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怀坤
我国的通信产业经历了邮电分营、政企分开、电信重组、开放市场、海外上市、第二次重组、初步网业分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0%以上,2014年三大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总收入达到了万亿规模,但利润增长遭遇拐点,均进入了微利时代:中国移动2014年净利润同比2013年下降10.2%,中国电信同比增长0.8%,中国联通同比增长15.8%。而互联网企业BAT(百度、阿里、腾讯)则风景这边独好,阿里巴巴2014年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70.6%,百度同比增长25.4%,腾讯同比增长54%。三大运营商客户的总和已经超越了我国三大互联网公司的用户群,2015年3月BAT上市部分的总市值2.7万亿元即将超越三大运营商的2.8万亿元。按照目前发展情况,2015年年底BAT总市值将超越三大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时代的利润被互联网企业的OTT业务逐步瓜分,而三大运营商坐拥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用户数、手机客户数,却在互联网内容服务和移动互联网业务上陷于被动局面,2014年的业绩下滑除了营改增因素、4G投资的影响,更多是没有抓住互联网机遇进行深入的企业改革、业务开发。运营商只有拥抱互联网才能找到转型的出路。
一、信息化的发展回顾
其实,早在2010年以前,三大运营商已经意识到互联网对传统电信网络的冲击:2005年中国移动将定位从“移动通信专家”转移到“移动信息专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确实是把握住了未来的趋势;中国电信提出由“传统网络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变;运营商开发了飞信、超信、商务领航等互联网应用。但是,由于电信运营商自身体制机制的限制,其信息化触角也仅仅是提供面向政企客户部分网络增值服务,服务内容依然是偏重于网络,以至于2010年电信运营商“被管道化”成为热点话题,后来个别国外厂家为运营商提出“智能管道”、“流量经营”的口号,但是本质上再智能的“管道”仍然是“管道”,仅仅是核心网的精细化管理,实质没有变化。实际上BAT的核心业务是搜索引擎、网上商城、即时通讯三大类。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拥有强大的IP网络、数据中心服务器,做搜索引擎是很容易的事情。做网上商城更是轻车熟路,三大运营商均在2005年前就有积分商城,完全可以转化为网上购物商城。对于即时通讯,电信运营商更有早期产品可以过渡:飞信、超信等产品比QQ、微信开发得更早,运用即时通讯工具调取手机通讯录早已可以实现。但是三大运营商没有向前迈进,三大运营商就这样守着比BAT更庞大的用户数和强大的网络基础设施,与巨大的“互联网”应用市场擦肩而过,根本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是没有做到“互联网+传统通信网络”。那么基于目前的形势,以及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的新背景,电信运营商能否实现弯道超车,实现的途径有哪些呢?笔者认为可以抓住当前的四大方向:网络层面的“互联网+”即DCI化降低网络成本,盘活低收益的传统通信网络的基础设施,真正做到去电信化;产业层面的“互联网+”即做后向流量经营和跨界经营,真正理解国家对“网业分离”的政策路线,将普遍服务的网络建设逐渐剥离和引入民资建设,攫取利润最高的信息服务,跨界经营电子商务;终端层面打造移动物联网,将移动终端拓展为信息感知终端;企业管理层面,要做到国有企业机制民营化:公司治理改革,打破传统观念;引入民资,引导员工面向信息化,跨界经营,二次创业,打造公私合营的制度创新保障体系。
二、网络层面向DCI转型完成去电信化
传统的通信网络,从核心网来说经历了从模拟交换到程控交换再到分组交换的过程;从无线网来说经历了PHS、2G、3G、4G四个时代;从传输网来说经历了由最初的模拟传输发展成数字,再到今天流行的光传输。随着4G的推进普及、流量经营的深入、网络SDN化和全网IP化进程、宽带中国进程加快等多种因素的叠加,未来5~10年通信网络将逐步从传统电信网络向全SDN/NFV、全光网络演进,中国电信已提出建设第三张骨干网,初衷是满足IDC的云化,并没有较多涉及目前通信网络的深入变革。
随着各类网元设备的IP化,设备功耗密度的增加,传统通信局楼在供电、制冷、传统带宽共享方面的局限性越来越突出,未来小型的通信局楼网元功能将逐步将数据中心迁移,即所谓通信局楼的DC化迁移。以SDN/NFV技术为基础,以云数据中心为核心载体的未来网络目标架构,使运营商向资产型互联网公司跨界经营转型,为各行各业的“互联网+”提供互联网和信息服务基础设施。
2014年4月,阿里通信宣布率先完成自建计费系统。据悉,阿里通信将以流量经营为核心,打通淘宝、支付宝、云OS等阿里系业务,提供互联网化的通信服务;阿里、腾讯、百度的数据中心服务器规模(包括自建与租用)已经超越运营商自用的数据中心服务器规模,到目前为止,从投资角度来说,BAT投资属于自己的骨干传输网、城市光网络是可行的,只是目前国家没有彻底放开电信牌照,一旦从行政指令向牌照拍卖(我国香港以及国外均为牌照拍卖模式)转变,引入国内外电信企业,例如阿里、腾讯也可以租用铁塔和站址资源开展移动网络接入业务,建设自己的光缆网络。我国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将毫无竞争力,因此目前当务之急必须从网络层面转变不合时宜的网络架构,使资产轻量化、网络架构去电信化。
作为SDN产业联盟理事长,韦乐平在中国SDN联盟成立大会上发言指出,电信网的这种进展缓慢、昂贵、封闭的庞大网络结构,制约了产业链的健康发展,窒息了网络和业务创新。在垄断环境下形成的电信业传统发展路径(高性能、高成本、高可靠)和商业模式在垄断时代可以生存,而在近年来的互联网开放和竞争环境下就难以为继了,必须转型和去电信化。
中国的三大运营商是真正最大的“地产商”,没有哪个开发商可以像运营商那样每个省份、每个地市,甚至每个县乡都有自己的传统通信机房,当网络DCI化之后,核心机房的面积将节省一半、机房资产将大大盘活,资本开支CAPEX、维护成本OPEX都将至少下降一半以上,运营商的利润率将大幅增加。而这些就是“互联网+传统网络”带来的效益。
三、产业层面后向流量经营和跨界经营
传统的通信网络是前向流量收费,即向用户收取流量费,这种经营模式主要是“电信运营商→个人用户”;而过去大量的SP商租用运营商的服务器,或者是网络属于电信运营商的内容提供商。但是互联网时代的经营模式是“互联网公司→电信运营商网络→个人用户”。也就是说,互联网公司一方面享受比个人用户更廉价的高带宽网络服务,另一方面又享受着来自个人用户群巨大的市场利润,后者的价值空间比前者大了几亿倍。如果业务收入层面把互联网公司(法人)当作个人用户来看的话,其实电信运营商是在被动的前向收费,而互联网公司是双向收费,互联网的客户群已经覆盖了社会需求的供给双方。这种供给双方的交易标的都可以在BAT平台上实现交易,或者再放大点说,全国60万亿的GDP规模,有一半是在BAT的线上交易(这其中包括O2O、B2C、B2B、C2C四种交易模式),BAT拥有这样一个强大交易现金流。电信运营商的年收入仅占GDP的1/60。因此,再强大的电信运营商如果商业模式不对,肯定做不过互联网公司。
2015年4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敦促运营商降低流量资费,也是以网易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的当前诉求,迫于流量资费贵,互联网公司业务不能充分开展,降低流量资费确实是大势所趋,现在1G流量的资费是50元,如果到了4G中后期甚至5G,必定比这个价格要低得多,那么运营商在前向流量经营方面增量不增收的现状将变成“增量减收”。为此,在“互联网+”时代流量经营的前向收费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而且成为束缚信息消费增长的一大瓶颈。电信运营商迫切需要切换产业模式,实施跨界经营。
四、终端层面打造移动物联网
从“云管端”的角度来说,网络层面的“云”和“管”其实互联网企业都可以做,例如在云计算层面,阿里云、百度云已经比运营商的云服务强大;在管道层面:谷歌早已在2012年作为互联网企业涉足基础网络领域,建设传输网络,谷歌宽带的网速在美国比当地普通运营商提供的要高出100倍。阿里巴巴已经有自己的数据中心,并且租用了电信运营商的100G传输网络。未来的电信运营商没有了末端的铁塔和基站资源(网业分离了),已失去了所谓的“云”、“管”的竞争力,那么电信运营商还剩下什么呢?目前唯一剩下的就是终端了。由于国家对终端入网方面依然套用的是传统通信平台下的标准,目前的安卓、IOS系统也都是面向桌面的软件,但今后必然会放开,未来也许就会出现“微信手机”、“淘宝手机”、“腾讯手机”、“易信手机”等,软件嵌入硬件中,不用开启软件即能免费通话,开机就可以实现传统手机的语音、短信功能。未来的电信运营商如果还在坚持现在的传统通信网络服务内容,还有何竞争力呢?
互联网时代合作才能共赢,互联网时代同质竞争的结局必然是两败俱伤,快的与滴滴合并,赶集网与58同城合作,但是在终端层面打造移动物联网却需要三大运营商开展合作,统一标准。如移动支付领域加强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聚合、共享和协同,将有利于打造统一、便捷、安全的支付环境,对促进转型发展,提升行业价值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目前运营商互相之间尚未形成合力,造成不同运营商用户间依然存在标准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等问题。
五、引入民资,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近日疾呼,三家电信运营商应从单纯追求数量增长转向创新和挖掘信息数据价值。“明明自己坐拥一座金矿,却都被BAT挖走了,一些不适应现代的规章制度,该打破的就要打破”。其实谈网络发展、产业模式,新业务运营商的高层管理人员在方向上都很明确,最根本的问题是政策思想、企业体制没有放开。一个核心的问题是,转型需要开发新产品,外部开展资本合作需要涉及产权问题,很多管理决策人员担心自己背上“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明明看到很有效益的业务却望而却步,国有企业运营思维中不应该人为给自己设置障碍,应做好市场调研和产品定位,瞻前顾后、缩手缩脚不作为、不决策反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作为带来的机会成本也是国有资产流失。
互联网社会不能仅仅以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流失评价国有资产是否流失,在被互联网包围的年代,如果想突围,必须“互联网+”,但是互联网的价值用传统会计学很难去评定是否流失了资产,所以必须用制度去规范创新、激励创新,才能真正做到企业管理者有作为。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出支持民资进入电信业的决定: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运营,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等国家民用空间设施建设,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同年12月2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鼓励民间资本以建设宽带接入网业务所需基础设施、与基础企业开展合作并分享收益、租用基础电信企业接入网络资源等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选择、更好服务。解决“宽带中国”融资困难,目前大部分宽带网络都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手里,但是因为明年这两家运营商的投资都将向4G网络建设投资,所以不可能拿出更多资金投向宽带网络,因此基础运营商让民营企业以“凑份子”的形式参与光纤到户建设之中,采取分成的方式获取收益。这符合我国“市场起决定作用”这一十八大以来的政策方针,过去国有经济比例占绝对优势,现在是越来越强大的民营资本需要有更多的投资方向,从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到各垄断行业向民资开放。
信息经济时代,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互联网+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思路,电信运营商要深刻领会国家战略布局,面对互联网公司的业务包围圈和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转型,只有将传统通信加快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才能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为我国通信、信息化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师、通信工程师)
责任编辑:高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