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斯卡德与其他类型小说主人公最大的不同是,马修肉体会衰老,意志会动摇,人家给钱他通常都收下,转个身却又丢一些到教堂捐献箱。案件向来不是他的困扰,真正困扰他的,无非红尘滚滚,该如何照着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者说,存活出来自己的那一套。说穿了,马修既不“冷”也不“硬”,与我们人人都一样,他心中也有一个哈姆雷特。
至于办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没多少灰色的脑细胞,也没有铁拳。接了案子,他只不停地打电话,不断上街打听,“有时候我们知道了,却不知道我们知道。”“去他的,东西全在那儿,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对。”要想知道,要看对,只有个方法:出门打听去!但“其实百分之九十八的调查工作皆毫无意义,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但除此之外我不晓得还能怎么做”。这不就是人生吗?“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几千年前,传道者早已论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拼之事,有哪几件不是徒然、枉费的呢?但他就是咬住不松口,要从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里,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义。于是,推理点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点了。有人读到了堂吉诃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有人说他是“复制时代的抒情诗人”,有人则相信他是现代西西弗斯……这无非是说马修·斯卡德是面镜子,人人可照见自己。而这,大约就是“经典”的本质了。
一口咬定“马修·斯卡德系列”已成“经典”,未免说得快了,毕竟最近本《烈酒一滴》刚出版不久,有待时间考验;但是如果说,这套前后十七册的小说已然具备“推理名人堂”的候选资格,相信绝不会有什么人有意见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