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伟
党纪法规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证。落实党章法纪,扭转党风社风,当务之急在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切实把党的纪律规范贯穿到工作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就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提高执行力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明确规则。各级纪委监察领导机关不能满足于充当“传声筒”,而应转变作风文风,想基层,抓具体,出真招,做实事,把上级政策的精神要求具体化。具体到每个单位,都给其明确可以操作的理事规矩,要求具体部门按照具体规则行事。规矩立的越具体,越容易实施监督,越容易规避人情脸面和职位权重等因素对纪律约束的递减效应,有效扭转执行不力的问题。
深化监督。应深化监督执纪的内容,从听单位汇报、搞群众评议的一般性做法,深化为分门别类地进行专业性审查。强化督察责任,不仅要有定性评价,同时要清楚描述被督察单位执纪行为的具体做法并形成督察报告,签字背书,防止包庇敷衍的渎职行为。加大审查密度,每一次督察结果都要建立规范台账,然后交由其他督察组交叉进行再次分析审核,及早发现解决问题。
强化问责。应恪守党纪国法,厘清惩处戒尺,坚持对号入座,无以恶小而容之。设立曝光台,经常性地对下辖单位的执纪情况进行公开披露,促其改正。在发布督察情况通报的基础上,点评每一个被检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名每一个不守规矩的领导干部,及时查处轻微错误,警戒大多数人避免犯错误、犯严重错误。
整合力量。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整合既有资源,形成合力增强执行力。一方面实行区域治理,在小范围内把管理模式相近的单位统合在一起,把纪检监察工作者集合在一起,凝聚力量,把有限的人力资源倾注到问题多事务多的层面上去。另一方面按照协作区内单位的共同属性,实施一个模式管理办事规程,改变每个单位的纪检派出机构单打独斗的薄弱情况,借助外力增强纪检工作部门实施监督的话语权。(作者系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派驻市委党校纪工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