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视域下商事登记的重新解读

2015-07-13 01:36陈艳红
财税月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解读法律法规

陈艳红

摘 要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商事登记立法愈加规范,相对于以往的公权主导惯性思维,现今的商事登记内涵更为丰富。本文主要探讨了私法视域下商事登记重新定位的现状,并根据其实施效果和问题进行研究,从相关的理论依据出发,对私法视域下商事主体身份、权责和功能内涵进行讨论,从中寻找商事登记制度创新发展的道路,推进其不断发展。

关键词 私法视域;商事登记;解读;法律法规

一、前言

商事登记将公共行政权力与私人权利相联系在一起,其中包含着紧密的利益关系。在传统的旧社会制度的统治和计划经济对市场干预的背景下,商业登记呈现出较为激烈的权利色彩,容易损害私人权利的基本利益,从而产生利益纠纷和矛盾。目前的《行政许可法》对商事登记设定的行政许可做出较为明细的规定,但在部分细节之处仍旧存在漏洞,意为着商事登记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商事登记组织设立的审查方式是否应该采取行政许可事项和享受从事经营活动权利,行政权力是否应该与商事登记脱离关系等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探究。商事登记于行政权力的联合,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市场经济的私人权利与行政权力庇护之间的问题。作为自然法人,本应有权享有自由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我国宪法明文规定自然法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受自由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自觉履行和遵守社会信用制度,坚决抵制商业诈欺等犯罪活动,共同为维护社会商业公共秩序,商业登记为商业活动正常运行提供私人权利的保护和确认。

二、私法视域下的商业登记分析

商事登记关乎私人从事商业活动是否得到市场准入的利益关系,根据经济学和法学的相关理论指导。私法视域包含着特殊准入、民商私法和经济法,不同法律之间的价值定位存在差距,进而致使商事登记在行政准入机制中的设置存在部分矛盾,在公益与私益的客观实际中存在辨证关系,我们需要寻找其中能够维护私权和底层阶级人们公共利益的渠道,商事登记的公私权益的衡平值得我们思考与探讨。

(一)商事登记制度的规范性问题

商事登记的行政事项包含着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主管机关的内容、登记行政程序和登记行为等多种内容,商事登记的相关法律存在相互交错的关系,调整商业从事的机制和法规需要结合不同的理论基础和客观依据,从而保障商事主体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商业交易活动的正常运行。由于商事登记涉及的事项较为复杂,其程序中存在安全性、效率性等问题。公示商业主体经营活动的资质和活动在商事登记中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商业活动秩序的维护和商业活动的客观需要,在商业登记中能够搜寻出商事主体的相关资料和材料,并从中制定更为科学的宏观经济政策,才可保证商业主体的营业活动顺利进行。

(二)私法视域下商事登记的效力

商事登记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业活动必不可少的程序,我国的商法尚未完善,在商事事物公开方面的制度,为社会商业交易双方提供的保障十分有限。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商业登记制度背负着计划性的色彩阴影,相当不利于自由经济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1]。同时缺乏统一的商事登记立法,从而导致商业活动在不同的区域的效力不同一,私法视域下的商事登记效力并不明显。商事登记的目的在于记录商业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和情况,注册商业主体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从客观上要求商业主体自觉遵守经济活动的秩序,以维护社会商业活动的政策运行。然而由于商法的不同一,导致商业登记缺乏应有的效力,致使商业活动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的事件,损害了部分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私法视域下提高商事登记效力的路径

根据目前商事活动追求营业自由与追求效率安全的客观要求,在私法视域下商事登记要求不断提高。为促进商事登记工作更顺利进行,本文对商事登记工作的完善提如下建议。

(一)构建统一的商事登记法

由于商事登记设计的内容广泛,与之相关的法律门类多样,存在着错杂重复、相互矛盾的问题。根据这一现象,需要为商事登记作出统一的立法方案。商事登记统一立法需要包含登记制度的价值取向、商事登记行为的目的和法律性质、商事制度的受理、审查、程序、模式等进行规范,不断提高商事制度的创设力、公信力和对抗力。同时,为保证商事登记制度法规能够有效贯彻和实行,需要创设相关的监督机制,对商事登记进行规范和审查,保障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商事登记的确认力

商事登记的效力与商事登记的实行程序有密切的关系,商事登记行为与法律性质、私法两者都有关联。商事登记行为得到认可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商业主体的经济利益[2]。为此,需要规范法律和私法之间对商事登记的职责范围,以市场活动为导向,尤其是从私法领域中确认商事登记的性质、功能和价值,以提升商事登记行为的性能,

四、总结

商事登记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业活动的重要手段。本文主要探讨了目前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商事登记和商事活动进行思考,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以提升商事登记制度的经济服务性能。

参考文献

[1]陆晓瑜. 论商事登记中的商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 09:99-106.

[2]刘训智. 法经济学视野下商事登记的本质属性与立法定位[J].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1:20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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