站上公布的10张古宅照片一眼认出,“古宅符合江西地域风格,来自赣州较为可信。从整组建筑包括大门、戏台和两边的看楼来看,这应该是一座祠堂而非民居。”他还分析:“整栋古宅顶上无瓦,只钉上了简易的塑料布,地面无地砖,说明这栋建筑已被文物贩子拆离原址,在另外的地方临时组装起来展示待售。”4月4日,唐大华忍不住在网上发布了“召集令”,号召网友们发挥自己的力量寻找古宅所在,“不能让它出国”。
寻宅:在江西乐平出现?
“召集令”发出后不到两日,他就接到网友“蓝调慵懒”的信息:这栋大宅2013年曾在江西乐平,并附上当时的现场照片。
唐大华将网友在2013年拍摄的照片和拍卖网站上的照片进行比对发现,拍摄地点与拍卖网站的地点是一致的,但已经时过两年,网友“蓝调慵懒”想不起古宅的具体位置了,“由于当时是朋友带着去的,只记得在村道边。”当民间志愿者接力寻宅的时候,LiveAuctioneers却悄悄将拍卖信息全部下线,“可能他们也心虚了”。
这家网站LiveAuctioneers2002年注册,总部设在美国纽约,主要为收藏品、股东、珠宝和艺术品提供拍卖平台,曾经是易贝(eBay)的合作伙伴。
4月9日,又有网友反馈,2014年在江西涌山镇看到过这栋古宅,不过无法确定现在是否还在此处。
寻宅的工作还将继续,唐大华说:“至少已经缩小了搜索范围,我们还可以借助Google卫星地图,找出它的可能位置。”
买卖:山西、江西“出手”最盛
事实上,这并不是唐大华发现的第一栋被卖的古宅。他从2012年开始关注古宅买卖,已经掌握了60多栋被卖的古宅信息。他对古宅的研究纯属个人爱好,慢慢成了一个“自费的文物保护志愿者”。这些年来,他到山西的次数将近30次,寻访的古建筑700多处,行程4万多公里。
并不是他要跟山西“耗上了”,据他观察,现在全国出手古宅最多的就是山西省和江西省。这两地的存量比较大,另外,在当地卖古宅、文物的风气比较兴盛。山西共有古建2.8万处,其中早期木结构古建筑存量占全国的75%以上,是唯一保存了从唐代至清代完整建筑体系的省份。
“让人揪心的是,山西省文物局2013年发布的资料显示,73%以上的文物古建存在不同程度的险情。”唐大华说,这也正是买卖成风的原因之一。
买家:多为景区、房地产商
唐大华曾经到过山西的太谷县,那里囤积的古宅蔚为壮观,有山西的古宅,也有江西的古宅,俨然一个买卖中心。
根据他这几年对古宅走向的分析,这些古宅的大买家多为景区、房地产商和收藏爱好者。“比如山东郓城有一条街,全是山西风格的古宅,还有两栋江西古宅。山东四方啤酒城也收纳了一些古建。广东有个房地产商花了10多万元从山西买了一个戏台。”“我在山西寻访的时候,老百姓只知道这些古宅、古建被卖掉了,但卖到哪里去了,他们一无所知。”唐大华说,“在山西上井村,有整个一座庙都被卖掉了,只剩下一个戏台山墙。”
“其实进行偷盗的也不是盗窃团伙,就是当地想摊点小便宜的农民,但这里已经形成了市场。一个清代的碑只卖1000元,收购价才几百元。”他说,农民就会为这点钱去行窃。
保护:异地迁移不是长远之计
在唐大华看来,如何保护这些古宅、古建筑,不仅是钱的问题,还是个“技术活”。
唐大华身边聚齐起来志同道合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曾经组织网友参加“送文物回家”,成绩显著。
针对古宅买卖的问题,他和许多志愿者希望能通过古村落“活化”的力量,来增加“造血”功能。这一做法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创始人何戍中的想法不谋而合。在何戍中看来,“古建筑的保护,重在原址保护,社区居民参与并受益,这样才是长远之计。”
现在不少收藏家、房地产商、园林景区将古宅异地迁移的做法,何戍中并不看好,他认为:“拆除古建筑对当地的自然、人文环境是一种破坏。即便是出于保护的目的,这也是一种迁移成本高、法律争议最大的一种方式。”
在美国的网站上拍卖中国的古宅,“关于它的产权问题、买卖时间等法律细节并不明晰,所以是否违法还不能判定。”
何戍中分析,一栋古宅是不是文物,得从它的文化价值来评定,而能否买卖则是所有权行使的问题。“一栋私人所有的古宅,如果古宅所有人将其买卖并不违法,目前也没有相关规定进行约束,谁也管不着。”
症结:古宅界定规范缺位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表示,近年来并未听说我国古建被整件卖到国外的事情:“上世纪90年代,听说有我国的古宅搬到美国去了。更多的则属于建筑构件,比如壁画、天花板、寺庙的佛像等。”
古宅的流通和买卖引起了原佛山市博物馆馆长梁国澄的担忧。他说:“近年来也关注到这个问题,老宅的买卖现在的确是在法律边缘游走。对于文物保护,我国有两个原则:一、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二、列入文物保护的单位,绝不能动。”梁国澄认为,“按道理来说,到了一定年份的东西都是文物,原则上属于国有。没有列入文物保护的老宅子,怎么界定所有权是目前发展文化产业,恢复我们的传统文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这就面临两难,不买卖,如何保护?放开自由买卖更不行,这样将来就都没有了,所以存在一个灰色空间。”梁国澄说,现在的问题是:一、这些老宅子能不能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如果成为当地文物保护单位,需要认真去界定、执行。二、这些老宅有多长时间,潜在价值有多大,当地政府有没有明确界定,买卖也需要规范。
“那这些还没有规范管理的老宅子,私下去流通,性质怎么定?我们谈论了很多年,但还没有很具体的细则。期待国家在老宅子规定上能有进一步规范的做法。”他建议,“除了划为文物单位的,挂牌以外的也要做一个摸底。这些过去没有重视,是一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