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个体”是否就能代表事实真相?

2015-07-13 03:27
记者观察 2015年4期
关键词:城管

一篇名为“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的报道让周秀云与王文军这两个名字迅速被广大民众熟知,继而关于警察与民工孰是孰非的争论也在网上广泛展开。在很多知名论坛关于此事的讨论贴也是持续升温。毫无悬念的是,这一事件与此前的城管打人等官民对立事件一样呈一边倒态势,王文军被冠以“恶警”头衔,口诛笔伐,称其行为属于故意杀人,强烈呼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似乎不喊几句口号就不足以展示自己追求正义的良知与惩恶扬善的勇气。

当然,也有人为王文军喊冤,认为周秀云等人的行为已属袭警,王文军作为警察在执法时被人攻击的情况下理所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至于导致周秀云死亡的结果应当属于意外。然而这种声音很快便被淹没在一片骂声中,所有替王文军辩护的声音一律被称为“五毛”或“王家水军”。甚至在焦点访谈节目播出部分现场视频后,敬一丹也无端躺枪成为众多网民攻击的对象,称其为替“恶警”开脱的帮凶。

孰是孰非,由于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同,但值得深思的是,声讨王文军的群体几乎不去观察、思考事件的真相及原因,对周秀云一方的行为不作任何分析与评价。这种现象与之前发生的诸多城管与小贩的冲突事件一样,城管与警察一律被定义为践踏法律的施暴者,而农民工与小贩一律被定义为无辜善良的受害者。

从这种现象中不难梳理出这样几个问题:一、目前官民对立、贫富对立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二、暴露出多数国人简单的非此即彼、非善即恶的二元思维模式;三、什么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四、国人学会理性思考的道路还要走多久?

虽然权贵阶层普遍的贪污腐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执法犯法是个不争的事实,但部分民众有法不依、贪婪自私、扰乱秩序、胡搅蛮缠的现象又何其鲜见?由于权贵阶层的肆意妄为导致社会不公,从而使民众对政府出现信任危机,在互联网时代,更多的民众对民主、法治、人权有了相对深入的认识,然而在普遍质疑体制原因的同时往往忽视了文化的侵蚀。在中国的文化基因里,贪婪自私像幽灵一样始终游荡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个幽灵几乎侵蚀到了每个人的骨子里。很多人,与其说是、痛恨体制不公,倒不如说是在痛恨自己没有在这个体制内分得一杯羹。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问题上,几乎没有人是清白的。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驾车有了违章后,如果你有足够硬的“关系”,你是会利用“关系”消除违章呢?还是主动接受处罚?当你在自己的孩子或亲人入学、就业、看病等事情上向当权者行贿被拒时,你是会赞美这位当权者公正无私呢还是痛骂这个人呢?可悲的是,很多宫民对立、贫富对立现象不是出于真理与强权之争,而是自身不当利益诉求之争。小贩为了生计摆摊设点确实不容易,但获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妨碍他人利益,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见过商贩摆摊霸占人行道、堵塞道路的现象,如果不治理,周边居民的权益又该由谁来保障?当你的亲人急需送医而救护车却因商贩占道无法通行时,你仍然会骂城管,只是这时你骂的不再是城管暴力执法,而是城管的无能。

很多普通的警民冲突、城管与商贩的冲突在经媒体放大后,立刻被广泛关注从而演变为严重的官民对立事件,一方面反映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体制的不满;另一方面更多的反映了多数国人习惯于二元思维的惰性。对事情不进行深入细致客观理性的分析,甚至不看内容只凭标题就立马得出一个是非判断,这种非此即彼、非善即恶的思维方式实在是中国一大祸端,正在引导很多人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很多警民冲突或城管与商贩冲突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中,所谓的弱势方往往都有着过激行为,事件双方基本都有过错。执法者不按规定程序执法,言语行为不当或过激;被执法者不予配合无理取闹甚至暴力抗拒导致事态扩大。具体到周秀云案上来看,周秀云一方有着明显的阻挠执法行为,至于周秀云的死亡是王文军故意所为,还是处置失当需要靠证据进行深入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部分网民不分青红皂白就以“网络民意”判定王文军为故意杀人甚至大呼“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得不说是一种新时代的“网络文革”之风。

当局正在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至于在现有体制下可操作性有多强另行研讨,在这里我想與大家共同回顾一下发生在美国的“哈佛黑人教授被抓事件”。2009年,哈佛大学著名的黑人教授盖茨乘出租车回家后发现房门故障打不开,于是他在出租车司机(恰巧也是位黑人)的帮助下强行推开了房门,一位路人看到两人强行破门时立即报了警,警察克劳利到达现场后对盖茨进行盘问,而盖茨认为警察具有种族主义倾向而与警察发生争执导致路人围观,事态扩大后警方以“行为失范”而逮捕了教授。令我感兴趣的是此事件的后半部分,破门真相澄清后教授强烈要求警察道歉,并在全美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众多反种族歧视团体的抗议,直至把总统奥巴马也卷了进来,在一次公开讲话中为他的教授朋友“仗义执言”,称“警察的行为非常愚蠢。”警察克劳利随后声明“我不会道歉,我不是种族主义者”。由于警察当时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过错,克劳利要求奥巴马道歉,并得到所在警局的支持,警方认为总统的这种做法会使警方今后因为有所顾忌而难以对有色人种进行执法。无奈之下,奥巴马只好在副总统拜登作陪下邀请当事双方到白宫花园,自掏腰包举办了一场“啤酒峰会”化解纷争,当事双方没有道歉,只是达成了共同“向前看”的意愿,一场纷争就此落下帷幕。从这一事件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依法治国”,它的意义就在于“法就是法”,不受政治、舆论、民意的干扰,警察在确认己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无论总统还是媒体都不能影响警方的态度。在我国,却有着什么“严格执法”“柔性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等多种方式,说穿了言外之意就是为了维稳,执法者在特定环境下可以任意选择执法尺度,让法律在执法者手中成为橡皮筋,事实上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违法?其恶果有二,一是为选择性执法提供了通道,使执法者不作为或乱作为有了借口;二是所谓的人性化让违法者更加肆意妄为,只要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就可以无视规则、无视法律、无视他人利益。

在网上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每有不同意见便总会召来骂声。持所谓右派观点者会被所谓的左派骂为“美狗日杂美分党”,持所谓左派观点者会被所谓右派骂为“奴才毛粪五毛党”,是不是真有美分五毛的收入有待查证,但有一个事实是,持客观理性观点者会受到“美分五毛”的一致攻击。由此可见无论美分还是五毛都普遍缺乏多元思维能力,在他们的头脑中都固化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专制霸权思维,只要不赞同他们的观点就是他们的敌人,只要赞同对方的观点也同样是自己的敌人。这种现象是可怕的,容不得客观理性思考的存在,就没有了理性探讨、去伪存真的可能,就意味着社会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左右双方尖锐对立的结局就是各自走进死胡同,绝不妥协,至死不休。易中天在《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一书中讲到美国宪法之所以能够诞生得益于“伟大的妥协”,试想当初美国的十三个州(或称邦国)要联合成一个国家,当然是各有各的主张,各有各的利益诉求,如果大家相互容不下不同观点,就不会有现在的美国,可见当初美国建国者们的理性与智慧。反观现在的我们,还仍然停留在非敌即友、非友即敌的二元思维阶段,实在不敢想象国人要学会理性思考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话再说回周秀云案,通过公布的视频明明能够看到王友志一方与保安开始争论的问题在于不戴安全帽能不能进工地的问题,半中间王友志才突然冒出“它施工不施工,只要是这里的工人都可以进,进去要钱的。”可见这时才找出要钱的借口,并且在保安队长被迫同意他们进去时他们不仅不进,反而是继续纠缠为啥刚才不让进?为啥保安没戴安全帽就可以进?更进一步印证了他们的争执在于不戴安全帽让不让进工地的问题上。再退一步讲,即使讨薪也是王友志的事,王奎林不具有主体资格,且王奎林面对电视镜头也声称是“想去问一下、落实一下看是不是星期一给钱”,显然“问一下”与“讨薪”不是一个概念。但诸多媒体与网民偏偏要给王奎林等人加上一个“讨薪”的身份,是谓有失公正。

在视频中我们同样能看到,周秀云在保安室内曾说“三句话不说要弄死我呢,我弄死你。”“看个门就不知东西南北了。”由此可见保安与周秀云双方都言语不善。王奎林在央视《面对面》节目中对董倩讲:“我出去(看到)那个李康,我们那个工友,就给警察掏身份证,这是我出去第一眼看到的。他掏身份证的时候说,你态度能不能好点,然后李康就掏出手机给他拍照,他(警察)就开始抢手机,抢我们的手机。”而在视频中呈现的事实是,警察让保安指认谁是打人者时,保安指认了李康,然后警察要求李康出示身份证,李康不仅不予理睬,还拿出手机接打电话,并未拍照,警察追问他“谁打了?”李康手拿手机指了一下旁边王奎林说:“他俩个打的。”可见承认了打人的事实。在警察一再向李康索要身份证时,王奎林就站在李康身边瞪着警察,这才引出一个警察说:“看啥了?”王奎林或李康回应“我看你态度不好。”“对待犯罪嫌疑人还要态度好了?”等一串对话。这段视频充分证明王奎林在《面对面》节目中说了谎。

在随后的过程中,周秀云撕扯王文军的事实有视频为证,周紧紧拽着王的裤子并扯开了一个口子,王抓着周的头发要求其放手,周坚定的声称:“不松,就是不松。”王将周放倒,目的明显是为了摆脱撕扯,而放倒后继续踩住头发,是为了制服周不让其再次撕扯自己,至于导致周秀云颈椎骨折的后果,应该是王文军没有预料的,我想王文军就算再狠毒、再大胆也不会傻到当众拧断他人脖子吧?哪位高人给出个主意,警察执法受到围攻时应当如何应对?如果王文军们当时不将打人者带回派出所而是放弃执法撒手离去,且不说法律的尊严何在,只怕被骂的仍然是警察不作为。

毫无疑问太原警方的执法过程有瑕疵和过错,但警方有过错并不意味着周秀云一方就是无辜的,可以说在这个事件中双方都有过错,而王友志一方的不配合及阻挠执法更是起了主要的催化作用。长期以来的特权观念导致了部分警察高高在上的心态,不愿遵守规则影响社会秩序的部分所谓“弱势群体”又何尝不是滥用了无原则的同情心而行为更加无理?

警察们在派出所内对王友志等人进行殴打,毫无疑问属于滥用职权恶性报复,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一码归一码,如果太原检方迫于舆论压力为了维稳而对王文军等人在现场的行为再追加“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起诉,法院也按“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决,太原警方对王友志等人此前的违法行为不再追究,那么法律的严肃性将会受到挑战,不仅会给警察队伍带来不作为保平安的心理影响,也会助长“以闹抗法”的风气,会让更多的小纠纷变成大冲突,更加不利于社会稳定,更加难以构建依法治国的社会环境。

大不了多走几步路,就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缘由,最终演变成一人死亡,数人受伤,四名警察被逮捕,影响波及全国的重大事件。在为逝者哀叹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反思,这个社会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网上流行一个段子,大意是如果你在公共场合被偷,一定不能喊“抓小偷”,这时周围人会一个比一个躲的快,你只要喊“城管打人啦”,立马会有入围上来伸张正义。这个段子看似笑话却非笑话,它真实反映了当前中国的一个奇怪现象,很多人敢大义凛然地围堵、斥责甚至撕打猖狂的城管或嚣张的警察,却鲜有人敢对小流氓瞪上一眼。想通了这个现象的原因,也就明白了为何只是多走几步路的小事会演变成这种结局。

希望大家能记住:贫穷弱势与善良不存在等号關系,邪恶也不是权贵富豪的天然盟友。不要忘了,当年的所谓地主老财们其实并非个个都是恶人,而历次运动中整人最卖力的也不乏泼皮牛二式的贫下中农。

善与恶,不在于人的身份和地位,只在于人的修养与信仰。

来源:铁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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