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这一普遍被业内看做利率市场化“最后一城”的工具,终于落地开跑,也将利率市场化推上了最后的快车道。
6月15日开始,工农中建交以及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共9家银行开始率先发行首批大额存单。然而,当天各大银行的支行网点大额存单“成绩单”并不好看,有的支行网点只成交了一两单,有的网点甚至没有成交。
30万元起购
大额存单(Certificates of Deposit,简称CD),按照《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定义,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由银行面对个人和公司企业等发行的存款产品。之所以称“大额”,是有“门槛”的,即针对个人为“30万元”,机构是“1000万元”。
与传统的存款相比,大额存单更为灵活。这一点体现在存期选择更多,包括有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比普通存款期限的7个品种多了9个月和18个月两个品种,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人对期限配置要求。
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据了解,大额存单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两种。
除了收益性,投资者还会考虑流动性。在存期选择较多的基础上,大额存单还有一大特色在于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
我们知道,通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期限内是无法提前赎回的,而大额存单则不同。大额存单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央行认可的其他机构;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
根据规定,发行人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明确是否允许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相应的计息规则等。对投资者来说,也应该仔细地了解有关规定,以保证自己享有良好的流动性。
此外,大额存单也能用于办理质押,比如质押贷款、质押融资等。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为其开立持有证明。
可以说,相比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销售能给到投资者更多便利,同时期限上有更多选择。
吸引力大吗?
对储户来说,大额存单有没有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是利率水平决定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这一突破存款利率上限的约束被认为是大额存单意义所在。但考虑到初期限制在9家银行内发行,所以短期对银行负债成本冲击可能并不大。大额存单的利率水平可能比较接近货币基金的收益率,但相比银行理财产品来说可能较低。而相较于理财产品,大额存单似乎逊色很多。“发行之前,我们有比较高端的客户来咨询过,他们以为收益可能会挺高,但是一听利率,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工行北京支行的个人客户经理刘磊有些无奈。
不过,刘磊也表示,大额存单主要还是适用于十分保守稳健的客户。“虽然这样的客户比较少,但还是有的,出于风险上的考虑不愿意买理财产品。而且,30万元的门槛,还是偏中高端的客户多一些。”
中信银行官网显示,截至6月15日17时,个人和单位大额存单共计销售50.62亿元。首批个人大额存单已成功销售3.69亿元;首批单位大额存单已成功销售46.93亿元,其中一年期单位大额存单10亿元额度已全部售罄。
而6月15日全天,兴业银行的1个月和3个月的大额存单,总发行规模就达到了68.01亿,接近70亿的发行规模。“这个还是很受市场欢迎的。”兴业银行一位公关人员称。
“但从目前起始点来看,大额存单对于企业来讲,只是一个投资工具。”深圳诺辉岭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董博欣认为,“在有了一定存量之后,大额存单如果可以转让,对企业来说,才是一个融资工具。”
利率市场化的催化剂
大额存单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商业银行为应对利率管制环境下存款脱媒进行的产品创新。美国的大额存单实行市场化利率,兼具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点,推出之后就获得巨大成功。自1961年2月花旗银行发行第一张大额存单至1967年末,美国大额存单发行额达到185亿美元,超过大宗商业票据发行额。到1982年底,达到2100亿美元,占定期存款比例也达到25%左右的阶段性高点。之后,随着美联储加快利率管制放松的进程,大额存单的利率优势逐渐消失,其发行增速也趋于稳定下来。截至2014年末,美国银行业发行大额存单余额为1.97万亿美元,在存款资金中占比为15.82%,在银行负债中占比为11.32%。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大额存单的最显著特征是存款定价的市场化,属于对大额存款资金利率市场化的先行先试,是普通存款利率由管制到市场化的过渡产品。
在我国,大额存单也并不陌生。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就有了大额存单。不过,限于当时金融市场环境,大额存单利率并非市场定价,充其量只是利率稍高于定期存款的投资工具,与利率市场化意义上的大额存单仍有较大区别。此后,国内大额存单产品因宏观环境、市场建设等方面原因而终止。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直到2013年同业存单试点的推出,中国市场才有了真正意义上大额存单。
多位业内人士称,大额存单实际上是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算是利率市场化的初步尝试,是实现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的重要过渡。”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改革的力度和进程远超过他的想象,“过去十多年一直在说的事情,在这两年一下子有了很大的推动。此次重启大额存单,也正是利率市场化的必然选择,为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铺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