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甲
有人以命道歉,
也有人死不认账
看古书,好像古人比今人更不怕死。虽然用今人的观点看来,他们死得不一定都很“正确”,但他们不把自己的生命当一回事,远超过今人的担当,却是无疑的。《史记·田儋列传》记载:秦末混战,田横自立为齐王,后败逃于一海岛(今山东即墨市田横岛)。刘邦招降,田横不从,自刎而死,其门客五百人“亦皆自杀”。还有一个例子也出自《史记》,知道的人不多:春秋时期的晋国有个人叫李离,担任狱官“理”(法院院长),因为错误地听信了下级的汇报,错杀了人,于是把自己关押起来,判了死罪(“过听杀人,自拘当死”)。尽管国君晋文公替他解脱,说这是你下级的错,不是你的罪过,但李离还是拒绝了国君的命令,用剑自杀而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见《史记·循吏列传》)。断错了案子错杀了人,这确实很不对。但这毕竟不是“故意杀人”,犯了这种“官僚主义”虽有罪却不致死。但李先生却绝不饶恕自己的这一过错,以自己的生命向被错杀者进行了“赔偿”。这样血淋淋的“赔礼道歉”,叫人既感动又相当的吓人。
光看古書不联想到当今,那叫书呆子。现在我们讲“法治”,法官出了错应该“依法处理”。我不主张拿李离的行为作为“判例”,但其“认真负责”的精神倒是值得今天的司法人员学习的。现在有些法官判错了案,不但不主动认错,反而以各种方式掩饰错误,毫无愧疚之心。比如1984年,23岁的河南人魏清安被误判为强奸犯被执行枪决,当年6月,真凶落网,并主动交代了犯罪经过。于是有关部门开展了案件的复查,在复查过程里,原办案机关“不仅不配合,反而有意刁难,为案件的复查制造了许多障碍”。1987年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魏清安案件的批复:“原以强奸、抢劫罪判处魏清安死刑,实属冤杀,应予平反。”(《法治周末》2010年7月21日)与两千六百多年前的李离相比较,这种死不认错的“公仆”不知算什么?
被“绑架”的《雷雨》
曹禺的《雷雨》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名著之一,它反映的是人性当中的“不伦之恋”,按照“阶级斗争”的观点,这是“资产阶级人性”,评价应该低。但颇为蹊跷的是,这个剧本自上世纪三十年代诞生起直到六十年代文革以前,一直受到大讲阶级斗争的“革命人士”的热捧,原因在哪里?最近看到一篇报道,有如醍醐灌顶,某评论家“认为,《雷雨》自首演之日起,就被从内容、表现技巧和剧场效果3个方面误读了”,“从一开始就是被人们当做社会问题剧来接受”。另一位学者的“认为”更加尖锐:“《雷雨》的故事是一个悲剧,而这个剧本的经历也算是悲剧。从《雷雨》剧本呱呱问世那天,可能就被当时的左翼思潮给绑架了……纠缠于鲁大海这个角色,这都不是曹禺的本意。”(《中国文化报》2014年7月29日)所谓“纠缠于鲁大海”,实际就是以“突出鲁大海”,突出“工人阶级反抗资产阶级”,于是这个剧本自然就显得“革命”了。原来如此!其实“鲁大海”在原作《雷雨》里很勉强,并不重要,多年前戏剧界专家已经看到了这一点,1993年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导演王晓鹰排练并正式演出了一个新版本的《雷雨》,大胆地删掉了鲁大海这个人物。排练前王晓鹰面见曹禺征求意见,曹禺大力支持:“我在《雷雨》里写一个鲁大海就是为了要进步一点,要革命一点,其实我哪里知道什么工人啊!所以在整个戏里这个人物最嫩,最不成熟,删掉他很好,很大胆,我赞同。”(《王晓鹰的博客·曹禺与一出没有鲁大海的《雷雨》)
对于文学的解释,过去有句精准的短句“文学是人学”。有人说这句话出自苏俄文学大佬高尔基,有人说出自中国人钱谷融(《文汇读书周报》2008年11月17日)。不管这句话的“知识产权”属于谁,我都认为说得漂亮,那些中外文学名著反映的无不关乎于“人性”,反映人性的美好和人性的丑恶,以及不好不坏的中间地带。从莎士比亚的剧本、托尔斯泰的小说到曹雪芹的《红楼梦》、鲁迅的中短篇再到沈从文和钱锺书的“两城”(边城、围城),无不如此。《雷雨》也不例外。在这些作品里出现的各不相同的自然和社会环境,说到底也不过是千姿百态的人性的“展示平台”。有相当多的作家纯粹追求惊险或曲折的故事情节,不重视独特的“人物形象”,那自然也可以自立一派或若干派,是他们的“创作自由”。但即使是以故事情节取胜的侦探小说,它给我们最深刻最无法磨灭印象的,也恰恰不是那些精心编织的“惊险故事”,而是那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
驾驶员没吃到羊肉
产生的成语
古人讲“春秋无义战”,大国小国杀来杀去,为的都想当“老大”,死了无数的老百姓。《左传·宣公二年》记载了一件趣事:郑国攻打宋国,“将战,(宋军总司令)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及战,曰:‘畴昔之羊,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与入郑师,故败。”翻译成白话,大意是开战之前,总司令华元杀羊给官兵们吃,但他的专车(马车)驾驶员羊斟却没吃到羊肉,这就结下了梁子。到了开战的时候,羊驾驶员愤愤道:“前天吃羊肉,你做主;今天的事情,我做主。”于是就把载有总司令的马车开入郑国军队,华元当了俘虏,宋军所以大败。成语“各自为政”便来源于此。
我把这场战斗当作“趣事”来谈,盖因联想到了当今的公车问题。公务员在老百姓那里印象不佳,摆到桌面上的“三公”腐败是重要原因。“三公”,即“公吃”(公款吃喝)、“公车”(公车私用)、“公出”(公款出国游),现在上面下大力气治理,据说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公吃”和“公出”,各级领导同志们已经收敛不少,老百姓是看在眼里的。“公车”的治理好像慢了一步,大约是比较复杂,可能是牵涉的因素太多,例如领导不坐专车怎么保证出行,这一大批如羊斟一样的“驾驶员”又如何妥善安排,就要费点心思。当今的公车驾驶员与羊斟有着很大的不同,因为当今“个别领导”不论文化水平高还是低,不论看没看过甚至知不知道有本《左传》,全都知道对驾驶员绝不能轻视或忽视,不说使驾驶员享有的“待遇”超过自己,至少是万万不会低于自己的。自己公车私用,也就对驾驶员把公车拿去做什么不便过问;下基层调研收获了两瓶五粮液,其中一瓶多半要转给驾驶员。至于说单位里偶尔分点羊肉,每个职工都高高兴兴抱走一块,唯独忘记了主要领导的驾驶员,这种羊斟式的严重事故绝不可能发生,发生了就根本不配称为“机关”。一般人以为,进行中的公车改革,既得利益受到“损害”的只是领导同志,殊不知还有驾驶员。领导没有公车坐了,自有其他的车坐,仍是领导。但驾驶员一旦与公车告别,那就真的与普通职工一样了——我决不说其中有些比普通职工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