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
那时候我记得我们家有一些美国兵用过的勺子,上面寫着“美国陆军”和“USA”。我妈妈去抗美援朝打过仗,这东西是她带回来的。
那些勺子质量非常好,都用的是非常好的钢,直到我女儿小的时候我们还曾经用这些勺子喂过她。而且,我母亲也曾经给我讲当年和美国人打仗的事情,讲自己吃美国罐头的感觉,这就给我一个“美国兵吃得特好”的印象。
我去美国半年就回来了。我是因为要在纽约出书,因此得到了美国方面的邀请。另外,当时我手头还握有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邀请,我结果没好意思去大学,我觉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纽约把书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于斯坦福,我就没去。
原来我觉得美国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实那种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纽约的地铁让人形容成罪恶之渊,一开始我到那里都不敢坐地铁,老是坐出租车。后来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铁,觉得挺好的,而且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呆着别人还挺害怕我的,可能他们把我当成越南人了,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我遇到的另外一件事情更能说明问题:有一天,我在曼哈顿世界贸易中心那里独自一人行走。那里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没人了。我看见对面有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我有些心慌,但没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们两人隔着两个街口他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有用“理想社会”来作出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里的社会相对来讲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时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比如,我在那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报道,说是加州的纳税家庭每年要负担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负担他们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开销。这事要是搁在别处,谁干呀?
美国确实让人开眼界。过去的我等于是一个井底之蛙,起码对古典的东西方艺术了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整天东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过去一直认为中国古代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明,起码在雕塑和绘画上是这样,但是在美国的博物馆里看了一些中国以前的东西,一下子把我过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觉得那些东西还不错,和希腊的东西摆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碜。
在中国,我不太能够见到这些东西。偶尔见到一些张大千或者齐白石的画,但我认为那些东西不是很地道。
说来说去,我在美国也没有做什么事情。我如果是一个画家或者是音乐家,我也许在创作上出现不了障碍。纽约那个地方有十几万诗人、十几万音乐家、十几万作家、十几万演员,也就是说有几十万艺术家群居在一起。之所以聚集在那里是因为那里对人没有压迫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所有东西都是可能被艺术化的。到美国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精神上的彻底自由,但是我归根结底是一个写中文小说的,是依赖文字吃饭的,这样的人呆在美国会有点麻烦。
在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变得都守法了。我认识几个在国内都是坏人的人到美国生活之后都变得非常老实。我才一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你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会记你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大家都这么专门提醒我,就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一个潜在的犯罪分子了,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我想他们其实也想要你知道,在美国犯法之后,你别想“托人帮忙”。
但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写作的人,如果那么老实、那么循规蹈矩其实也不行,这是让我很畏惧的地方。在中国,一个人有时候闹得无法无天其实有助于打开思路,这个原因使得我不想过早地变成一个好人。当然,我想我老了以后还是要变成一个好人的,变成一个德高望重的人。
到美国后我开始明白,我这样的人在美国呆着其实非常矛盾。
第一,我太老,四十岁年纪的人已经不可能重新开始新生活了。假如我去美国的时候是十八岁,哪怕是二十多岁,我都可以把自己周围弄干净了,甚至可能会觉得拿中文写作都没意思了。真的,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人,彻底变成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了。但这对我来说已经不太可能了。
第二,我又太年轻,如果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我反而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在那养老了。因为美国的生活品质是有目共睹的,日子可以过得很安全,没有人来打家劫舍,也肯定没有外星人入侵,人老了可以死在自己家的床上,这一点问题一定不大。
当然,我也还有一些自尊心,对于我到美国生活这件事情,我一直这样比喻;你到人家家里来住就他妈够腆着脸的了,然后你再跟人家抢着干活,比如说抢着到餐馆打工之类的,这就不太合适了。(而且我也干不动。)从小,我家里的大人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别吃,别人的东西别拿。
在美国的时候,我的出版社也曾经把我介绍给《花花公子》这些杂志去写小说,我用中文写,他们翻译。与此同时,我也得到了一些写剧本一类的事情。值得一提的是对《花花公子》这类的杂志我这次也有一些新认识。我曾经从自己过去写的《玩的就是心跳》中摘了一些片段,想登在《花花公子》上,其实也就为了我的书能在美国更好地发行,但是稿子后来被对方给退了,理由是“太黄色”。他们可能忌讳里面出现了一点乱伦的关系。这样我才知道《花花公子》这样的美国杂志,其实反映的是非常严肃的人的需要和欲望,不像美国青年刊物那样有病态的东西。
相比之下,我显得粗鄙。
(李季康摘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