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2015年年底前,各省至少要选择1个~2个统筹地区,开展跨省就医费用结报工作试点。试点方案要统一省外就医报销政策,明确资金结算机构和流程。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任务目标:2015年,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2016年,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跨省就医结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18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跨省就医结报工作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