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晶,刘承亮,崔昕鑫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081)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的研究与实现
孙 晶,刘承亮,崔昕鑫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081)
为满足铁路各级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国有资本监管部门对国有资本变动情况进行事后、事中的有效监管,实现国有资本监管工作面向过程动态监管的需要,在原铁路企业国有资本监管报表基础上,经过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手段升级,实现了新的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监管台账
国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石,建立合理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管好国有资产,确保不流失的同时,实现其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只停留在报送监管报告的层面上,且监管报告的数据都从核算单位财务报表中获取,因而对财务报表的依赖性较高,需要单位编制财务报表后才能形成监管报告,时效性相对滞后。在铁路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由铁路总公司制定的对被监管单位的财务指标分析制度和国有资本监管工作检查制度还未真正落实,尚不能形成铁路企业的评价制度和经营过程中的预警机制。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研究并实现了全新的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研究与实现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是配合《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完善铁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要坚持“从账取数”方法,以铁路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账务子系统为数据原点,根据预设参数或指定凭证,提取涉及资本监管事项的会计信息,经过补充录入其他非会计信息,形成监管台账,定期自动生成监管报表并提供相应查询分析功能。
1.1 管理模式
根据铁路企业国有资本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系统应用范围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分别设立,铁路局下各运营单位、多经企业和合资铁路公司将业务数据上报到铁路局,形成铁路局的国资监管业务数据。各铁路局将业务数据上传到铁路总公司,形成全路国资监管汇总应用数据仓库,为全路的国资监管提供手段。
1.2 使用用户
系统用户主要包括:
(1)国家铁路企业,包括铁路局、投资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出版社等。
(2)国家铁路企业的重要子企业,包括改制上市的股份制铁路运输企业、大型工附业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非运输企业投资管理机构、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专业运输公司等。
(3)铁路局所属运营决算单位,包括铁路局本级、站段、直属单位。
(4) 改制上市的股份制铁路运输企业、控股合资铁路公司。
(5)铁路局非运输企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各级多元经营企业、控股合资铁路公司的各级子企业。
1.3 业务流程
本系统根据监管规则库,自动抓取核算系统中符合监管条件的记账凭证。用户对抓取的记账凭证进行确认、拆分、补充会计信息录入等处理,形成监管会计动态。同时,对监管事项的各项性质、状态、进程等非会计信息的变化所进行的手工维护,形成非会计动态。以监管项目为单元来归集相关的会计动态和非会计动态,形成监管台账。
对于所有的会计动态涉及的会计科目发生金额进行汇总,形成监管系统的科目余额汇总表。同时在核算系统中通过记账凭证记载各项经济事项,汇总生成核算系统科目余额汇总表,通过两者比对,发现核算系统问题。
基于监管台账数据和科目余额汇总表数据的联合取数、运算,自动生成国资监管报表。系统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系统业务流程图
1.4 业务数据
铁路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台账和报表(以下简称“监管台账”和“监管报表”)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记录、报送国有资本监管事项变动信息的基本载体。
(1)监管台账
监管台账是一种按照发生时序对监管事项进行记录的企业管理台账,其中的会计信息是会计账簿相关账户的副本,非会计信息是对监管事项类别、性质、状态、进程等属性信息的记载和描述。监管台账分为7大类,13小类,如图 2所示。
图2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台账
(2)监管报表
铁路企业国有资本监管报表反映了国铁运输企业、被投资企业各自的国有资本运行情况和权益变动原因,与国有权益变动和决策程序控制关系密切的资产处置、资产变动及重大经济事项进展情况。
监管报表由主表和附表组成。主表反映监管事项的基本情况,附表主要由明细分析表组成。监管报表包括11张主表和16张附表,具体分类如图3所示。
图3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报表
2.1 技术架构
在遵循铁路财会信息系统总体结构的前提下,系统设计采用多层体系架构,分为硬件层、系统支撑层、应用支持层、业务层和用户访问层。
硬件层搭建系统运行的网络环境和硬件设备环境,主要包括计算机主机、存储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以及为系统硬件提供传输途径,通过通信协议并搭建的通信信道连接。
系统支撑层是由操作系统、开发运行支撑平台、数据库系统等构成。
应用支持层是为统一应用系统的基础构建、核心流程和关键技术而设计的项目管理基础应用平台,包括核心业务规则、流程驱动管理器、信息共享和传输机制、统一授权管理、报表管理引擎等。
业务层是系统的核心部分,由多个逻辑元素组成,这些逻辑元素之间的关系能够体现运输企业数据、业务、应用之间的逻辑关系。
用户层是系统使用的入口,基层核算单位、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的相关用户作为系统的使用者,使用浏览器直接访问或以接口形式供其他系统访问。
系统与铁路财会信息化其它系统采用一致的安全体系,包括硬件冗余、数据保护、网络安全、权限认证等。整个系统通过面向管理功能和数据的权限分配实现系统的有机结合及运行,对每个处理环节而言,所面对的进程是透明的;对每个应用环节而言,资源是透明的。系统的总体结构层次如图 4所示。
图4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技术架构
2.2 网络结构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网络平台依托于铁路总公司、铁路局、站段3级统一的铁路专用网络。如图 5所示。
图5 系统网络结构
2.3 系统功能结构
(1)系统初始化
系统初始化是系统启用的一个基础,只有在初始化完成之后,系统的其他功能模块才能正常使用。
(2)数据填报
系统通过预先设定监管事项取数参数,批量抓取或指定抓取相关会计凭证。经过确认凭证、确认分录、处理动态补充录入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生成监管系统的台账信息。非会计动态的维护功能中实现不同动态业务流程非会计动态的录入、非会计动态的内容变更和错误更正,相应的业务流程动态类型和内容变更字段作为系统字典可灵活配置。
(3)台帐管理
系统的基层填报单位对数据填报模块中形成的监管台账进行复核、登帐后,上传至汇总单位,汇总单位审核通过后,基层单位可以结转至下一季度的监管报告期。
(4)科目余额
该模块包括生成科目余额汇总表、科目余额比对和核算科目余额跨账期比对3个功能。系统主要任务是监管核算系统的账务数据,同时科目余额比对也是账务平衡的体现。因此,科目余额比对功能将比对结果作为监管系统核算账务的一项重要指标。
(5)查询分析
该模块为用户提供监管项目时点库和动态库查询、该监管报告期的监管系统科目余额信息查询、供汇总单位监管报表生成结果查询、本单位信息和下级单位信息查询、初始化科目余额和初始化台账的查询等多个维度的查询方式。
(6)监管报表
系统通过预制的公式可实现从监管台帐完整取数的要求,报表格式与取数、审核公式系统已内置好,用户只需简单操作便可完成监管报表的生成。
(7)系统维护
该模块主要实现了本单位信息维护、下级单位信息维护和分户核算科目级次设置以及相关系统参数的设置和字典信息维护等操作,从而使系统达到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
3.1 记账凭证分录拆分
系统从资本监管工作的需求入手,以核算系统记账凭证为基础,开发了记账凭证分录拆分模块。由于一个核算记账凭证反映的会计事项可能很多,需要反映到系统中的多个不同台账上,因此需要结合预定义的监管规则库(取数参数表),从监管工作的视角将不同的监管会计事项由综合记账的凭证中逐一剥离,形成监管会计动态,以更细的数据粒度满足监管工作要求。
3.2 母公司口径科目余额汇总
系统建立了铁路局母公司口径科目余额汇总规则库,铁路局层面接收各铁路站段科目余额表后,可汇总生成铁路局母公司口径的监管科目余额表。同时也提供了监管系统科目余额汇总表与核算系统科目余额表的实时比对,确保监管、核算两个子系统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3.3 业务规则与数据存储分离
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监管事项的范围和要求的数据项(监管台帐字段)可能经常进行扩充或修订,为此系统设计了全新的数据存储结构,将监管台帐的业务规则(字段设置、字段间关联关系)与数据存储实现分离。设计了台账取数参数、动态类型、台账字段、分区分页等多个字典管理监管台账的业务规则;对于台账数据提供时点库、动态库、日志库3种不同模式存储台账字段。这样的设计使监管范围、监管事项、监管台帐字段的动态扩展成为可能,也为新老会计准则交替阶段监管系统的平稳过渡打下了基础。
提出了监管台账项目的概念,确立了“项目+动态”的监管数据组织方式。以监管台帐项目为线索,对会计信息动态和非会计信息动态进行归纳和汇总,令各级监管部门不但能够对指定时间节点的静态台帐信息进行查询,也能追踪台账任意时间范围内的变化过程,实现了对项目生命周期的全程闭环管理。
3.4 嵌套公式自动识别
系统将各台账中账面信息字段的运算逻辑定义为一组相关的表达式,引入平台的表达式解析器类,并对其进行了包装扩展,在运算前根据台账内各字段计算公式间的依赖关系对字段进行分析,按计算得出的优先级生成计算队列,确保每个账面信息字段结果准确无误。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系统已于2013年4月在全路运营决算单位全面应用,系统运行正常,达到了预期的设计要求。系统改善了过去国有资本监管报表准确性和时效性相对不足的缺陷,为有效实施对铁路各级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管、预警,增强监管报告的有用性和时效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使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工作在防止国有权益流失、促进保值增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王培华.加强铁路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工作的思考[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8(9):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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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少松.论加强资产监管防止铁路国有资产流失[J]. 铁道经济研究,2004(1):31-33.
[4]白 竞.建立铁路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体系有关问题的探讨[J].铁道财会, 2003(9):5- 8.
责任编辑 方 圆
Railway State-owned Capital Supervision System
SUN Jing, LIU Chengliang, CUI Xinxin
( Institute of Computing Technologies, China Academy of Railway Sciences, Beijing 100081, China )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effective supervision after or during state-owned capital change for enterprise managers at all levels, and implementing dynamic procedure supervision towards state-owned capital, based on the reports of original railway state-owned capital supervision, New Railway State-owned Capital Supervision System was implemented by business process rebuilding and technology method updating.
railway; state-owned capital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ledger
U29∶TP39
A
1005-8451(2015)07-0031-04
2014-11-25
孙 晶,助理研究员;刘承亮,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