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媛
【摘 要】当前经管类独立学院在经济法教学中存在学生认识不到位、时间安排不当、教学方式单一、考核方式陈旧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到经济法教学的效果, 进而影响到经管类独立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文章认为必须进行经济法教学改革, 使其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 问题 教学方法 改革
经济法课程的开设与发展,是以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和整个法律体系向经济建设倾斜为背景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各本科院校也结合实际,开设了经济法课程,经管类独立学院由于其专业多为经济管理类专业,更需要开设经济法课程,并把该课程设置为专业课或主干课,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从独立学院发展的新形势以及市场需求、人才培养目标这一角度审视和检讨独立学院本科高校的经济法课程教育,我们不难发现,经济法教学面临着必须改革的问题。
一、经管类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独立学院作为新的人才培养基地,被认为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8年独立学院开始兴办以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宏观政策的发展,独立学院大部分偏向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以适应现代经济与社会发展。但到目前为止,从现实来看,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现实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经济法学教育同样存在着这一问题。
对于经管类独立学院的学生来说,他们以后就业的基本方向均是财经管理类工作,除了具备专业的知识以外,他们还要掌握基本的经济法规则作为必备技能,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目前财经类独立学院的经济法教学质量普遍不高,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课时有限、学生法律知识基础较薄弱、学生学习目标定位不明确、教学内容庞杂琐碎、教学方法死板单一等方面。因此,对经管类独立学院的经济法教学进行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经管类独立学院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以笔者所在院校经济法的教学状况为例,综合其他院校的相关情形,发现在经济法教学中存在以下问题:
1.学生未能准确认识到该课程的重要性。虽然多数学院均将经济法作为专业主干课,但学生在学习中没有认识到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认为经济法的内容与专业的学习没有必要的关联,忽视了经济法中透露出的相关经济学知识和经济学原理,不能将这两者之间的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
2.教材选用不当。经济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本身就是一门较新的课程,其理论学说和内容随着国家经济改革发展不断地变化。这使得经济法教材版本多,且更新速度快,内容不一, 侧重点各不相同。 因此,选用繁简适当、难易适度、内容恰当、能体现专业特色及利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适合高职学生实际需要的教材就很有必要。有的院校存在教材选用上的问题, 所选教材未能及时更新,较为陈旧,有的选择的教材难度过大,与学生的学习能力不匹配等。
3.时间安排上的问题。对于经管类独立学院来说,虽然各专业均要求开设经济法课程,但对具体在第几学期开设没有统一,而是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安排,这样就有可能出现学生尚未系统接受经济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就让他们学习内容庞杂、理论深奥的经济法律,结果只能使得教与学都变得困难。
其次,经济法课程一般只开设一个学期。48个学时,但经济法课程包含的内容多而繁杂,教师在选择授课内容上就有可能出现“蜻蜓点水”的情况,为完成教学任务,不能对重点进行精讲,面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加区分地讲授相同的内容。
4.教学形式单一。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方式均是理论教学,教师讲,学生听,教学过程中缺少互动交流和沟通,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不能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整个教学过程中来。经济法课程本身具有内容广泛、分散和单调等特点,没有新颖的教学方式来吸引学生,就不能唤起他们主动学习的欲望,纯粹的理论灌输使得他们觉得枯燥无趣,因此,很难保证教学效果。
三、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
1.合理安排授课内容。以应用和实务为主要教学目标,课程的重点不在于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探讨,而在于学法、懂法、掌握基本规则,能够在实务中运用。因而,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掌握将来从事经济工作中急需的经济法知识,设置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时应着重安排实用性强的经济法知识。授课内容可从基础理论知识铺垫,主要讲授合同法、市场主体、市场规制等重要的基础内容。
2.有侧重地根据专业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授课教师在授课中,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及学生需求,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要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有区别、有侧重地制定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为突出人才的应用性质,在制定教学计划中,还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进行设置,体现出专业培养特色。
3.改进考核方式。要从学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进行考察,而不仅仅是对法条的死记硬背。考核方式应多样化,可以设计包括平时课堂表现、课外读书写作、分组讨论等综合项目。在书面考试中,除考察基础知识之外,应设计更多能考察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表达能力、处理实际法律问题能力的题型,如案例分析、热点问题讨论等,以达到考察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双重目的。
4.改革教学方式。在教学中注重实践性教学,以理论讲解为依托,结合适量案例,丰富课堂内容,增加教学趣味性,进行分组讨论,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激发学习热情。
【参考文献】
[1] 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教学与经济学分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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