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江燕 蔡云文
“自我”泛指个人在活动和交往中把自己同周围环境区分开来,视自己为行为和心理的主体。作为精神分析学派的一个概念,它指人的理性,是本我的原始欲望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中介物。它按现实原则行事,对本我冲动加以控制,受超我的约束。①
“非我”由“自我”设定,“自我”为了活动,设定、创造了跟自身对立的障碍物——认识中的一切事物,即非我。②
主持人是“运用有声语言和副语言,通过广播、电视传媒所进行传播信息的创造性活动的人”。身处主持人工作岗位上,主持人代表的不仅是自己,更代表着特定的群体观念,进行着“大众传播”,但无论电视还是广播节目的主持人,每次进行的传播活动,每次进行创作的过程,最终是以个体行为出现的。
广播领域曾兴起过一个“降调”风潮,这是主持人“自我”对于主持人职业要求的“非我”的融入时期,这个时期也是中国电视普及的时期。在这个过程里,无论是广播节目还是电视节目的主持人,都在不断地摸索更好的、更能为受众接受的表达方式、信息传播方式。
过去的节目制作,大多是由多人协调完成的系统工程,一支制作队伍配备一位主持人,所以受众指指点点,非议颇多的所谓“双簧、傀儡”式播报情况很难避免。如今有不少主持人特别是广播节目主持人身兼数职,采编播一体化,一专多能,用自然而然带入其中的个性特色弥补了僵硬刻板的播报状态。但这类主持人对于自我的修炼要求非常高。
“功夫在诗外”,出彩的节目更是如此,功夫一般也都在受众的了解之外。一档节目可以是搜搜资料、念念稿件的简单运作,也可以自我加压用心去做。业内同行都知道,“别人嚼过的馍不香”,既然从事了这份职业,当然还是自己劳动得来的果实能让自己欣慰。以汕头电台交通音乐频道一档“请进来,走出去”的旅游类广播节目《山水之乐》为例。节目2010 年6 月开播,三个月的时间,成功发起并集结不同人群,进行不同类别的游玩、采风活动若干次。特别是在推广身边风光的“澄海采风、潮州采风、美丽濠江行、濠江秋韵”等活动中,主持人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参加活动,亲身体会行程,把同行作家、媒体同行的现场声音带回直播室;活动后,再邀请同行者一起来谈感受、晒心情。这一系列的行为辛苦是难免的,但主持人自身也借此积累了很多书本、资料上无法获得的体验,和嘉宾对答时也就能游刃有余,谈话素材信手拈来。
“主持人工作要求主持人具备丰富的阅读积累,具备广泛的阅读经验和丰富的知识积累,只有这样你才会拥有开阔的精神视野,你才能形成可靠的鉴别能力和可靠的判断能力。这是作为优秀主持人最基本的要素,但是一个人能否成为真正优秀的节目主持人,最终决定于一种更为内在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个决定于他是否具有真正优秀的主持人的精神气质。”③
e 时代,网络媒体的介入似乎使主持人这个职业的准入门槛明显降低。有人甚至认为,只要能说得了话,就可以当主持人。刻意模仿港台腔就是新潮,语不成句,越奇怪的说话方式越能博人眼球,抓人耳朵,能熟练使用网络词汇,就能成为新时代的新型主持人。窗户打开时,随新鲜空气进入房间的,还有苍蝇蚊子之类的害虫。这就需要主持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理念,同时提高政治敏锐度和洞察力,随时谨记自己的职业操守。
老一辈广播电视人与新闻新兵座谈时,都会语重心长,“兢兢业业、如履薄冰”是这个职业的基本要求。提高政治素质是播音员、主持人突破、超越“自我”的首要条件。而这就是作为职业准绳的“非我”。
主持工作,既不同于市井聊天,也不同于朋友间的侃大山,只要身处工作岗位,主持人就是一个符号,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这么一个人。主持人岗位上必要的“喉舌”意识、“代表”意识,决定了主持过程中“准确、严谨、规范、鲜明、生动”的特点,又限制了主持人在创作过程中完全“自我”的个性展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存在对立统一的两面性。可以这么说:“自我”和“非我”是主持人工作中的两个镜像,两个对立统一的侧面。它们看似矛盾,又共生共荣,有对立的冲突,也有相互渗透的融合。我们要强调这种两面的协调统一,避免走向极端。“本我”是“非我”的自然状态,“非我”是“本我”的职业要求。客观的“非我”要求主持人通过话筒和荧屏,将需要传递的信息,通过自然而然,“本我”的有机融合,展示并有效传递给受众。
列夫·托尔斯泰说:“大多数人想改造这个世界,但都极少有人想改造自己。”如果真是这样,当“自我和非我”处于博弈状态时,主持人的内心应该比较煎熬。
在“5·12”大地震后余震不断的日子里,打开广播同仁的QQ 群,成为神州大地上很多主持人共有的习惯,不同人相同的牵挂,从祖国各地发往同一个地方。某天在群对话框里,一个刚参加主持工作的四川女生说:“又开始晃!但还好。昨天有段时间晃得比较厉害。”当人们关切地问她有没有躲到哪儿去时,她说想着自己反正离震中比较远,觉着应该没事儿,而且当时正在直播室里播消息,总得播完再说吧。等出了直播室,才有些后怕。因为从心眼儿里佩服这个女生,那段时间里,她成了广播媒体同仁心中的牵挂。
这样融入“自我要求”的“非我”工作态度,就是职业人骨子里的“自然反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播音员主持人也一样,有自己的审美情趣,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当这些个性化的“自我”和外界、社会舆论、职业规范这些“非我”相左时,是彻头彻尾地表现“自我”,还是服从职业要求,适当减弱“自我”的表现比例,成为主持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在主持人节目的发展中,个性的融入让人们觉得主持人不再高不可攀、亲切不足、严肃有余,变得不仅可信,也可亲可敬,这使得信息的传播更加有效。但这样的“自我”融入,是有度可说,有法可循的。晒个人私隐,是自己关起门来唠嗑的素材,不宜放到工作当中去说。离经叛道的思维在生活中也许可以显得特立独行,但逆道而行的审美观点,还是需要慎重表达,毕竟这里的“我”有“真我”的成分,但并非“真正的我”。主持人、播音员具备了对于“非我”的理解,具备了必备的政治修养、政策水平、审美理念,就能轻而易举地在进入工作状态前,迅速、准确地分析稿件,完整、正确地完成信息的传播任务。
综上所述,播音员、主持人只要坐在话筒前或面对摄像机,就必须完成角色的转换,个人的想法必须服从于总体报道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弄清搞懂:“自我”与“非我”这对矛盾体的对立统一关系,就能把“主观个性”与“客观要求”有机地协调、融合,不仅避免一味追求个性化的失态、失控,还可以形成播音员主持人带有个性色彩的创作特色,使播音主持的语言更纯粹、更规范、个性化地展示。“本我”基础上的“非我”,让主持人、播音员把节目、稿件和需要传播的信息,准确、鲜明、传神地表达出来,更好地实现职业赋予的责任,服务于公众,服务于社会。
注释:
①②选自1999 年版《辞海》2281 页。
③殷 谦:《棒喝时代》第二版,54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