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新闻的涉“性”问题

2015-07-03 05:50陈力丹
新闻界 2015年6期
关键词:色情

陈力丹

食色性也。“性”本是成年人的正常话题之一,但“性”的话题与其他话题的区别在于“儿童不宜”。大众媒体和更为广泛的面向大众人群的网络媒体,其三分之一的接触者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这方面的自制力有限,不能理智地将这类刺激性信息抑制在想象层面,一旦付诸行为,可能伤害他们自身并容易诱发违反道德甚至犯罪的问题。因而,当面向不确定多数的时候,各国媒体关于“性”的话题均有行业内的职业规范,传播必须颇有分寸;在社会层面,对于严重的涉及犯罪的色情信息传播,则有法律法规加以约束。

一、我国媒体和网站新闻涉性问题严重

这些道理其实媒体和网站的从业人员都懂,但出于对利益的过分追逐,或社会道德意识低下,使得我国的媒体和网站中一度含有色情成分的新闻和广告泛滥,其严重程度不亚于19世纪末的美国黄色(这个概念不仅包括色情,也包括政治和暴力的煽情)新闻潮。例如2002年8月7日某报新闻通讯《甲A有球员色胆包天》,作者选题居心叵测,就是冲着展现“性”去的,4个小标题分别是:与百名女孩发生性关系、比赛前夜通宵“会客”、找小姐集体淫乱、因“性”福自毁前程。两家报刊关于足球赛的标题是:“一场球赛就是一场性爱”“足球性高潮”,照片说明充斥着性的诱惑:“处女,带上鞭子的低级趣味”“有一个器官叫臀部”。

各类反腐败新闻,本是严肃的法治新闻,然而相当多的涉嫌腐败的女性官员,其报道被直接色情化,涉嫌腐败的男性官员若一旦与“性”沾边,报道中这方面的着墨往往远超过他的主要犯罪事实。例如2001年关于贪污犯蒋艳萍的报道,相当多的大众化媒体一拥而上,除了成十倍地夸大其贪污数额外,更多的是关于她如何以色相引诱人。她当时的律师刘星红一度被好奇的人包围,询问各种传闻:“噢,就是那个贪污了上千万的女贪官,还勾引看守所所长。”“那个女的真的和40多个领导干部有不正当关系?”刘星红问他们这些消息从哪儿听说的,得到的回答是:“报纸登的”。刘星红对北青报记者说:“我上网一看才知道,原来有关这个案子的报道已经铺天盖地了。无论是中央级报纸,还是地方小报,都能见到这些不真实的说法。”那时媒体对新闻事实中“性”的畸形兴趣,如何形成与发展起来的,至今无人对此进行过深刻反思。

几经整顿,传统媒体的这类现象减少了,但这些含有色情成分的新闻和广告仍然可以轻松地存在于网络,特别是那些依附较大网络媒体的小网站。2014年9月,女贪污嫌犯杨秀珠从国外被抓回来了,以此为由头,十几年前关于蒋艳萍的虚构“事实”再度被我国一些小网站翻出来炒作,畅通无阻至今。例如二七军事网2014年9月11日的网页大标题:“湖南女巨贪蒋艳萍简历蒋艳萍不雅照全图蒋艳萍怎样玩男人蒋艳萍年轻时照片”。深港在线2014年9月29日在这个大标题下进一步堆积如下的色情行文:“她把目标瞄准了公社某领导。蒋艳萍把自己作为肉弹第一次射向了一个比自己年长31岁的老男人。”“权色交易让蒋艳萍尝到了一连串的甜头,她也总结出自己的‘至理名言:‘男人玩女人可以不讲档次,女人玩男人就不能不讲档次。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湖南省计委原副主任陈某和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就是被她按这句‘名言拉下了水。”

为什么十几年前就被证实的假新闻还能在网上流通?除了发表者应该承担传播假信息的责任外,谁应该承担这些假信息至今还在网上流通的监管责任?

二、为什么关闭一批违法涉性网站后问题依旧

2014年12月15日新华社报道,国家网信办部署对网上淫秽色情、低俗办网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凤凰网“播客”频道、新浪网“日娱”和“娱乐图库”栏目、17173网“818游戏之外”频道、酷6网“主题”栏目、PPTV网“娱乐”频道、腾讯网“性感热图”栏目等6家网站的7个栏目或频道,采取关闭措施。因为它们登载大量低俗视频及图片,网络编辑人员故意推荐低俗标签,恶意炒作吸引眼球,影响恶劣。

一个月后,即2015年1月15日,在一打开电脑就自动跳出的360新闻网站上随意点击几条重要新闻,任何一条新闻在页面上仍都可以看到两类情形。一类是由网站编辑搜集的各种现实生活中的小照片合集,内容几乎无意义,但加上编者或网友配的文字后,便具有了“性”的杀伤力。例如三位半裸着上身的女性照片,文字是:“女神的照片让人好激动,我等贱男受不住”。前面一位男性后面两位女性站着看电视的照片,文字是:“妹子这曲线不错呀,前面的大哥好福气呢”。一位女性在公共场所坐在防火箱的照片,文字是:“看来妹子是上火了,需要灭火说一声!我来”。一排女性坐着同时抬起一条腿的照片,文字是:“这几个妹子我全要了”。

另一类是屏幕上“男人狂插不射的秘密,让老婆夜夜尖叫享受‘幸福生活”的引领广告,点击这个广告,带来一连串以图相配的新闻(几乎全是假的),例如“揭秘和三千男人上床用自己身体写作的奇女子”“荒淫皇帝同嫂通奸与皇后尸体交欢”“古代洛阳妓女不穿内裤的真实原因”等等不堪入目且胡说八道的行文。还有很多以小图和文字诱引网民点击的组图,内容全部为低俗或色情,诸如“龚珥菲卖淫艳照大集锦”“古代饥渴寡妇与兽类交欢”“十大跨越物种的人兽婚”“皇帝一夜连进九次洞房”“十大乳神喷血照”“盘点多乳房的奇葩女”“后宫姊妹花上演3人同床好戏”“史上最具杀伤力荡妇”“北舞校花大秀曲线惑宅男”等等。

这些东西最近几年一直到现在,每天出现在360提供的重要新闻的第二页、第三页……2014年12月网信办关掉几家网站的这类栏目或频道,似乎并没有从整体上扭转网站上存在多年的内容色情与庸俗的问题。简单地关闭,这是一种以威吓为手段的管理,不能使应有的道德意识内化为相关人员的职业规范意识。

现在露骨的色情新闻在传统媒体上减少了,但是各种打色情擦边球的新闻在网站上仍然颇为流行,甚至中央级媒体的网站也有不少这类东西,号称“Sex sells”(情色营销)。例如某大通讯社的网站有“美女主播情史”、明星“低胸爆乳”“美臀女性”等相关配图报道;另一大报纸的网站也有诸如“最新‘胸器写真集”“‘台湾第一巨乳熊熊曝床照诱粉丝”“泷泽萝拉制服诱惑为国足加油”等内容。

现在关于具体的党内腐败分子被双规或双开、审判的新闻,除了本来的新闻价值外,还具有舆论导向的意义。但当年报道蒋艳萍案件的色情擦边球现象再度出现,并有蔓延之势。例如2013年3月26日中国大学网的新闻标题“贪官与情妇的奇文轶事大盘点”、2013年4月12日西诺网的新闻标题“刘志军受贿6千万,遭其玩弄过的女人大盘点”。2014年11月27日,各大全国性网站的新闻标题赫然写道:“山西女官员与人通奸被双开盘点性丑闻艳照流出官员”。这一标题的百度搜索,现在仍竞有49.9万条。而该新闻的导语关于当事人问题的叙述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显然这个被双开的女官员的主要问题是“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新闻标题把最后提到的“通奸”列为被双开的主要缘由,还把“盘点性丑闻艳照流出官员”与双开新闻标题并列,打的是色情擦边球,且明显歪曲了事情的主要因果关系。

2014年12月12日某中央级报纸网站的新闻标题也颇为醒目:“深圳权色女局长再被收监经常调遣男干警与其出差”。这条收监新闻的要点,在于表明中央要加强对已判刑罪犯的监管。这个前女局长犯的是受贿罪,可是新闻标题却强加给她“权色女局长”的标签,同时把“经常调遣男干警与其出差”这一当年起诉书根本没有的内容写进大标题。若说网站的编者看不懂这条新闻的政治意义,是说不过去的。为什么要这样设计标题?无非突出“性”以吸引观众的眼球。三、问题的分析

将严肃的反腐新闻和法治新闻尽可能与“性”搭上关系,打色情擦边球,这样做如何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宣传纪律,道理再讲是多余的,因为均为明知故犯。如此表述事实本身就违背新闻真实原则,在传播效果上扭曲了中央的反腐目标。如何防范这类以色情擦边球的方式扭曲中央精神的做法,需要中央做出专项规定,堵住这一宣传纪律的漏洞;同时在这方面要形成见诸具体行文的新闻职业规范条款,以便以后行业内处理这类问题有自律可依。

为什么关于新闻色情化和新闻色情擦边球的问题像牛皮癣那样难以根治?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年的整治采用的均为行政手段,而对造成这种情形的媒体利益最大化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两者的悖论抵消了问题的解决。

关于新闻和广告中的色情和色情擦边球,以及低俗的问题,目前只有禁止性的行政规章而没有明确的可以操作的媒体(包括网络)职业自律。这类问题大多属于职业道德的问题,总是通过行政措施强行禁止,会产生更大的禁果效应(越查禁越追求,物以稀为贵),不利于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意识的培养。

关于色情、色情擦边球、低俗等的衡量标准问题,是一个一定程度上的主观判断领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时代对同一类问题的认识会有很大的差异。我国1988年就有了《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但这个标准中的相当部分,在执行中存在认识的歧义。

鉴于已有的处理这类问题的方式方法已经形成惯性,一下子改变有难度,那就从行政管理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做起,请网信办机关工作人员来个“走转改”,到几个较大的网站去蹲点。由你们指出哪些地方存在新闻色情化或低俗,与网站的编辑、网友们讨论。几经磨合,就会达成关于这类问题的适时的衡量尺度。如果基本的衡量标准在面对一系列现实例子时得到了较为一致的认识,修改、删除甚至撤销某条新闻、某个栏目、某个小网站,由网站人员根据自己形成的标准来处理,网信办机关不要直接下指令。这个过程中,网信办机关人员不以“执法”而以“指导”的名义工作,有利于协助网站逐渐形成关于这方面的职业自律。他律转化为职业自律,这是我国传媒(包括网站)面临的总体问题,不仅仅面对一个新闻色情的问题。若所有职业道德问题都由行政机关用以处罚相威胁的行政规章的方式来解决,传媒的活动自由将受到更多的限制,不利于传媒的健康发展。

我主持的已结项课题“中国新闻职业规范研究”做了一本《中国新闻职业规范蓝本》,其中关于“新闻与性”,有如下的自律规定:

不诱导采访对象谈论性话题

报道中不使用淫亵、亵渎的用语

不使用含有色情暗示信息的标题

不设计和使用关于性的大标题或采用大幅照片

报道中出现与性有关的内容,刊播前考虑如下因素,必要时对其进行删减:

(1)对叙述事件是否必需;

(2)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

(3)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影响。

虽然行文很简单,但落实到具体的自律中,会有很多现实的衡量标准问题需要权衡与把握,但更重要的是新闻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道德素养。上面列举的诸多色情、色情擦边球、低俗的实例,都能够隐隐感觉到制作这些图文的当事人,道德素养是很不够的。

我们很少知道,被称为第一张马克思主义日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创办的《新莱茵报》,积累了马克思主义报纸涉性的成功经验。恩格斯总结《新莱茵报》经验时谈到该报编辑、共产主义者同盟盟员格奥尔格·维尔特,说比起德国作家海涅“他更健康和真诚”,而他仅次于歌德的地方,“就在于表现自然的、健康的肉感和肉欲”。紧接着恩格斯写道:“我不能不指出,德国社会主义者也应当有一天公开地扔掉德国市侩的这种偏见,小市民的虚伪的羞怯心,其实这种羞怯心不过是用来掩盖秘密的猥亵言谈而已。……最后终有一天,至少德国工人们会习惯于从容地谈论他们自己白天或夜间所做的事情,谈论那些自然的、必需的和非常惬意的事情,就像……《新莱茵报》那样。”恩格斯所以特别谈到“真诚”,因为不能公开谈论性,很容易造成人性的虚伪。他列举另一位该报编辑、共产主义者同盟盟员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写道:“一读弗莱里格拉特的诗,的确就会想到,人们是完全没有生殖器官的。但是,再也没有谁像这位在诗中道貌岸然的弗莱里格拉特那样喜欢偷听猥亵的小故事了。”在这里,恩格斯提出的健康、自然、真诚这三项涉性表达的标准,可以成为我们检验大众传播这方面内容和表达的尺度。然而,上面列举的各种新闻色情化、色情擦边球、低俗的实例,哪件都显示出作者或编者对性的猥琐,即对不健康的、畸形的、扭曲的性的窥视心态,都未达到恩格斯所提及的常态标准。

四、应有成年人涉性的交流空间

我国的传播系统尚无内容分级制度,而“性”是成年人的正常话题之一,应该有交流的空间。解决这类问题的成功方式是建立分级制度。

关于电影的分级,我国已经公开讨论十几年,但官方始终没有松口;关于图书的出版,我国并没有涉性论著的禁令,但要求必须送审,多数出版社为了避免麻烦干脆不出版这类书,造成我国20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性著作极少、大大落后于世界其他国家的现状。鉴于我国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有过“内部出版”的惯例,倒是可以用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种实际上的书的分级,问题在于“内部出版”要确实管好,不要流到社会上去。

从公开出版和播出的角度看,大众传播不宜过多地涉性,特别是传统媒体。但并非大众媒体(包括网络)完全不能涉及性,而是如何在这个面向大众谈性。今年春节前夕,我国媒体和网络上关于SM小说和电影《五十度灰》的报道与评论,就做的不错。只要分寸把握妥当,大众传播可以适当有一些这方面的内容,《羊城晚报》的少量版面就刊登过相当健康、科学的涉性报道和讨论。

现实web2.0的各种传播路径或形态,有一些反而更适于成年人谈论性的问题,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分级的,例如通过各种验证和注册的论坛、“吧”、私密空间等等。但是,目前这些空间的准入基本走形式,更没有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因而性敏感词过滤与一般的大众传播完全一样,且看管得更严格(每一楼发言第一个词便是“举报”),一些性学领域内常用词汇,根本不能在网络中出现,这就使得涉性话题的社会层面交流完全被堵死了。总得有地方发泄,于是网络涉性的内容更多地暴露在容易被人接触和张扬的地带,且格调低下,充斥假新闻、伪科学。既然这些东西出现在完全公开的网络空间,就得有与此对应的职业道德与规范。于是,问题又回到了原点,凡是面向社会层面即面向不确定多数的传播,都要考虑三分之一的接触者是未成年人,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以极为负责的态度健康且谨慎地表达性。

鉴于性乃人性的重要交流内容,我国的传播系统要给予成年人以必要交流空间。永远将成年人的信息接受与传播停留在未成年人的层次,这本身就是现在大众传播领域低下内容较为泛滥的肇因之一,因为人们不知道什么是健康的、自然的、真诚的性的表达与交流,这方面的正确引导几乎是零。在这个意义上,扩展与健全网络私密空间这方面的话题,以及必要的组织与管理,让成年人有合法的、理性的交流空间,培养性交流的道德意识,才能根本解决涉性大众传播层面的问题。马克思说:“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从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人的整个教养程度。”一旦把这样的话题弄得很不自然、弄得心惊肉跳的(“举报”!),人的教养也就谈不上了。

我国有几套《新莱茵报》合订本的副本。既然我们对该报涉性传播的成功经验颇为陌生,那么我在这里建议:组织人员翻译恩格斯论及的该报相关小品文,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战友们如何在报纸上健康、自然、真诚地表达和报道涉性话题。这应该是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一项社科基金项目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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