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彩霞,叶欣,黄胜,达徐平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 南通226001)
诉讼与案例
Litigation and Case Report
交通伤与髋部骨折因果关系鉴定2例
邹彩霞,叶欣,黄胜,达徐平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 南通226001)
法医临床学;交通伤;髋部骨折;因果关系
1.1 案例1
1.1.1 简要案情
李某,男性,43岁,2011年10月23日因交通事故致脑外伤、鼻骨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右腓骨骨折,收入耳鼻咽喉科和重症监护病房(ICU)治疗后,转入外科,给予补液、高压氧等康复治疗,2011年11月16日出院。2011年11月28日,因左髋疼痛5 d再次就诊,X线摄片检查发现左股骨颈骨折,遂再次入院予行闭合复位空心钉内固定术。
1.1.2 法医阅片
2012年11月28日,X线片、CT片示:左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断端错位短缩,见碎骨片,断端略钝,边缘呈带状略高密度影(见图1)。
图1 左股骨颈骨折
1.1.3 鉴定意见
李某左股骨颈骨折与2011年10月23日交通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2 案例2
1.2.1 简要案情
罗某,男性,52岁,2012年12月5日因交通事故致左胫腓骨中下段多发性粉碎性骨折,头部、左小腿皮肤挫裂创,入院行左胫腓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 VSD负压引术等治疗,2013年1月13日出院。2013年3月20日因“左髋部疼痛、活动受限一月”就诊,摄片检查诊断为左股骨头骨折伴髋关节脱位,3月23日入院,行左侧全髋关节置换术+左胫腓骨骨折术后植骨术等治疗。
1.2.2 法医阅片
2012年12月5日X线摄片示左胫腓骨多发性粉碎性骨折,断端移位、成角。2013年3月20日X线摄片示左股骨头骨折伴髋关节脱位,股骨头断端边缘欠光整,无明显骨痂生长,内部骨小梁密度不均匀,股骨头关节面下见片状略低密度区(见图2)。
图2 左股骨头骨折伴髋关节脱位
1.2.3 鉴定意见
不能排除罗某左股骨头骨折伴髋关节脱位与2012年12月5日交通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伤后初次就诊无相关记载,间隔一段时间后发现骨折等损伤的案例并不少见,其与外伤之间的因果关系易引起当事人的异议。本文两件案例均属此类,由于发现骨折与外伤间隔一定的时间,故根据骨折后的影像学改变,判定骨折的大致形成时间对因果关系鉴定至关重要。
一般骨折愈合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1)血肿形成,约1周左右;(2)纤维性骨痂形成,约2~3周,X线摄片检查见骨折局部呈梭形肿胀;(3)骨性骨痂形成,约4~8周,在X线摄片上骨折区可见骨痂,即致密的不定形骨质,但骨折线依然可见,断端骨密度增大;(4)骨痂改建或再塑造,约12~18周。受髋部血液循环、骨折移位等因素影响,髋部骨折愈合较为缓慢,甚至发生缺血性坏死。
案例1发现股骨颈骨折距交通事故一个多月,住院期间无发生外伤的记录,出院后 7 d出现左髋部疼痛之后就诊,骨盆CT片示断端略钝、密度略高,提示处于纤维性骨痂形成晚期以后,符合一个多月前骨折的病理改变和影像学征象。综合分析,认为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分析此例造成延迟诊断的原因可能为:受伤时股骨颈骨折移位不明显或嵌插无移位,临床表现不典型,同时存在脑外伤等多发伤,且首次就诊医院为基层医院,未引起注意等因素。多名学者研究认为[2],影响股骨头坏死的因素有骨折的分型(骨折移位程度)、手术时间等,故延误诊断处理时间越长、骨折移位程度越大,股骨头坏死的发生率越高[3]。本例行内固定术后骨折愈合,鉴定时未发现股骨头坏死,但不除外今后发生股骨头坏死的可能。若早期及时发现,骨折可能未移位,可以采取更好的治疗方案,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痛苦和降低医疗费用,降低并发症的发生。
案例2间隔时间长达数月,初次就诊病历资料未记载左髋部疼痛、活动障碍等主诉,也无体格、影像学检查记录,三个多月后发现左股骨头骨折伴髋关节脱位。本例伤者因交通伤致左胫腓骨多段粉碎性骨折,说明左下肢遭受较强暴力,同侧股骨头骨折亦有致伤可能。不能排除因左小腿损伤严重,疼痛较为明显[4],而临床医生在查体过程中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明显外伤、骨折处,而忽略了髋关节的查体,加上手术、卧床制动等因素,掩盖左髋部的临床表现,当伤者起床活动时,髋部疼痛加剧、活动障碍至医院就诊。在X线摄片及术中所见,提示为陈旧性骨折,短时间内不会形成如此的病理改变。可惜术后股骨头已处理,未行病理检查。综上所述,不能排除髋部损伤为2012年12月5日交通伤所致的可能。此例发现髋部损伤时股骨头已出现坏死倾向,错失了采取有效治疗手段预防股骨头缺血坏死的时机,严重影响预后,增加了患者的痛苦与诊治费用,延迟处理加重软组织粘连、挛缩,影响其关节功能的康复。患者为50多岁男性,全髋置换术后可降低关节功能恢复,一定程度影响劳动能力,给伤者及其家庭造成损失,同时影响伤者生活质量。人工假体对髋关节磨损以后可能尚需行翻修术,加重伤者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漏诊、延迟诊治不但增加了伤者痛苦、医疗费用及治疗难度,而且会加重损伤后果,给伤者及家庭带来更大的伤害,其赔偿不仅与外伤有关,有时还涉及到就诊医院,因此鉴定时尤需慎重。
[1]李玉林.病理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35-36.
[2]蒋盘强,张光武.创伤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观察及预测[J].中华关节外科杂志,2012,4(2):307-311.
[3]李洪敬,张卫国,葛全胜.隐匿性股骨颈骨折漏诊8例分析[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7,7(11):2537-2538.
[4]李国胜,边朝辉,李鹏,等.同侧下肢多发骨折伴同侧股骨颈骨折的临床分析[J].实用骨科杂志,2010,16(12):938-940.
(本文编辑:夏文涛)
DF795.4
B
10.3969/j.issn.1671-2072.2015.02.023
1671-2072-(2015)02-0117-02
2014-03-17
邹彩霞(1984—),女,法医师,研究实习员,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E-mail:zou_caixi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