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与发展

2015-07-13 01:36刘亚攀
财税月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议

摘 要 互联网金融以其独有的优势掀起了金融行业的风暴,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理念和模式上的冲击,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和发展,深化金融改革,当前我国亟待构建互联网有效的监管机制,以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并促进其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就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其主要包括网上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和基于网络的基金销售等形式。以上即是中国人民银行2014 年4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主要为:一是大数据的运用。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以创新和开放和融合的精神,全面渗透了家电、传媒、医疗、教育、旅游、娱乐等各个传统领域,开启了崭新的商业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商家充分利用网络基础设施、支付平台、管理平台等共享资源积累了大量的信息和数据,信息的数字化为大数据在金融中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二是我国传统金融机构的功能缺失。现阶段商业银行由于金融改革不到位,商业化程度较低和控制风险等原因,在信贷政策上主要选择资本实力强的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等,缺乏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民间金融因其内在局限性导致风险事件频发,不能有效地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互联网金融对当前金融体系的影响

(一)缓解金融行业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互联网金融能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方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沟通,客户信用以及风险管理也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来完成,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息收集成本、信用等级、评价成本、签约成本以及风险管理成本等都将降低。通过网络平台对数据的充分挖掘和分析,经营情况和信誉良好的企业更易于获得融资,可解决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拓宽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二)加快金融体系创新。随着信息技术与金融行业的不断深入融合,民间借贷也开始合法化,线上各类融资平台和基于社交网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不断涌现,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也开始通过电商网络、甚至是微信平台等拓宽销售渠道。以余额宝为例,2013年推出的余额宝,开辟了基金销售的新渠道,数据显示,至2014年末,天弘基金资产规模达5789亿元,位列我国基金行业第一位。,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这类金融产品的规模预计在未来还会持续增长,也将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对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产生重要的影响。

(三)倒逼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改革。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使得更多企业有能力进入金融领域,改变了银行独占资金支付和资金借贷的格局,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壁垒。电子商务企业及互联网服务企业不断推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催生出更多金融业态,正倒逼金融机构加快改革,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等,也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创新金融监管模式,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三、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措施建议

互联网金融有效填补了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的角色缺失,拓展了中小企业及个人的投融资渠道,提高了社会资金的配置效率,推动了金融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体系的完善。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监管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鱼龙混杂,各家平台偏向于宣传产品收益,未能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平台具有相似的模块与功能,专业性和约束性不强,一旦发生道德风险,对投资者信心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1.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公司、通信运营商等纷纷进入金融领域,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未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法律属性作出具体定位,没有专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有效规范。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定位不明,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风险,同时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在认识上的混乱导致金融监管架构与金融创新之间不匹配,金融监管相当滞后,尚未形成跨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监管部门间职能不清等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互联网金融监管缺失,运营成本较低,一旦发生违约,引发信任危机,将危害到互联网金融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2.金融市场环境还不完善。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不能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社会民众对互联网金融知识还比较缺乏,存在利用互联网金融非法揽存或非法集资、过度宣传高收益、未充分揭示风险的现象,损害投资者的利益,阻碍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良好发展。政府对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未能及时配套等问题。

3.互联网金融还存在着技术风险。金融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传统商业银行配备了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当前的密钥管理与加密技术还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措施

1.创新金融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对原有的监管框架和监管主体提出了挑战,也正是监管创新的契机,需突破原有的监管框架,构建科学有序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结合互联网金融跨行业融合的特点,可采取由工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相关部门牵头组建多头监管小组的模式,联合研究定制互联网金融政策和监管细则,以及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监管,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按照风险程度采取准入制度,对业务范围作出明确划分,并归口于相应的监管成员机构,取缔未经监管许可的金融平台,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统一数据平台,同时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充分保证消费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2.优化当前金融市场环境。政府应当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建设互联网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安全防护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加强对网络用户的信息保护,通过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为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完善网络信任体系。完善网络消费环境,建立电子商务责任追溯机制和诚信监管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行为。提高对个人和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填补我国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上的空白,减少信息不对称,缓解中小企业借款难的历史问题,降低信用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 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6)

[2] 黄海龙. 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2(7)

[3] 王曙光,张春霞.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中国模式与金融创新[J].长白学刊,2014(7)

作者简介:刘亚攀(1995-)民族:汉,籍贯:河南省新野县,研究方向:金融保险学,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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