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星麟 (湘南学院 423000)
高校音乐专业研究型教育探讨
廖星麟 (湘南学院 423000)
高校音乐专业教育也逐渐在开展进行研究型教育探索。本文将对普通高校的研究型教育进行几方面的探讨,包括音乐研究型教育的含义和特征、进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其应该遵循的原则等,以指出在高校的音乐专业中进行研究型教学的迫切性和现实意义,从而引起高校的重视。
高校音乐;研究型教育;探讨
在重视知识经济发展的今天,市场的竞争实质上已经转移到人才的竞争上了,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以及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因此在高校对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以使人才适应市场的需求。高校也普遍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已经将对学生能力、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教学的重点,以培养出为社会所需要的实践型人才。因而在高校的音乐教学的模式中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逐步由教师占主动地位,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向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将学生放置主体地位、以学生主动学习为主的教学合一的模式转变,这也是现代教学改革应该着重的地方。于是在教育界便掀起了研究型教育的模式,摒弃了传统的教学方式,该模式是以心理学为基础的。研究型教育普及到了基础教育领域的各个学科之中,包括音乐专业,而且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效果。但是在高校的教育领域中的音乐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上还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本文将以改变高校音乐教学的现状为目的,从研究型学习的含义和特点、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遵循的原则等方面入手,以提高高校音乐教学的效果,从而培养新型的音乐人才。
在《大教育引论》中提到过:书本知识对培养人才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应该传授他们学会独立学习的方法,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如何教会学生学习”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教学主题,这是为了适应教学改革而提出来的。下面给音乐研究型教育下个定义:音乐研究型教育是以促进学生研究型学习为目的的一种科学的教学方法。它的载体是与音乐文化相关的问题;其专题是所要研究的音乐素材;其特征是学生的主动探究、自主学习;其核心是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以及提高其审美能力。音乐研究型教育比传统的音乐教学具有很大的优势:它突破了传统音乐教学的以教师传授知识为主、集中在课堂教学、以讲义为教学内容、以欣赏作品、解构作品(包括音乐的相关知识、曲式分析、作者背景介绍等)为拓展,其过程过于单一化、机械化,它主要以教师的灌输为主,忽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无法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其教学效果不明显。而音乐研究型教育以研究为重点,其过程主要是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只是在通过设疑、探究、解答疑问等发挥其指导作用,其主要是给予学生更广阔的空间促进学生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发挥,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研究型教育是一种科学、合理而有效的音乐教学的策略和方法,它与素质教育相适应。
研究型教学具有研究性、主体性、交互性、过程性和开放性等特点。第一,研究性。研究型教育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发挥教师的指导性作用相结合,学生通过假设、求证、得出答案的过程,使自身的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正确的思维得到锻炼。第二,主体性。研究型教育改变了传统的教学以教师为主体,将学生提到了主体地位,教师只是指导者。这种教学模式改变了学生在学习中很被动的局面,充分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第三,交互性。它指的是在研究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活动是互相交替存在的,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互相讨论、互相借鉴、互相取长补短,这对形成融洽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以及合作能力,从而增强教学的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四,过程性。研究型教育与以往的教学主要以教师传授知识为主的教学模式的不同,学生获得知识是一个探索和研究的过程,这对学生思维的培养和锻炼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五,开放性。指的是学生获取认识的来源已经不再局限于书本,其来源是开放的,包括网络媒体、自然和社会现象以自我的探索发现,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创造能力。
(一)必要性
国家对于研究型教育的观念持肯定态度,国务院也曾发表文件明确指出:现代的教育要先在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变教学方法,通过启发和讨论的教学方法,锻炼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另外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独立搜集信息、获取知识以及解决问题、语言表现力以及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能力等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开展研究型教育是高校努力适应素质教育必须做出的改革,通过这样的教育方式培养出的实践能力强、创新能力强、合作能力强等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才是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同时高校的音乐教育是美育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教育的教学需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而将研究型教育的方式引入到高校的音乐教学中,通过各种审美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审美素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说将研究型教育引进高校的音乐教育中是必要的,它除了能够提高学生必须具备的在音乐上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外,对学生其他综合素质的提高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研究型教育的模式培养的学生是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的,它有利于帮助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可行性
首先,音乐本身的特性需要高校的音乐教育实施研究型教育的模式。研究性教育是集多种教学优势于一身的新的教学方法。音乐它是情感表达的载体,具有动人的旋律、丰富的节奏、多样的音色、严谨的结构等,它能够带动人愉悦的内心感受以及情感体验,进而产生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的作用。将音乐的这些特点概括起来就可以称之为:意合性,直觉性和抽象性。音乐的这三方面的特征与研究型教育的新知识观、新学习观和主体教育这三大优势是契合的,因此说高校的音乐进行研究型的教育是具备可行性的,并且是行之有效的。其次,高校的音乐教学中涉及到了丰富多样的关于音乐的文化,这为音乐研究型教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音乐与人类的文化是息息相关的,它承载了人类文化众多的内容,它是人类文化的艺术表现形式,其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音乐的基础理论包括音乐史学、美学,音乐教育学、心理学,音乐生理学、保健学等;对应的音乐的教育内容包括音乐技术、理论,学科教学法、作品风格、演唱风格、语言特征、音响特征等等,音乐多样的文化内容为音乐的研究型教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广阔的教学内容。再次,采用研究型教育的模式与高校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是相符合的。大学生在经过中小学的基础教育阶段之后,其基础知识结构体系得到了完善,认知水平和思维能力也已经健全,在他们的思维和行动中存在着按照社会的需要提升自己的要求,另外,大学生正处于风华正茂的时期,其体力和精力都十分旺盛,思维比较灵活,同时大学生的自我提升意识、自我发展意识比较强烈,因此进行研究型教育就会比较顺利。
音乐研究型教育的原则需要遵循学生的学习特点,其原则与学生的音乐研究型学习是紧密相关的。音乐研究型教育的方法和形式都要符合学生学习的特点,包括接受知识的过程以及心理发展的过程;要合理安排教学的结构,遵循一定的逻辑原则,从而取得有效的教学成果。
(一)教育性原则
音乐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它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音乐的研究型教育首要遵循的原则就是教育性原则,必须对学生起到正面的教育作用,包括思想品德和品格性情等方面。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严格地对教学的作品加以挑选,选出优秀的、有深刻思想内涵、艺术形式完美的音乐作品,以对学生的心理和精神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引起学生的共鸣。在达到这样的效果之后,学生会自行主动地对作品进行研究,其取得的教学效果自然不言而喻。
(二)科学性原则
高校音乐的教学要想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师必须在遵循音乐规律的基础上,仔细分析音乐的特殊性来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的方式。这体现在高校音乐教育的教材以及内容的选择上。比如在民族民间音乐鉴赏课上,提供给学生鉴赏的教材和内容不应该只是局限在书本上的一些民族民间音乐作品,教师的音乐内容应该保持多样化。除了民间音乐,还可以融入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等传统音乐,另外现代音乐、通俗音乐等也可以作为教师音乐教学的内容,从而给予学生更广阔的研究空间。
(三)形象性原则
形象性和情感性是高校音乐教育十分注重的,教师在课堂上可以提供给学生具体的音乐形象,以丰富学生的音乐感受、提高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鉴赏能力。音乐作品的形象性,决定了高校的音乐教学需要坚持形象性原则。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应该简单地将音乐的形象展现给学生看,而是应该引导学生根据音乐作品的形象性特点自己对音乐的形象进行把握。通过这个过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实践性原则
在现代音乐教育的课堂上,教师的传授应该只占一小部分,教师应该将课堂的大部分时间交给学生来支配,多为学生提供音乐作品,然学生自行鉴赏,并且让学生学着表演,以增加学生的实践经验,从而提高学生音乐的表演实践能力。另外,教师可以将学生的实际生活作为音乐教学的素材,这对提高学生的音乐实践的兴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音乐自身的特性和各方面的特点,对于音乐的教育注定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高校的音乐教育中采用研究型教学的方式是具有它的现实依据的。进行研究型的音乐教学,教师通过传达给学生关于音乐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技巧,在丰富学生音乐知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之余,增强了学生的音乐创造能力。研究型教育走进高校的音乐课堂,改变了传统学生被动学习的教学模式,突破了陈旧的音乐教学环境的局限,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也得到了高涨,这才是音乐教学的真正魅力所在。据调查显示,70%的高校音乐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后都会从事中小学的音乐教育工作,因此,在高校中引进研究型音乐教学的模式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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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星麟,男,1976年生,湘南学院,汉,湖南,讲师。研究方向: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