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创新发展之路
——以《我是歌手》为例

2015-07-22 08:14赵亮亮刘小静重庆三峡学院404100
大众文艺 2015年19期
关键词:原创性类节目卫视

赵亮亮 刘小静 (重庆三峡学院 404100)

我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创新发展之路
——以《我是歌手》为例

赵亮亮 刘小静 (重庆三峡学院 404100)

近几年,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发展非常迅速,但由于市场竞争混乱等原因,导致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发展存在很多问题,笔者以《我是歌手》为切入点,通过对此节目的发展现状和原创性发展进行剖析,从而对我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创新性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我是歌手》;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创新发展

一、我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渴求精神享受和精神需求的满足,为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得到了快速发展,例如东方卫视的《中国梦之声》、北京卫视的《最美和声》、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还有较之前的《超级女声》等等,但它们仅仅只是制作模式改变了,其本质上还是一个选秀节目,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两方面。

(一)同质化问题严重

同质化问题是当前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所面临的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同质化的意思就是虽然这些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制作单位不同、名称不同、举办方不同、冠名商不同以及部分形式不同,但是这些节目的制作模式都基本相同,节目的本质也是相同的。如果由一个节目的热播而引发了收视热潮,很多电视台就会相继模仿,这就会导致市场上会存在很多同质化节目。比如说,2012年7月,《中国好声音》在浙江卫视播出。节目一经播出,就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随后,2013年4月,湖南卫视推出《中国最强音》。2013年5月,东方卫视推出了《中国梦之声》音乐选秀节目。2013年7月,北京卫视推出了《最美和声》歌唱竞技选秀节目。随后产生的这些音乐竞赛节目的制作模式都与《中国好声音》非常相似,都是由四个导师分别带领一些学员而进行的音乐竞赛节目。

(二)缺乏原创性

缺乏原创性是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所面临的另一重大问题,目前我国音乐节目市场中的大部分热门节目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比如说,中国首档歌手真人秀音乐对决节目《我是歌手》是引进于韩国MBC电视台的歌手竞赛节目;在播出后引发其他电视台相继模仿《中国好声音》是由浙江卫视引进的荷兰的一著名电视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还有一些音乐节目,辽宁卫视举办的《激情唱响》是引进于英国,《我的中国星》是引进于韩国。

二、《我是歌手》对我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启示

《我是歌手》是湖南卫视于2013年1月推出的一档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目前共推出了三季,节目一播出,就取得了很好的市场份额,并且收视率居高不下。下面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阐述《我是歌手》这个节目的成功与创新之处。

(一)歌手参与形式的创新性

《我是歌手》不同于以往的电视音乐竞赛节目,以往的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参赛选手是大众,而《我是歌手》的参赛选手是有知名度的、有实力的专业歌手。这种新的模式就会引起观众的好奇心,“为什么专业歌手还要去参加比赛节目?”“明明已经成名,再去参加比赛节目,难道不怕被比下去?”当引起观众的好奇心之后,就引起了观众的注意力了,观众心里有疑问,自然就会去看节目,观看节目是解决心中疑问的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

(二)运作模式的创新性

《我是歌手》采取的淘汰制度分轮进行,每一轮有两期竞演,每一期有7位歌手参加竞演。每轮结束时,两期累计得票率最低的歌手会被淘汰。淘汰一位歌手后,后一轮会有一位新的歌手补进。在第三季《我是歌手》中,节目赛制又进行了一些创新和改变。在每一轮竞演结束后,新增加了踢馆赛,踢馆歌手如果在当天的竞演排名中,名次进入前四名,即为踢馆成功,否则将被淘汰。新增加的踢馆赛制也给参赛歌手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所有淘汰歌手可以参加之后的复活突围赛,如果复活赛突围成功,也可以进入最后的歌王争霸赛。

三、创新我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途径

从目前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发展现状来看,其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当务之急是寻求其创新发展之路。通过对《我是歌手》这个节目的分析,将对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创新发展提出以下几个对策。

(一)更加注重原创性

1.挖掘、吸纳创新型人才。任何一种创意的提出都是由人提出的,所以创新型人才对于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挖掘创新型人才,将他们吸纳进节目的制作方,让他们对节目的制作模式、运作流程、宣传推广模式等多个方面进行创新,提升节目制作的原创性。以节目自身的创新性来吸引观众和获取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而不是通过对其他创新节目的模仿来获得关注。可以说,创新型人才是电视音乐竞赛节目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2.整合多种资源。文化产业是以“内容为王”的产业,所以以何种资源作为内容来发展文化产业是至关重要的。电视音乐竞赛节目主要是以音乐资源为内容,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发展可以通过融入或加入一些其他资源,使音乐资源不再是单一的资源,而是一些新形式、新种类的音乐。

(二)创新品牌战略 树立品牌意识

首先,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提升节目的知名度;其次,培养观众的节目忠诚度。一个产品能够有自己的品牌,就是因为其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受到认可之后,自然就会形成品牌忠诚。一个音乐节目要得到观众的认可,应该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创新。没有新意的节目不会得到观众的长久注意,更不会得到观众的认可。第二,尊重观众。观众是音乐节目经济效益的来源,必须要给予观众充分的尊重。

(三)政府加强政策引导

对于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发展,更重要的政策支持是知识产权保护。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市场竞争是残酷的,所有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制作方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占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以及拥有更广的影响力,行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制作方对音乐节目的著作权及邻接权等,防止被其他制作方或其他商业主体所利用。因此,政府应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促进我国电视音乐竞赛节目的创新发展。

结语

总之,电视音乐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已经深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音乐竞赛类节目以全新的方式诠释和演绎音乐,让观众似乎身临其境,同歌手们同喜同悲,这种原创性一开始就创下了较高的收视率,也得的老百姓的一致认可,但是,随着同质化节目的日益泛滥,人们很快就产生了审美疲劳,如不及时调整和创新节目的表达形式,很可能就会被人们所遗弃,这无疑是我国电视音乐发展的一个败笔,因此,创新是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我国电视音乐才会有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另外加强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政府的政策性引导也是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保障。

[1]陈慧,朱晶.从电视节目同质化看传媒娱乐化[J].安徽:安徽文学,2011(10).

[2]柳静.电视综艺节目的文化分析[D].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11.

[3]董雪梅.文化产业知识产权[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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