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勇 (湖北经济学院语言与文化传播研究所 430205)
文化商品化对于文人的历史意义
徐 勇 (湖北经济学院语言与文化传播研究所 430205)
从中外文化史来看,文化商品化使文人在历史上首次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这为他们摆脱权贵庇护者的控制,获得政治上的独立提供了条件,从此文人开始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知识分子,也正是由于这种公共知识分子的产生才使得文化批判成为可能。
文化商品化;公共知识分子;出版;稿酬
本文为2013年湖北经济学院教研项目“人文素质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
一
尽管在较早的时代,人们已经在从事写作活动,但是以依赖于更多的读者而维持生计的职业作家直到18世纪中期才出现,而在此之前,作家的作品尽管可能受到行家的欣赏,但由于不能在较大范围出售,因此作家要维持生计并继续创作则必须依赖贵族等资助人的庇护。然而历史在进入18世纪后,英国工业革命的兴起促进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在物质财富增加的同时,国民教育得以普及,识字率的提高使人们对于文化的需求日益强烈,而文化消费需求的高涨又促使文化市场的形成,特别是出版业与印刷业的发展,报纸、杂志与书籍的逐渐增多使得文化产品的商品化流通得以可能,这样作家就可以把自己的作品卖给书商,于是对于作家和艺术家来说,也就出现了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情景:到了18世纪,写作成了一门职业,作家能够不必让自己依附于某个贵族庇护者,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文人。
美国社会学家科塞指出,书籍市场的扩大,是出现职业文人的必要社会前提,但并非它的唯一前提。由于书籍成为了商品,就必须要有人从事书籍的销售,由此出现了了一种新的职业就是书商和出版商,这两者在知识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而这一重要的文化因素却长期受到文化研究者的忽视。书商和出版商的文化意义就在于“随着贵族庇护人和政治津贴作用的减退,平民书商和出版商变成了观念世界的传送带”,另外其它新出现的文化传播媒介,诸如公共图书馆等也对文化的普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由文化产品的销售所带来的稿酬和版税收入使作家得以维持生计,甚至能够发财致富,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了文学这个行当中,因为小说写作很能赚钱。
本雅明指出,文化商品化从根本上改变了作家与社会的关系。文化商品化使作家的写作与资本挂上了钩,从此传统美学的艺术无功利的观念被抛在一边。与作家经济状况的改善同时发生的还有作家社会地位的显著提升。我们可以看到,在文化商品化之前,文化作为稀缺资源被社会上层的少数人所控制,这时的文化观相应的也就是高雅的精英主义的文化观,其文化的基本逻辑是文化与政治的联姻,即文化代表权力,“直到19世纪,教育一直都是一种特权,牺牲的是未受教育者的幸福。”1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开始了和商业的联姻,文化的基本逻辑从政治转向了经济,而经济手段是打破政治垄断的唯一有效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历史的某个特定时期,文化的商品化确实起到了革命的作用。
二
对于文化商品化的历史,科塞作了出色的描述,但本雅明的研究之所以更深刻,原因就在于本雅明从历史辩证法出发对文化商品化作了全面客观的考察,在肯定其积极的历史意义的同时,也指出了其带来的新的历史问题。本雅明注意到,在新形势下,商业化了的文化也有与政治共谋的危险。经济因素本来是以排斥政治因素而与文化联姻的,但是专栏的巨大市场给撰稿人提供了巨额的报酬,并帮助这些作家赢得了名声,很自然,如果一个人会利用自己的名声开拓财源,那么政治生活的大门便也朝他打开了。如果文学能为一个为它所宠爱的作家打开政治生活的通路,那么作为回报,这种政治生活便会被用于对他作品的吹捧。与此同时,本雅明也注意到了文化的商品化对那些具有精神操守的文人造成的冲击以及他们对此的道德反思。例如波德莱尔这样还坚守着文人的精神操守的不合时宜者在文学市场上就很苦闷,他谴责文人的这种“堕落”,他经常把以卖文为生的人比作娼妓,把诗人用自由换来冷酷的现金描述为“贩卖思想”。
文化商品化使作家艺术家获得了相对的独立,这样的历史并不仅发生在西方,它还发生在中国。中国古代没有稿酬和版权制度,有名的文人会受人邀请,为人作墓志铭一类文章,得到丰厚的报酬,称为润笔。文人士大夫自掏腰包出版自己的作品,出版后用于赠送,而不是买卖。出版商根据市场需求出版各种作品,牟取利益,但不付稿酬。文人卖文为生,作品成为商品,可能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宋代以后的江南等地已经出现,但卖文为生仍是不得已的事,在观念上并不被文人所接受。2
三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稿酬制度可能开始于晚清上海的《点石斋画报》。1884年6月《点石斋画报》刊登征稿启事:“如遇本处有可惊可喜之事,以洁白纸新鲜浓墨绘成画稿,另纸书明事之原委。如果惟妙惟肖,足以列入画报者,每幅酬笔资两元。”这则启事明确表示符合要求的稿件将付稿酬两元,与此前一些报刊以物付酬不同的是,这里的稿酬是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的。因此,如果没有比这更早的现金付酬的历史记录的话,那么《点石斋画报》的这一征稿启事则标志着中国现代稿酬制度的正式确立。3
稿酬制度的出现和确立从根本上改变了文人以卖文为耻的观念。到了民国时期,随着政府迁都南京,文化中心南移,新文化运动中的知识分子阶层普遍需要言论和身心的自由,而上海公共租界的存在使文化人不会因为言论过激而遭逮捕,因而上海宽松的言论语境吸引了大批知识分子。另一方面,上海已成为当时全国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其报业的现代化程度和商业化程度在整个亚洲都处于领先地位,文人们不再耻于言钱,而是积极投稿取酬。在某种意义上,商品化是通俗文学作家的自觉追求,是文化生产者的动力根源。在没有专业作家制度保障的环境下,靠稿费维生的文人必须注重自己作品的市场效益。而市场所提供的稿酬是如此丰厚,以至于他们不仅能以此谋生,甚至还能以此致富。从这个意义上看,民国时期的上海在政治上为知识分子提供了自由,在经济上为知识分子提供了保障,于是左中右三派政治势力和各种文化思想奇观式地共处于同一个空间,也就是说这种公共空间的产生使文化自由在经济和政治上都成为可能。
正是以“卖文”为形式的文化商品化第一次使中国文人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并进而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从而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知识分子,也正是由于这种独立知识分子的产生才使得文化批判成为可能,鲁迅正是这种批判型知识分子的象征,这正是文化商品化对于文人的历史意义。
注释:
1.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道尔诺,渠敬东,曹卫东译.《启蒙辩证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5.
2.《漫话老上海知识阶层》.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91.
3.《漫话老上海知识阶层》,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91.
徐勇,文学博士,博士后,武汉,湖北经济学院语言与文化传播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