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敬云
摘要:2013年1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新资本管理办法,按照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城市商业银行总体虽然资本较为充足,但是城商行群体内部差异较大,部分城商行资本达标压力较大。未来城商行资本补充压力将长期存在,其中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地方城商行,资本补充压力和难度都值得关注。重点从资本补充角度分析当前的各种资本补充渠道,在此基础上给出了不同城商行资本补充渠道的可能方案。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新资本管理办法;资本补充;资本工具
文章编号:1003-4625(2015)02-0044-05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志码:A
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资本管理办法”)在我国银行业全面实施。新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资本监管,根据新的资本计算口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会总体下降0.6-0.8个百分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2012年末,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25%,到2013年1季度末时,平均资本充足率下降到12.28%,到2013年年末,资本充足率进一步下降到12.19%,新资本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压力还是比较显著的。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总体上看,城商行受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影响比较明显。以2014年第三季度数据为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相比2013年末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回升到12.93%,但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却只有12.01%,资本补充将成为城商行群体的常态化需求。为解决资本约束难题,城商行要坚持立足内源资本补充,放眼外源资本补充,探索建立多元化的长效资本补充机制。
一、立足自力更生,强化内源资本补充
内源资本补充是城商行最稳定的资本补充渠道,内源资本补充主要是利润留存,城商行可以通过做大利润、提高留存比例两个手段来提升内源资本数量。
(一)做大利润蛋糕,为内源资本补充奠定基础
商业银行能否从内部增加资本首先要看银行的创利能力。为增加核心资本,商业银行就必须增强自己的盈利能力。在银行利差收窄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人手来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降低成本是提高经营利润最直接的方式。西方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合并、兼并及裁减机构和人员的办法来削减成本增加留存收益。对我国城商行而言,短期内进行合并是不现实的,但是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内部的机构改革、流程优化来精简机构和人员、提升运营的效率却是可行的。当前,互联网尤其移动互联网在银行业的应用已经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重点领域,国内许多银行都在发力直销银行、P2P等互联网金融领域,也涌现出一些先进的典型案例,城商行要敢于借鉴这方面的经验,以先进技术、先进模式的应用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第二,城商行要转型发展,实行综合经营,优化现有的资源。综合化经营不是大银行的专有权利,城商行也可以开展综合化经营。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可以参股证券、投行、保险等金融企业,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有效利用金融机构在信息、网点和技术等方面的共享,为银行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而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城商行则可以和证券、投行、保险等结成战略联盟,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间接的综合化经营,通过各种业务合作,双方能有效地利用资源,分享客户,扩大服务范围,增加业务收入。
第三,城商行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提升竞争力,扩大大市场,进而扩大利润。近几年来,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已经开始业务下沉,而互联网金融也从业外入侵。如果城商行再不大力进行金融创新,没有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在未来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城商行将越来越处于劣势,甚至某些城商行还可能倒闭或被兼并。在金融创新方面,城商行要特别关注一些先进的、具有市场潜力的金融创新科技项目如近场支付、虹膜支付、外币兑换机、无现金自动取款机、视频白助金融柜员机等,同时要重视服务社区的功能,探索社区多融的O2O新模式。
(二)协调内部股东利益,立足长远发展,减少现金分红,增加利润留存
在国外先进银行资本构成中,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两项对资本规模的贡献比例达到75%以上,而我国银行的资本结构中利润留存所占比例却十分低,这其中有一定的历史因素,例如:近年来,银行收益下降,为了稳定股东的投资,城商行开始提高股利分配比例,这就挤压了银行通过扩大利润留存补充资本金的空间。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核心一级资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主要有股权融资和利润留存两种渠道。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未来一个时期,国内银行都会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外源融资的资本补充成本不断提高,再加上我国货币政策开始逐步趋紧,国内银行将加快向内部融资渠道转移。
在上述背景下,城商行要适当降低分红比例,优先采取转增股本金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多元化利润分配手段,运用银行自身留存收益构建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同时,银行管理层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应注重保持一个稳定的股利分配方案,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二、坚持资本来源多元化,积极拓展外源资本补充渠道
城商行资本补充机制的稳定性依赖于外源资本补充渠道的多元化,各城商行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别是要在上市融资、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创新资本工具等方而寻找破解资本补充困境的金钥匙。
(一)上市融资
对于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加快财务重组步伐,争取上市融资,是扩大银行资本规模、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的优先途径。但是,通过上市来补充资本,也存在发行成本较高、难度较大、周期长等问题,而且目前整个银行的估值仍处于较低水平,从财务角度看,现在并不是城商行上市的好的窗口时机。另外,从监管机构角度看,银行的集中上市会对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监管部门不太可能大舰模放开上市的人口,上市对于绝大多数城商行来说仍然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但是对于规模大、治理规范的一些城产商行来说,上市仍然是有吸引力的、可能的选择,只不过要对上市地点、时机上做全面的权衡。
从上市实践看,目前我国仅有香港和刚刚获批的新加坡交易所具有直接上市通道;绝大部分境内非国企均采用间接上市,通过设立离岸公司等形式登陆海外交易所。最近,德国金融监管局和中国监会探讨境内企业赴德上市,在中国企业大举进入欧洲的形势下,城商行在上市地点上将有更多的选择,因此拟上市的城商行可以考虑新的上市地,提前关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政策。
(二)增资扩股
在现行框架下,对大多数商业银行而言增资扩股还仍是主要途径,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上市无望的城商行,增资扩股似乎成了急迫的、唯一的选择2013年以来,城商行出现了自2008年增资扩股浪潮后的又一轮增资扩股热潮(表1)。但是增资扩股会显著扩张银行的股本,稀释每股收益,而且还会受到投资者认股意愿和外部市场压力的制约。特别是对于多数的地市级城商行来说,其融资渠道迎为单一,且股东一般都来自本地,资金实力有限,而且这类城商行成长较慢,发展前景预期不大。此外,由于当前上市银行的估值低,一些投资企业在进入银行领域时,选择买入上市银行股票的意愿增强,从而使得非上市城商行的增资扩殷的吸引力下降,这导致了目前城商行的增资扩股不似前几年那么抢手,城商行的增资扩股面临着较大挑战。
尽管城商行的增资扩股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但是相较而言,增资扩股仍是绝大多数城商行最现实的、甚至唯一的选择。当前,城商行在增资扩股时,要更多立足本地企业、更多面向民问资本、更多地争取政府的支持。在募集资金本的同时,城商行还应着眼于完善城商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利用增资扩股之机达到优化股权结构、引进高素质股东的目的。而募集来的新资金不可再用来进行盲目扩张,而是可以从行业金融和中小金融的角度来找准自己在经营区域内的市场定位,形成差异化、有特色的竞争优势。
(三)引进战略投资者
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可以说是充实资本金最直接、见效最快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还可以改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风控能力,迅速扩大规模,使业务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另外,对于拟上市的城商行来说,引进战略投资者是筹备上市必经阶段。近年来,重庆银行、徽商银行、哈尔滨银行成功登陆港交所,极大地刺激了国内城商行赴港上市的热潮。同时,国内IPO重启也取得重大进展,11家地方商业银行可能会陆续登陆A股市场,城商行又将迎来一波上市热潮,由此极有可能开启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新的高潮。
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快速补充一级资本,但是战略投资者本质上是向利的,是为了在适当时机退出(通常是上市)而赢利。从长远来看,引进战略投资者只能解决资本短缺的一时之急,而无法成为资本补充的稳定的渠道。而且,原有股东由于担心自己的股权被稀释,对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态度往往并不是都很积极,这也限制了战略投资者的作用。此外,现在的中国银行业正处于盈利增速面临下滑压力且风险上升的阶段,使得对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吸引力已大不如前。
无论如何,城商行不论是要解决资本短缺问题,还是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都要积极地引进优质的战略投资者。当前,国内庞大的民间资本正在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城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可以更多面向国内民间资本,可以通过直接入股、发行债券或者分拆上市等方式来利用民间资本补充银行资本。
(四)创新资本补充工具
根据新资本管理办法,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必须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我国商业银行已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等都不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已不符合监管资本要求,已发行债券余额从2013年起将按年10%开始递减。在资本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大资本工具创新。
核心一级资本主要包括普通股权益和留存收益,银行难有创新空间。因此,创新资本工具主要是创新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新资本管理办法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不再具体列示,只对资本工具合格标准进行了界定。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只要符合相应层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便可以视为合格的资本工具,这为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资本工具创新留下了制度空间。而且,巴塞尔Ⅲ和新资本管理办法都给出了实施新标准的过渡期,保证了此前已发行资本工具的暂时有效性,从而也为资本工具创新留出了时间。
1.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是国际资本市场一种重要的股份权益形式,国际银行业也越来越多地将其作为一级资本工具。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仍处于试点阶段,但试点范围已经从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向城商行扩散。2014年10月22日,宁波银行发布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成为首家公布优先股方案的城商行,估计2015年将有一些城商行进入优先股试点,但数量不会多、金额也不会太大。但是根据新资本管理办法,优先股将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资本补充方式之一,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仍然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那些实力雄厚、治理规范、创新能力较强的城商行,要密切关注其他银行优先股试点的进展,与国家监管部门保持沟通,积极争取能够进入发行优先股银行队列。
2.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新资本管理办法制定了资本工具创新的标准,要求二级资本工具必须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今后新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都要符合此标准,此前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在过渡期内逐步退出。由于城商行资本补充渠道较少,特别是一些地方性的规模较小的城商行,由于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优先股难以行通的情况下,发行二级资本工具就成了除增资扩股之外的另一条可行的资本补充途径。未来或将有更多的银行参与二级资本债,并形成一种常态化资本补充方式。对于本来就缺乏资本补充渠道的城商行来说,创新二级资本工具将是城商行资本补充的常态化渠道。
当前,城商行要把二级资本工具创新放在可减记次级债券、可减记混合债券、可转换资本债券及二级可转换或有资本工具等几类二级资本工具上,同时,也要密切关注永续资本债券的进展。尽管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还没有发行永续资本债券的先例,永续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监管办法有待进一步建立,但从国际银行的经验来看,永续资本债也极有可能会打开大门。因此,银行应积极研究永续资本债券相关特征,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争取获得境内发行支持,同时可到境外少量试点发行一级资小债券,以积累经验。
三、基于自身实际,构建稳定的资本补充机制
内源资本补充是资本补充的基础,但只靠内源资本补充是远远无法满足资本需求 城商行由于规模不同、地域不同、业务特色不同,在选择资本补允渠道时要以Myers和Majluf(1984)提出的优序融资理论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和资本补充方式的优缺点,确立适合自身的资本补充方案(表4)。
(一)所有城商行都应高度重视内源资本补充渠道和二级资本债
新资本管理办法提高了资本监管标准,其中特别加强了对核心一级资本的监管要求。而核心一级资本补充渠道主要是发行新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利润留存,其中利润留存是最基本、最稳定的资本补充渠道。对于所有城商行甚至所有商业银行来说,扩大利润留存都是最需要重视的资本补充渠道。而二级资本债是资本补充创新渠道,是最具创新空间的资本补充方式,目前城商行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二级资本债的发行,对于资本补充渠道有限的城商行,都要积极参与、努力争取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来补充二级资本。
(二)规模较大的城商行要继续争取上市和率先参与优先股试点,同时加快资本补充工具创新
目前国内A股IPO重启,尽管城商行群体扎堆上市尚不现实,但是规模较大的、尚未上市的城商行可以积极争取A股上市,或者在香港地区和其他国家上市。但在上市时机、上市地点上要认真权衡。另外,近期优先股试点已经向城商行扩展,宁波银行之后肯定还会有一些城商行谋求发行优先股,规模较大的城商行要主动争取参与试点,将来优先股可能在补充一级资本中发挥关键作用。同时,要先行先试,发挥自身资本管理方面的优势,在创新资本工具方面为其他城商行树立榜样。
(三)规模较小的地方城商行要在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上持续努力
地方城商行资本补充渠道较为狭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也较为落后,因此要更多地利用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资本充足率。只不过当前小银行已不如前几年受追捧,地方城商行在增资扩股和引入战略投资者时要扩大范围,对于民间资本和本地资本要更加重视。
(四)开源若不足,可通过节流来间接实现资本达标,特定条件下还可进行联合重组
如果城商行由于特定的原因,通过上述这些资本补充渠道仍然不能满足资本监管要求,那么只能在从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参与资产证券化等资本运用上去发力,但这都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首要的选择仍然是主动地去补充资本。另外,在大额协议存单开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之际,对于城商行来说,转型发展的时间窗口已经明显缩小。为了“过冬”,城商行需要抱团取暖,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其中包括在“暴风雨”真正来临之前,主动联合重组,增强抵抗力。目前条件下,在一些城商行数量较多的省份,可以在政府的參与和引导下进行合并升级,形成规模较大的银行以增强竞争力,以此来缓解资本补充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