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慧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曹操令文中的主体形象
朱家慧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曹操之文向来以“清俊”“通脱”著称,此特点在其令文创作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从中我们可以解读出他的丰功伟绩与独特个性。在他辉煌灿烂的一生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果敢的军事家、睿智的政治家及充满魄力的改革家,这些在他的令文中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其令文以独特的艺术魅力闪烁在中国文学史的长河中。
曹操;令文;主体形象
在曹操还未进入政坛时,许勋说他是:“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1]在他进入政坛的时候,东汉后期名士李瓒说:“时将乱矣,天下英雄无过曹操。”[1]曹操一生争霸,极尽辉煌,不仅是战场上的英雄,更是文学上的悍将。他“横槊赋诗”,是“改造文章的祖师”(《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在他的作品中,诗歌是最精彩的,同时他的公文写作也毫不逊色,尤以其令文的创作最为突出。
刘勰在《文心雕龙·文体论》第二十五篇《书记》中有说道“令者,命也。出命申禁,有若自天。管仲下令如流水,使民从也。”[2]令即是命令,发出命令,申明禁止,好像天命。管仲说下令像流水,使人民服从。而公文中的令是皇帝或大臣给下级臣僚的指令,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属于强制性文体,在效能上要求必须照办,否则严厉惩办。这也体现出令文的两个基本特点:权威性和强制性。据统计,在曹操创作的150余篇公文中,令占了77篇。令文有长的达到数百字(《让县自明本志令》),也有短的仅就两个字(《在阳平将还师令》,整篇令文只有两个字:鸡肋。),无论字数是多是少,曹操都能够简洁明确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符合他政治家的风范。以往前人对于曹操公文的研究多集中在表与书这两种文体上,忽略了对令文的分析研究。通过对令文进行细致研究,笔者概括了曹操三个形象:政治家、军事家和改革家,使得曹操的人物形象更加立体。
1.求才若渴,得之珍惜
曹操是一个个性十足的人,做事与众不同,他对人才的态度也是另类的,他收取人才只看本领,不顾德行好坏。建安十五年的《求贤令》,曹操南征刘备、孙权,败于赤壁,他感到统一的艰难,急需人才辅佐大业。而“唯才是举”的口号就是在这时提出的,“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用之。”[3]曹操抛弃汉朝的取才方式,以真诚的态度呼喊有识之士,渴望贤士的辅佐。四年后,针对汉朝通过孝廉选拔人才的方式,曹操发布了一道令文《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这里他打破传统,纠正弊病。“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要求有关部门在选取人才的时候,不能因为他们德行上的缺点而舍弃,这与他之前“唯才是举”的方针相对应,同时也表明曹操敢于打破旧习,革新的一面。
对于尚未得到的贤士,他绞尽脑汁;已经得到的贤士,他尊重爱护。在《为徐宣议陈娇下令》中这样说道:“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4]陈娇原姓刘,因出继给他的舅父改姓陈,之后娶了本族女为妻,徐宣和陈娇不和,经常以“本族不婚”在大庭广众之中批评陈娇。曹操爱惜陈娇的才干,为了保全他,特意下了这道令文。在这篇令文中可以看到曹操的足智多谋,他不仅维护了陈娇,也肯定了徐宣指出这个不好“风教”的做法,但是他认为不可过多批评,这样会引起一些针对陈娇的“谤议”,影响他的地位和名声。
2.广开言路,奖赏有度
曹操不仅渴求、重用人才,同时也广开言路,积极听取众人意见。于建安十一年颁发的《求言令》:“夫治世御众,建立辅弼,诫在面从,《诗》称“听用我谋,庶无大悔”,斯实君臣恳恳之求也。吾充重任,每惧失中,频年以来,不闻嘉谋,岂吾开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后,诸掾属治中、别驾,常以月旦各言其失,吾将览焉。”《诗经》中的“听用我谋,庶无大悔”给予他启示,一个长久的政权需要广泛采取建议,积极听取民间声音,用以观政。每当对军国大事作出决策时,曹操都能保持清醒的大脑和敏锐的观察力,听取不同意见。这也许是他事业之所以胜利的原因,同时从侧面也反映了他作为一名政治家积极进取的精神。
1.依法治军,小心谨慎
初入仕途,曹操便建立名誉;讨伐董卓,组织队伍;奉天子以令不臣,诛杀异己;官渡之战,平定河北;攻占西北,用兵东南。曹操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总结自己的作战经验,形成一整套的作战思想和体系,从而在一次次大战中获得胜利。[5]于建安八年颁布的《败军抵罪令》:“《司马法》:‘将军死绥’。故赵括之母,乞不坐括。是古之将者,军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内也。自命将征行,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官爵。” 这时的曹操接连打败袁绍、袁谭与袁尚,为了促进统一大业完成,整顿士气,同时对以往军法的缺点进行纠正,他立下新的军法,明文规定违反军纪的结果,依法治军,军律公正,展现了一位纪律严明,严肃执法的将军形象。
在军事谋略上,曹操用兵如神,同时又能够知人善用,小心谨慎,得到全体部下的拥护。在《使辛毗曹休参治下辩令》中,曹操知人善任,“昔高祖贪财好色,而良、平匡其过失,今佐治、文烈忧不轻矣。”曹洪是曹操亲信,救过曹操并且战功累累,但是天生好色,所以曹操派遣曹休和辛毗做他的参军,让他们监督曹洪,曹洪明白曹操意图,事事与曹休等人商量,曹操了解部下的习性,在授予部下职位时,一定会思虑周全。他知道高柔执法公正,清正廉明,细致入微,所以丞相府设置理曹掌管刑法时,就认命他为理曹掾,“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土;汉祖除秦苛法,萧何定律。掾清识平当,明于宪典,勉恤之哉!”不因为高柔是袁绍的亲戚就远离他,而是看重了他的深明法理与才能,授予他相应的职位,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2.爱民如子,散财封赏
一方面他是一个依法治军,英勇善战,知人善用的将军,另一方面他是一个关爱士兵,善待士兵家人的仁慈君主。在他受到封赏的时候,不贪图功名,慷慨的将自己的封赏分给士兵,如《封功臣令》:“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邪?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而专飨其劳,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是时曹操消灭了最大的割据势力袁绍集团后,得到许多赏赐,为了鼓励将士们继续统一大业,他下令进行封赏,同时他还没有忘记那些为国捐躯的士兵家属,免除了遇难家庭的徭役,在经过故地时他想到为那些早已逝去的士兵,为他们建庙立碑,以使他们得到安息,见《军谯令》:“吾起义兵,为天下除暴乱。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伤怀。其举义兵以来,将士绝无后者,求其亲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置学师以教之。为存者立庙,使祀其先人。魂而有灵,吾百年之后何恨哉!”当年曹操带领的士兵,如今所剩无几,回到故地的曹操内心复杂又苍凉,战争给人民带来不可磨灭的伤痕,即使是身为将相的曹操也无可奈何,能做的也就是给那些已逝士兵的家属一些补贴,减轻他们的徭役,同时加快统一大业,只有大业完成后,百姓们才不会饱受战争之苦。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抚恤家属,纪念已故的士兵,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士气,加速统一大业的进程。[6]
1.移风易俗,刻不容缓
作为一个改革家,曹操对旧习俗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恩威并施。甚至在自己临终之际,还不忘要以身作则,改革奢侈浮糜的陪葬习俗,他的这种精神影响了自己的子孙后代,在曹丕死后,继承了曹操的传统,要求死后进行薄葬。
在曹操以前就有寒食的传统,经历了几百年都没有君主把它废除,可是曹操却看到了寒食对人们身体的危害,力排众议,采取许多措施废除寒食习俗,并以令文的方式明确规定《明罚令》:“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子推。子胥沉江,吴人未有绝水之事,至于子推独为寒食,岂不偏乎?且北方冱寒之地,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曹操发布了这道令文,严禁人们吃寒食,否则主管官吏要受到惩罚并扣俸禄,并例举寒食的坏处,指出禁止寒食的必要性,给出了惩罚措施,中间还夹杂了伍子胥的例子,更能让百姓们接受,同时也能体现出曹操改革的力度和强度。在建安十年颁布的《整齐风俗令》中,我们更能看到曹操改革的决心,“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义,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冀州由于割据形成一种不好的风气,结党营私,操纵舆论,排除异己,颠倒是非,这些弊病让曹操极其恼火,他知道这风气不利于自己吸取人才,极易造成社会的动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他们革除。
2.节俭薄葬,躬亲力行
节俭薄葬是曹操一以贯之的人生准则,在其临终前的令作中仍然心心念念,《终令》:“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曹操认为墓葬要安置在瘠薄的土地上,依照原来的高度作为圹基,不堆土不植树,反对像以前帝王一样厚葬,一切从简。曹操一生躬亲实践这一原则,并极力提倡,在《内诫令》中这种思想表现的尤为明显,“孤不好鲜饰严具,所用杂新皮韦笥,以黄韦缘中。遇乱世无韦筒,乃更作方竹严具,以皂韦衣之,粗布作里,此孤之平常所用者也。内中妇曾置严具,于时为之推坏。今方竹严具缘漆甚华好。”作为一个君王,节俭至此,天下如何不兴盛?“吾衣被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衣被用了十年,年年清洗缝补,帝王之家锦衣玉食司空见惯,曹操这种行为实属少见,清廉节俭可嘉。“吏民多制文绣之服,履丝不得过绛紫金黄丝织履。前于江陵得杂纟采丝履,以与家,约当著尽此履,不得效作也。孤有逆气病,常储水卧头。以铜器盛,臭恶。前以银作小方器,人不解,谓孤喜银物,今以木作。昔天下初定,吾便禁家内不得香薰。后诸女配国家为其香,因此得烧香。吾不好烧香,恨不遂所禁,今复禁不得烧香,其以香藏衣著身不得。房屋不洁,听得烧枫胶及蕙草。”华服、熏香、银器是贵族家庭常见的日用品,曹操却禁止家里日用品类种繁复,衣着华丽,禁燃熏香。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严令要求,不放松一言一行。[7]
“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珠宝”、“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吾历官所得绶,皆著藏中。吾余衣裘,可别为一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可见曹操节俭及身,改革厚葬,坚持革新的信念至死不变。这些留给后世宝贵的思想文化,尤其是关于节俭、薄葬的思想影响了以后许多帝王将相,让我们看到了身为君王的曹操平天下、顺万民的雄才大略和他改革的决心与力度。
结语:曹操的令文反映了他的性格,坚强坚毅,同时骄傲自负,诚如他自己所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让县自明本志令》),语言直率,锋芒毕露,是别人不能言也不敢言的。他的作品中所反映的历史事实以及蕴含的思想意义值得所有人仔细研究。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曹操的令文和其他文献中所塑造的形象是极相吻合的,他身上有着法家的崇尚刑法的思想,又有着儒家仁义的文士精神,这些与当时的历史相结合,博采众长,所以在他的令文中可以彰显出他的个性,显示了他作为一名政治家、军事家和改革家应具有的风范,是魏晋这个人才辈出的时代里,最耀眼的明珠。[8]
[1]吴怀东.三曹与魏晋文学研究[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4.
[2]周振甫.文心雕龙译注[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377.
[3]安徽亳县《曹操集》译注小组.曹操集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203-205.
[4]王莉、刘跃进.三曹[M].北京::中华书局,2010.
[5]徐公持. 魏晋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6]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上、下) [M].北京:中华书局,1998.
[7]明丽.曹操公文中令的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08.
[8]顾震.曹操公文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2.
[责任编辑:黄儒敏]
From Cao Cao Paper Ream to See his Image
ZHU Jia-hui
(School of Literature,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039,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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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cao; Paper ream; image
2015-01-12
朱家慧(1990-),女,安徽合肥人,安徽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I206.2
A
1007-9882(2015)02-00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