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孙仁歌
人文康桥:挽留诗人灵魂的家园
——徐志摩《再别康桥》内涵补释
安徽 孙仁歌
重读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不禁发现其深层次结构中还富有某些有待开发的空间。诗人之所以那么尊重并珍视康桥那地方,来也“轻轻”,去也“轻轻”,唯恐骚扰了康桥的宁静与神圣,是因为康桥已经成为诗人灵魂的家园抑或归宿。徐志摩在康桥那个人文之乡以及如诗如画的风景里寻获到了属于自己灵魂的故乡。
徐志摩 《再别康桥》 心的故乡 诗意栖居
课文新读
文学经典的重要特征就是成为群体性记忆并成为群体性的心理沉淀物,不仅难以被人们淡忘,而且被自觉不自觉地经常性阅读,且愈温愈亲,常读常新。
这种说法虽然与西方文论中“集体无意识”的说法存在显在的差异,其实本质上还是相通的。文学经典经久而不衰,自然也就成为一种“往事遗传”,在人们的记忆里普遍留下“痕迹”,以至于代代相传,成为一种永恒。
徐志摩的诗歌代表作《再别康桥》,正是这样一种沉淀在历史记忆里的经典中的经典,以此去解读“集体无意识”,显然也不是无稽之谈。每每重读这首诗,都会在不经意间获得一种全新的感觉,即便这种全新的感觉及其审美情趣乃至思想意义过去也有过,但这一次的感觉又完全不同于上一次的感觉。否则,还谈何常读常新?
我们常说诗歌是诗人灵魂的表达者,那么阅读理解一首好诗,就如同去触摸、去碰撞诗人的灵魂,一旦融合在一起,对于诗人,不仅是最慰藉的幸事,而且于读者也是一次最快乐的心灵之旅。然而,一首真正意义上的好诗,并非展卷就可全然入目、一读就能豁然开朗。诗人及其作品经常遭遇人们的误读以及误解,已经司空见惯。比如徐志摩的这首传世绝唱《再别康桥》,被误读误解的“误本”可能比研究这首诗的“正本”还要多。多年来,不少读者都认为这首诗之所以好读好听、百读不厌,就因为这首诗写的是一段温馨的经历,抑或美好的记忆,再加上语言美、节奏美以及基调“轻轻”,风格温文尔雅,故而才进入了大众阅读的领域。这种阅读感受和审美印象固然没有什么不当,但可以说只是一种浅层面的认识与理解,仅仅局限于一种审美感觉,缺乏理性或深层思考的支撑。
尽管诗也是一种感性的文体,但比起散文与小说乃至戏剧,诗的主观色彩是最强烈的。正因为如此,诗才成为一种“迷宫”,因为人的主观世界有时就是一座“迷宫”,难以把握。豪泽尔就认为不必去克服自己的个性甚至某些偏见,并强调:“越主观,越有个性,他的艺术作品就可能越有艺术价值。”①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曾把诗人称之为一种破空而来、绝尘而去,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独异性群体,这似乎也成了考量一个诗人心理元素的一种尺度,“一个成功的抒情诗人,他必定怀有一颗独一无二的心灵”②。所谓独一无二,就是有异于他人又优越于他人的一种心理结构体系。所以说作为一个优秀的抒情诗人,抒情意象达到了一种极致,诗语就变成了一种谜语。不仅黑格尔持这一观点,法国象征主义诗人马拉美也持这一观点,马拉美曾说:“诗永远应当是一个谜……诗写出原是叫人一点一点地猜想。”③故而诗歌又可谓一种“猜想的艺术”。鉴于这种理论依据,我们仅仅从平面上过于注重外在的诗情画意去解读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就有可能绕开了诗人灵魂的真实,进入不了诗人真正的情感世界,换一种说法,就是诗与思的世界。
当然,我们也坚决反对远离创作背景实际语境和“文本”话语蕴藉以及生成的可能性,而去擅自加以主观臆想,去“强奸”诗人诗作的本来意图和内涵,这是对诗人诗作的严重亵渎甚或毁弃,同时也是违背文学鉴赏规律与审美道德的文化劣行。作为文学经典、诗之精品的《再别康桥》,诗语中所蕴藉的内涵丰广而又深厚,也就是说“话里还有话”,“语外还有语”,多重复杂的意义尽在其中。在笔者看来,康桥那地方,对于诗人来说并非是一般的地方,倘若是一般的地方,诗人来去也就尽管可以飘飘然了,既“来得起”,也“离得起”,甚至可以说一走便可了之。然而这个叫“康桥”的地方对于诗人来说实在异乎寻常,对于诗人的那颗饱经孤独的心来说,既“来不起”,也“离不起”。可是生活着的那个时代及其工作实际,既需要他一定要“来”,又需要他一定要“离”,故而才逼出了“轻轻的来和悄悄的走”的惊世心境。这个惊世心境就是:康桥,正是诗人灵魂的栖息地。诗人是不能轻易光顾自己灵魂之所的,随意匆匆而又草草地光顾灵魂之所既是一种尴尬,也是一种自渎,更是一种自我骚扰。人一生不堪他扰,又何堪自扰?要么,来了就不离去,追求身与心在一起,生死不离,这就是一种“唯一”;而一定要离去,那么来了岂不是一种痛的膨胀与扩散?这或许就是“来不起”的理由。而“离不起”的心理不在别处,都在诗里了。
诗歌作为人类灵魂的栖居所在,诗情所至之处,自然也缺少不了心的参与。诗人与康桥之所以会发生入木三分的诗意情感关系,就在于康桥已成为诗人灵魂的“此在”。这“此在”之“在”或许就是诗人灵魂的故乡抑或家园吧?海德格尔在阐释荷尔德林《追忆》中“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之主题意义时说:“为这种建立之故,诗人本身必须先行诗意地栖居。诗人能够在何处逗留呢?诗意的灵魂如何以及在何处寻获它的故乡呢?”④对于徐志摩来说,1921年入剑桥大学读书,也就等于寻获到了诗的故土乃至心灵的故乡。那时的英国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国,那时英国的教育也算是世界上一流的教育,“绅士精神”一直是英国人文教育的主流,在那样一种自由而又崇尚绅士风度的先进发达的学府读书学习,诗人与之发生诗意情感关系的主客观条件都是具备的,剑桥本身就富有诗的意味。诗人“此在”于剑桥,也无异于“此在”于诗的故乡、心的故乡。可以肯定地说,诗人心灵所在的康桥(后来被译为剑桥),那个令人魂牵梦萦的地方,的确是无数文化人及其灵魂可以“诗意地栖居”之地。对于那时极为孤独的徐志摩来说,又何尝不是一个销魂的佳境?康桥何以拥有销魂之魅力?魅源何在?只要读一读徐志摩写于1926年的那篇《我所知道的康桥》,便可从中领悟玄机一二。康桥那地方不仅富有丰厚的自然生态的馈赠,同时也富有丰厚的人文景观的馈赠。我们知道,1921年诗人之所以急于要去英国求学,是追慕罗素之名而去,尽管罗素落魄,沦为卖文为生的“弱势群体”代表,但后来有幸得到狄更斯的帮助,诗人才得以在剑桥大学获得一席求知的空间。康桥周围好几家著名学府所散发、所凝聚的一种文化的信息和知识的力量是可以感觉到的,其本身就是一道迷人的人文景观,何况在康河一角还“坐镇着拜伦神采惊人的雕像”。如此知识丰满的绅士精神源头,又如何不让诗人为之倾倒继而销魂呢?那时的诗人获得了一个“单独”的空间,才拥有了一种自由的审美视域以及视角,如此,康桥的文化精魂才进入并渗透进了诗人的情感世界。诗人将这种“单独”称为一种耐人寻味的现象。用现代人的说法,“单独”就是孤独。对于一个有思想的人来说,孤独显得格外重要。一个思想者唯有活到真正孤独的境界,才有可能分享到一种物我融合、天人合一的至境,这也是审美理想达到了一种极致的状态。也正如诗人在文中所说:“那时我才有机会接近真正的康桥生活,同时我也慢慢地‘发现’了康桥,我不曾知道过更大的愉快。”⑤可以说,孤独就是一种宁静,也是一种自我寻找、自我认识、自我发现的契机,真正孤独时所拥有的时间及空间才真正是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
人在何处得以宁静,也就意味着人在何处得以销魂;人在何处得以销魂,也就意味着其灵魂在何处“诗意地栖居”。这种判断不能算是一种猜想,应该说比较符合诗人的“此在”之真境。一切文学都离不开追心寻命这一主题趋向,与其说徐志摩追从罗素而辗转至康桥,还不如说是追心寻命至康桥,诗人情系于康桥,心、命自然也就与康河及康桥所支撑起来的那个“诗意地栖居”融为一体了。因此,我们在这里完全可以坦然地加以阐释:诗人1928年秋故地重游,借出国讲学之机再度光顾康桥,就是与遗失在此地的灵魂悄然会晤,这种追心寻命的自我行为本身就是很神圣也很圣洁的。1926年1月14日作者在写《我所知道的康桥》时就已经泄露了天机:“我这一辈子就只有那一春,说也可怜,算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一别二年多了,康桥,谁知我这思乡的隐忧?”⑥这时作者并没有要刻意创作《再别康桥》,倘若如此刻意,这里的一切分析与阐释都是多余的了。《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可算是《再别康桥》一诗产生的情感铺垫。1928年秋作者出国讲学故地重游,也并非是一种刻意的安排。只有一切都顺其自然并成为一种巧合的时候,诗人再一次直面自己诗的故乡乃至心的故乡之际,才能惊动自己那“绝对单独”的灵魂的栖居。笔者不赞成有人对《再别康桥》的另一种解读:认为诗人故地重游是“寻梦”而来,轻轻而去的脚履是因为和云彩告别,是和自己的记忆告别;认为诗人轻来轻去正是为了“寻梦”,又因为梦的美好再加之西天的云彩富有诗意,所以告别时才弄出一点儿声响。这种鉴赏与判断与前面所说的“误解”虽不尽相同,却也属于相近的视角,太倚重于感性的直觉,不免有些牵强附会。应该说一个人一旦真正进入了属于自己灵魂的时间与空间,不单诗的故乡扰不起,心的故乡更扰不起,所以全诗的开头一节就奠定了全诗从轻到轻的基调:“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由诗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潜在的情绪可见,一个诗人情落何处,诗便落于何处;诗落之乡也是魂落之乡,康桥正是系结着诗人徐志摩的诗魂乃至命脉的可以“诗意地栖居”之所。笔者能够接受孙绍振先生微观分析《再别康桥》的观点:“为什么是轻轻的呢?就是因为他和自己的内心、自己的回忆对话。这里所写的不是一般的回忆,而是一种隐藏在心头的秘密。大声喧哗是不适宜的,只有把脚步放轻、声音放低才能进入回忆的氛围,融入自我陶醉的境界。”⑦但笔者不能苟同孙绍振先生另一种过于主观臆断的“微析”,硬是把诗人与林徽因的“康桥情结”扯进来,甚至把这称为诗人隐藏在心头的一个秘密,留在康桥的也正是这个秘密,诗人之所以轻轻来、悄悄去,就因为有这个秘密搁在心灵深处。孙绍振先生还在“微析”中交代,诗人创作此诗之日,也正是获悉心上的佳人林徽因与梁思成成婚之时,诗中出现“轻轻”句和“悄悄”句,旨在表达一种洒脱,同时也饱含收藏起发生在康桥“那一春”的浪漫往事的幽幽心曲,对于这一不可公开的隐情,只能永远留给自己独享了。如果按照这一方向去解读《再别康桥》的主题意义,那就等于把一切不能确定的诗语都变成了确定的诗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这首经典之诗的审美高度、宽度与长度,将无限性缩微到了有限性,将一切人所向往的“诗意地栖居”之居变成了一个人的“收藏箱”,诗人的无声放歌也就变成了自我的“孤身长吟”。显然,这种解读就给诗人及其《再别康桥》一诗对于文学以及后人的贡献与感动“注水”了。尽管我们并不排除诗中的林徽因元素,但我们更要认可诗人魂落康桥的意义远远大于诗人情败康桥的意义。康桥对于一切富有审美情趣的人们永远都是诗的故乡和心的故乡,这个故乡绝不是因为诗人失去了一个女人才美丽起来的,而是因为诗人的孤独,以及诗人拥有一个比海大比天高的自由空间才美丽起来的。如果说“寻梦”可作为“诗人创作如同白日梦”加以解读,那么全诗首尾所告别的云和不带走的云,只是诗人抒情表意的一个载体,那云已经成为康桥心乡的一种象征,与其说是云,倒不如说就是那诗意的栖居之饰物。那诗意的栖居深深地挽留住了诗人的一颗受伤而又孤单的灵魂,既不可惊扰,却也不是想带走就能带走的。“轻轻的我走了”,却难以告别西天的云彩;美丽的“金柳”、“彩虹似的梦”,可歌而不歌,只有选择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等一组意象的捕捉,将一切景语都转换成了情语乃至诗语,从而构成了全诗的主体部分。这一主体部分通过写景抒情,也交代了康桥的诗意所在、魅力所在,是对轻来悄去之内涵实体的最好注释。
康桥的确是一个可以安放心灵的栖居之所。虽然肉体的存在是物质的存在,但精神的存在有时就是一种诗的存在。诗人徐志摩在康桥的存在,就是一种诗的存在。正因为是一种诗的存在,所以康桥才成为诗人心中一种存在的定格,故此,我们才认为诗人故地重游之后,告别的是自己的灵魂,不能带走的也是自己的灵魂。全诗的最后一节就是诗人直面自我的告别:“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海德格尔在论述存在之时间时曾说在流俗的时间里存在是不属于自己的存在,不是真正地在活着,只有在诗的时间里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才是一种永恒。
而属于徐志摩的诗的时间就是在康桥的“那一春”, “那一春”作为一种存在,就是被徐志摩定格在记忆中的有些朦胧而又模糊的诗的存在。
笔耕于此,笔者又不禁想起徐志摩极其悲情而又短暂的一生。好几年前,我曾在上海的《文学报》上读到葛金根发表的一篇题为“志摩墓前”的凭吊短文,掩卷之后久久难以平静,深深为诗人死后的凄凉感到透心的哀伤。现在想想,我的哀伤其实是面对现实的一种从俗入流,如果从海德格尔存在哲学的思想而言,徐志摩并没有真正离去,他还活在诗的时间里,他的灵魂也并没有回归位于浙江海宁西山一角的“诗人徐志摩之墓”,他的灵魂仍然还留在康桥那里,还留在如诗的康桥所能影响到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无论过去多长时间,在世界什么地方,凡是渍染过康桥诗魂的角落及读者,都会一代传一代地望向康桥那个方向:
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
栖居在这片大地上……⑧
①吴家荣:《新时期文学思潮史论》,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页。
②③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59页,第229页。
④⑧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的阐释》,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07页,第35页。
⑤⑥王剑冰主编:《百年百篇经典散文》,长江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页,第34—36页。
⑦孙绍振:《名作细作——微观分析个案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112页。
作 者: 孙仁歌,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理论学会会员,安徽大学研究生导师,淮南师范学院文艺学教授。
编 辑:张勇耀 mzxsz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