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禁区”的公诉检花

2015-08-03 20:45
紫光阁 2015年8期
关键词:格尔木市禁区刑事案件

“您的控辩能力和水平让我佩服,您的职业自豪感让我感动。”发来这条信息的,是一位與陈永洁在法庭上交过手的外地律师。看到这条信息,身为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陈永洁流泪了,“这是对我工作的肯定,对我职业的赞许。”

17年来,在被喻为“生命禁区”的青藏高原腹地格尔木市,陈永洁带领科室干警凝心聚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不仅办理了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60%的刑事案件,还追诉、改变定性了多起案件,迄今为止未发现差错。

她是一位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检察官。近年来,她主办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人妨害公务案、故意伤害案等一批有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无论被告人是否认罪,陈永洁在法庭上通过重现犯罪过程、展示犯罪证据,被告人被处以刑罚,心服口服。陈永洁说的最多的是作为检察官“公正是本分、清廉是底线”。近年来,追溯漏犯和改变定性起诉20多件,准确率为100%,且刑事案件有罪判决一直保持100%。她是一位循循善诱、春风化雨的“检察妈”。对待失足犯罪的未成年人,陈永洁用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和爱心面对他们,讯问时从不用严厉的语言、犀利的目光,而更多的是用母亲的慈祥和善诱与他们交流谈心,一起分析失足犯罪的原因,帮助他们重树信心、重新启航。凡是接受陈永洁帮教过的失足未成年人,都说陈永洁对待他们不像是一名威严的检察官,更像是一位“年轻的妈妈”。

陈永洁常说:“工作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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