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封面文章《鹅厂娱乐令》,这个标题,我猜,应该是来自于电影《塘鹅暗杀令》。我们的美术总监张泽满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表现方式。
感谢记者和美术。
《鹅厂娱乐令》讲述了一个非常前瞻和雄辩的逻辑。它认为,在娱乐产业,就是扎扎实实做产品,好好地开发一个人物或者一个故事(所谓IP),不仅要把它开发成电影,也要开发成漫画、也要开发成书籍、也要开发成音乐、也要开发成玩具,甚至开发成虚拟人物表情??
沿着IP,老老实实做产品,带着创意做产品,考虑到不同开发形态因地制宜地做产品。
一旦产品做好了,一旦将做出好产品的那些人,比如导演、演员、编剧、写手、漫画师、配乐高手、摄影师傅??这些核心的生产要素抓住,对他们进行利益捆绑和有效激励,那么,一切就不用担心。
不用担心好东西没有屏幕放。于是就不要“鸟”万达的几千块屏幕。不要担心票务系统,不要走阿里收购的那些票务整合平台,不要担心猫眼、美团、微信、支付宝等卖票渠道,看谁不顺眼就卖给别家。
一切都会围绕着好东西好产品来转。马云的淘宝成功,跟国美模式的本质是一样的,就是平台大了,商家怕了,大家围绕着平台转。
其实马化腾的微信也是一样,社交大了,在微信上跑的那些账号,无论是公众号还是服务号,也要围绕着社交大平台转。
但是,在娱乐产业上,平台思维可能不是对的。酒香不怕巷子深,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里面的原因是,“我不在乎在哪看到这个(片子),我只想看到。”而电商淘宝的特点在于,“如果我不提供地方让你看到这个(物品),你可能很难看到。”
从某种意义上,平台生态圈这些东西被娱乐打败了,不适用了。优质的娱乐内容,就像足球场上的超级明星,他从不担心舞台,而是担心自己的发挥。所以,阿里和腾讯的娱乐玩法的不同,也是不同路径依赖的产物。腾讯是做产品起家,阿里做生态起家。
现在,《鹅厂娱乐令》说,令牌暂时在腾讯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