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陆峰+张大卫
【摘要】大陆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加速,改革开放稳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举措,在金融领域的措施对于两岸金融业合作有深远的意义。两岸金融业应该以此为契机,在自贸区内加强人民币业务创新、跨境金融服务、金融监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等多方面交流合作,共同克服困难,更好促进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两岸在21世纪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区域经济综合实力。
【关键词】两岸金融 深化合作 自由贸易区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5月提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内经济和金融环境和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环境和全球金融格局也暗潮涌动,美国开启新的游戏规则TPP且将中国排除在外。在大陆“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积极推进下,两岸独特的血缘、地缘和区域优势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更加显著,台湾地区虽未能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创始成员国之一,但可以主动抓住国家批准设立福建自贸区的大好机遇,促进两岸经贸与金融业合作向纵深方向融合发展,从而不会在大陆及亚太经济整体发展中被边缘化和萎缩化,继续保持经济发展的活力。2015年4月20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公布,自由贸易区金融领域的改革方案可能使两岸金融业合作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合作发展契机。
二、两岸金融业合作的历史及现状
回首过往,近几年两岸经贸往来频繁,贸易额和投资额均稳步上升,得益于海峡两岸一系列协议的签订和会晤协商,也得益于两岸人民同心共赢。在金融领域,2009年4月26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及2009年l1月16日两岸金融监管部门签署《海峡两岸金融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两岸成功建立了金融监管平台,开启了两岸金融交流合作的大门。随后2010年6月29日两会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在ECFA下,大陆与台湾分别将6项与1项金融开放纳入早收清单,推动了两岸金融机构互相进入对方市场的实质进程,2011年4月25日两岸银行监管合作平台首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两岸金融往来的机制化迈出实质步伐。2011年8月31日台湾当局核定两岸金融往来办法修正草案则标志着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双方金融往来更趋频繁,入岛大陆企业快速增加的潜力也带来拓展两岸金融业务的需求。2012年8月31日,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两岸货币清算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同意以备忘录确定的原则和合作架构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两岸金融合作内容的广度进一步拓宽。一系列进程促进了两岸经济、贸易、投资及人才资源要素的交流,特别是ECFA的正式生效和执行,很大程度上缓解两岸金融合作领域相对于贸易往来滞后的情况,改善“大经贸小金融”的不平衡发展格局。
截止2013年,大陆方面累计批准10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其中8家已正式开业;累计批准14家证券公司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先后批准设立台资寿险公司2家和台资财险公司l家,14家台湾地区保险公司在大陆设立17个代表处,两岸合资寿险公司3家;台湾地区方面“金管会”先后批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4家银行到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在股权和业务合作方面,两岸金融相互持股有实质性进展,如富邦金控持有厦门国际银行19.99%的股份;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如2013年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永丰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按5l%:49%的比例合资成立。在人民币业务和货币清算业务均有良好的发展。总体而言,两岸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合作处于良好稳定的发展阶段,但是在多渠道投融资方面、货币清算机制、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金融人才交流等众多方面的纵深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自贸区背景下两岸金融业合作的前景分析
新时期,在国家战略“一带一路”促进亚非欧经济体共同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方案》公布,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将进入崭新的阶段。根据《方案》,福建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是: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是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与ECFA的框架性和原则性指导相比,《方案》在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方面与经济贸易领域合作内容相匹配,且在内容上有了比较大的扩充,主要了三个部分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和推动两岸金融先试先行;在具体操作上和指导细则上也更加具体和清晰可操作。
首先,在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方面,涉及到人民币业务的扩展和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离岸金融。海峡两岸地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开端,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离岸金融措施可以为其他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操作提供参照,是自贸区金融开放重要的部分。在自贸区内,完善人民币涉外账户管理模式,简化人民币涉外账户分类,可以为台资或者两岸合资企业的跨境贸易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降低投融资成本。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筹资和投资渠道,促进自贸区内企业价值的提升,体现了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质,台湾银行业在中小企业融资的丰富经验可以促进提升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倒逼大陆银行业改革。自贸试验区内允许企业、银行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并且放宽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的审批和规模限制,所筹资金可根据需要调回自贸试验区内使用,这给了企业筹集相对便宜的资金的渠道,有利于吸引台湾地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丰富自贸区的市场参与主体。人民币离岸中心是在大陆境外从事人民币交易业务的中心,台湾如能在香港之后成为第二个人民币离岸中心,极其有利于其金融业发展。
其次,在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方面,未来两岸金融业可以在人民币资产管理和人民币理财产品设计与创新方面展开合作,特别是台湾银行业在业务经营、产品设计和营销理念方面均有较大的比较优势。除了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以外,两岸金融业亦可以在自贸区内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合作,日前在大陆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地方债务风险暴露的情况下,自贸区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和开发将有利于区外大陆银行借鉴和参照。另一方面,台湾地区的信贷资源多集中在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等方面,而大陆经济在新常态下发展恰逢转型升级时机,鼓励创新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差异化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因此两岸金融业可以就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及保险、风险投资、信托等金融服务展开更深入的合作。台湾金融业的经营管理、创新和风险管控能力相对领先,大陆金融业应以合作促自身改革,有利于提升自身市场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及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此外,两岸金融业可以借鉴“沪港通”,促进两岸机构甚至个人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促进两岸三地证券市场一体化,扩大市场容量,服务实体经济和两岸居民财富保值增值。
最后,自贸区将研究试验金融服务业对台资进一步开放,降低台资金融机构准入和业务门槛,适度提高参股大陆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并参照大陆金融机构监管。在ECFA两岸金融服务市场开放的承诺下,台湾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人民币业务创新合作内容较为有限。此次《方案》中金融领域开放向更纵深方面发展,比如银行业方面,允许台湾地区的银行在大陆的营业性经营机构经营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服务对象可包括被视同为台湾投资者的第三地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企业;允许两岸银行业展开股权投资业务;证券业方面,放宽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参股自贸试验区证券基金机构股权比例限制;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自贸试验区内资本市场;在证券公司设立方面亦有清晰具体的细则。自贸区内利率市场化加速背景下,台湾银行业可以充分发挥其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消费金融服务和差异化产品服务方面的比较优势,但同时也应当注重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工作,而大陆银行业也转变过度依赖利差收入的经营方式,提高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四、总结
台湾当局长期对两岸银行业合作持忧虑、保守的态度,大陆则对此合作抱以积极的态度,致使两岸银行业之间的合作具有明显的间接性、单向性、低层次特征。近年来,台湾当局态度有所改善,但是实际步伐还较小,两岸应该重新审视新时期经济新常态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继续加强金融业各个子领域包括行业和机构、人民币业务创新、经营管理、金融监管合作的双向深入交流,克服制度、监管、业务上的障碍,谋取共同发展,服务海峡两岸区域实体经济,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具有核心综合竞争力和最具活力生机的区域经济带,为两岸人民谋取福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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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鹏.海峡两岸金融业合作的路径选择与前景分析[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作者简介:王陆峰(1993-),男,汉族,福建惠安,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公司金融与金融计量学;张大卫(1992-),男,汉族,安徽马鞍山,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本科,公司金融与产业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