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义明,王金平
(1.中南民族大学 外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2.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外语学院,湖北 武汉430205)
“N P+的V P”主谓结构性质的多角度考察
翁义明1,王金平2
(1.中南民族大学 外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2.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外语学院,湖北 武汉430205)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以及汉语方言的大量真实语料表明:现代汉语的“N P的V P”结构是由古代汉语的“N P之V P”主谓结构演变而来,N P和 V P间是被陈述和陈述的关系,位于N P和V P之间“的”字的隐现并不能改变“N P的V P”是谓词性的主谓结构这一语言事实。
N P+的V P;主谓结构;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汉语方言
《马氏文通》出版以来,关于“N P+的V P”结构的分析和讨论一直没有中断过,不同时期的学者运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对这一现代汉语语法学界的老大难问题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探讨。
第一种主要观点基于西方词法和句法理论认为,“这本书的出版”之类短语是以V P为核心的名词性偏正短语,“N P+的V P”结构中的动词或形容词已经名词化了,持这种看法的学者有黎锦熙[1],施关淦[2],胡裕树、范晓[3]等。他们认为该结构之所以可以在句法中充当主语和宾语,是因为结构中的动词或形容词在名词化过程中失去了动词或形容词特征而获得名词功能。施关淦还为这一观点找到最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布龙菲尔德的向心结构理论学说。也有学者,如胡明扬认为中心语“V”保留动词部分功能特征的同时取得了名词的功能特征,因此把这种名词化了的动词结构称之为动名词[4]。
第二种主要观点是以朱德熙为代表的“词性不变”学说[5],持类似观点的学者还有项梦冰[6]等。他们从汉语语法特点出发,认为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不像印欧语言一样具有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比如,名词对应主宾语,动词对应谓语,形容词对应定语,副词对应状语,等等。“这本书的出版”和“校园的美丽”中的“出版”和“美丽”的词性没发生变化,这类短语是以动词或形容词为核心的偏正短语。朱德熙和吴长安都对“名物化”的说法进行了批评或质疑,认为现代汉语中动词和形容词用在主语和宾语位置上是汉语动词和形容词的本来用法,其词性并未改变,现代汉语中的动词和形容词可以做主宾语是汉语的特点使然[7]。
第三种主要观点也认为“这本书的出版”是名词化结构,但是这些学者受生成语法背景的影响,他们根据生成语法中D P结构理论,认为“这本书的出版”属于以“的”字为中心语的名词化短语。持这种助词核心观点的学者主要有陆俭明[8]、周国光[9]等等。
第四种主要观点从“典型范畴”理论或“及物性”理论出发,认为语言中的词类与词类之间不是离散的而是连续的,V P的动词性是有强弱程度之分的,“N的V P”结构中的V P与一般的动词相比有不同特点。沈家煊认为该结构的中心语“V”谓词性减弱了,名词性增强了,它们表现出程度不等的连续统的名词化倾向[10]。“动词越是具有高及物性特征,越不容易出现在该结构中。”[11]张伯江也曾持相似的观点,他认为“动词在不同句法地位中体现出程度不同的动态属性”[12]。
除此之外,其他诸多学者也多角度地对该结构进行具有启发意义的讨论,有立足于汉语语法特点论证的,如李宇明认为处于主宾位置的动词“V P”新添了语法位的一些性质[13],周韧同意沈家煊的名动包容观[14]。更多的讨论是基于西方语言理论的,如程工、熊仲儒、司富珍分别从“D P假设”[15]“标准理论”[16]以及“C P假设”[17]对“N P+的V P”结构提出各自不同的观点。
以上诸多讨论不仅仅牵涉到诸如“这本书的出版”结构的中心词问题,也涉及到汉语词类划分以及汉语语法问题。尽管这些讨论各有差异,但是所有学者持有一个共同观点,那就是:“N P+的V P”是偏正结构。但是语义上表示指称事物的V P在句法上为什么是动词,中心语是动词性的V P为什么是名词性的?它要么违反了语言学中向心结构理论,要么造成现代汉语中“词无定类”的尴尬境地。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在“偏正结构”的框架下是无法得到充分而有力解释的。笔者的观点是:现代汉语中的“N P+的V P”是主谓结构,V P的词性是没有变化的。吕叔湘曾在《语法学习》中将其称之为主谓短语,它“形式上是一个短语,实质上对应一个句子形式”[18]。但是一直以来持“主谓结构”说法的学者寥寥无几,而且也不能进行充分且具有说服力的论证。笔者将主要运用邢福义先生的“大三角”研究方法,对“N P+的V P”主谓结构的合理性进行深入而细致的论证和认真分析,还原该结构汉语语法事实的本来面目。
由于这一结构的句法功能和语义功能异常复杂,各位专家学者分歧较大。因此,为了讨论的方便以及让讨论更具有代表性,笔者先对该结构中的N P及V P进行必要的说明和界定。笔者所讨论的“N P的V P”中的N P,只限于能够和V P构成主谓或动宾关系的名词以及人称代词,不包括形容词、数量词、方位及时间名词等,如“致命的温柔”“一顿批评”和“今天的讲话”等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而“N P的V P”中的V P既包括动词也包括形容词,但不涵盖V P的兼类名词形式,如“爱迪生的发明有很多”中的“发明”,“他的讲话”很精彩中的“讲话”,“这本书的编辑是老张”中的“编辑”。“N P”和“V P”之间可以是主动关系,如,“母亲的回忆”“态度的坦白”,也可以是被动关系,如“这个问题的解决”。值得说明的是,由于类似于“破坏桥梁”和“制定计划”等动宾形式可以变形改写为“桥梁破坏了”和“计划制定了”的主谓形式,因此表示动宾关系的“V P和N P”在本文中笔者也姑且认定为主谓关系,如“桥梁的破坏”“计划的制定”等。也就是说,本文中的N P既可以是施事,又可以是受事。
“普——方——古”大三角理论方法是邢福义先生对研究现代汉语语言理论和事实的重大贡献,他认为“现代汉语共同语里的一个语言事实,往往可以在方言或古代近代汉语里找到印证的材料”[19]。这种方法可以让人们在更大的视野里运用古代、近代汉语语料以及方言口语语料对现代汉语共同语的语言事实,特别是对具有重大争议的语言事实进行研究和论证。我们首先来看“N P 的V P”在现代汉语中的语言事实。
人们往往会把现代汉语中“的”字当成是体词性偏正结构的标志,但是我们通过大量语料事实证明,“N P的V P”整体是主谓结构,其中V P词性没变,仍为动词或形容词。这里作为动词的V P前面可以有自己的状语(包括“不”字等副词),也可以带自己的宾语,这是汉语中动词的典型用法。例如:
(1)我的学会了煮饭,就在这时候。(鲁迅《伤逝》)
(2)他的暂时不去是有道理的。(朱德熙1985)
(3)我还要请求您,切莫对我的不写信进行报复。(北京大学电子语料库)
(4)悲剧就是由于掌权者的不肯认错而愈演愈烈的。(张伯江,1993)
(5)他们的翻译和研究新医学,并不比中国早。(鲁迅《藤野先生》)
我们认为“N P的V P”是主谓结构,还因为它具有主谓结构的一般句法功能特征,N P和V P之间既可以是施事关系也可以是受事关系,它可以做主语、宾语,甚至有时还可以作分句。例如:
(6)虽然对眼前的男人的不可一世深恶痛绝,但出于礼貌我还是接了他的名片。(北京大学电子语料库)
(7)我这不擅饮者虽也罪责难逃,但相比之下,不免庆幸我的不善饮。(北京大学电子语料库)
(8)但是,这个春天的到来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北京大学电子语料库)
(9)泰坦尼克号沉船的被寻获,那价值连城的珠宝金银犹如热风,更掀起了空前的寻宝热潮。(《读者文摘》1991.1)
最为重要的是,我们注意到以上各句“N P的V P”中“的”字的隐现是比较自由的,去掉“的”字,整个结构的意义和功能语法基本上不发生变化。作为指示代词虚化而来“的”的介入并不能改变“这本书的出版”类似语句是主谓短语的事实。(关于“的”字的语法化演变过程将在下节详细讨论)。
语言的变化是发展和继承的统一,要彻底弄清“N P的V P”这一语言事实的结构和功能,我们可以看看“的”字的这种用法是否可以在古、近代汉语中找到类似的语言现象。首先我们必须清楚了解“的”字在汉语历史上的演变历程。一般认为,现代汉语中的结构助词“的”来源于近代汉语“底”字,“底”字来源于古代汉语“之”字,这是很多语言学家所持的观点。曹广顺指出,“的”开始代替“底”最早是在宋代,而“的”最终取代“底”是在元代中期[20]。刘坚指出,从宋代起,由于语音的变化,“底”字逐渐改写成“的”,而“底”在其发展过程中保持着上古“之”的性质[21]。《康熙字典》解释“底”字时说:“宋人书中凡语助皆作底,无的字。”王力从语音方面解释说明介词“之”和代词“之”同出一源,而“底”正是从“之”变来的[22]。史存直认为,现代汉语中的“的”字是从“之”字演变而来的,“之”到“的”的演变不是直接的,其中还涉及到“之”与“底”的关系[23]。吕叔湘指出,唐宋时期的“底”来源于先秦的“之”字,最后逐渐又被“的”所取代[24]。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汉语中的“的”直接来源于近代汉语的“底”,间接来源于古代汉语“之”。
那么“底”和“之”在近代和古代汉语中究竟是什么用法呢?据考察,从3世纪到9世纪间,“底”是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后来慢慢虚化成结构助词时,书写形式逐渐变成“的”。江蓝生通过研究论证了处所词、方位词演变成为结构助词的可能性,指出“底”是由方位名词逐渐演变进入结构助词领域的[25]。王力认为,最初指示代词“之”放在名词后面复指,如“麟之趾”的原始义是“麟它趾”,“公侯之事”原始义为“公侯他们事情”[26]。方有国认为,指示代词“之”最初是复指前面名词表示强调,由于在句法结构上“之”字并不十分重要,在长期使用中复指经历漫长的语法化过程逐渐淡化成连词[27]。因此,我们对“之”字的语法化过程可以有这样一种比较清晰的认识:早期的“之”是一个体词性代词,它一般复指“之”字前面的名词性词语,但是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复指作用逐渐消失,就由代词变成一个只起连接作用的助词,相应的“之”字也就不再承担句子成分。例如“我之不德“(左传。襄公九年)是“我这样不仁德”的意思。“鸟之将死”(论语·泰伯)就是“鸟它快要死了”的意思。
古代汉语是在主语和谓语之间插入“之”字后形成“N P之V P”结构,并不能改变“N P+V P”的主谓结构性质,“N P之V P”仍然是谓词性的主谓结构,“之”字只是一个形式标记,它除了起把主语和谓语粘连起来的作用之外,还起复指和强调前面N P的语用功能。“之”源自指示代词,很多古汉语例句中“之”还带有指示词的痕迹,主谓短语“N P之V P”可以在句中作主语和宾语,也可以作分句,甚至可以单独成句。但也有很多学者认为,“之”用在主谓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例如:
(10)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11)无丝竹之乱耳(《陋室铭》)
(12)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13)何许子之不惮烦?(《孟子·滕文公上》)
而且“N P之V P”结构如果去掉“之”一样可以充当主语、宾语或小句,例如:
(14)a.治天下也,使天下欣欣焉人乐其性。(《庄子·在宥》)
b.昔尧治天下,吾子立为诸侯。(《庄子·天地》)
(15)a.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孟子·滕文公下》)
b.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
从形式上看,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字与古代汉语“之”字有非常相似的性质和功能;从语言发展历史看,“的”字是由指示词“之”字经历缓慢的语法化过程逐渐演化而来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的”字也继承了“之”字的复指和强调语用功能,“N P的V P”中N P是主语,“的”复指N P,“的V P”是主谓结构作谓语。如“老师的批评”是“老师他批评”的意思,“阿丑的一声不响”就是“阿丑他一声不响”的意思。王远杰根据指示词虚化规律和汉语文献大量例证推论,认为“的”源自指示词,有“提高指别度”的作用[28]。因此,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认为,现代汉语的“N P的V P”结构也是同样的主谓结构,它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的“N P 之V P”结构。也就是说,汉语里的常见句式“这本书的出版”从古至今除了“之”演变成了“的”字句式之外,结构中的语义和语法关系并没有任何变化。“N P的V P”从语表形式上看像是名词性的偏正结构,但从语里意义上看它确实是主谓结构。
我们还在语料中发现,在一些近代汉语比较接近白话的文学作品中,“的”字有时偶尔取代具有相同功能的“之”。例如:
(16)我辈的施为,到底有些“郊寒岛瘦”。(《桃花扇》第八出)
(17)我的怕作外官,太太是知道的,此番偏偏的走了这条路。(《儿女英雄传》第二回)
(18)你的封王,只待早晚间灭了项羽,便是囊中物。(《元曲选·气英布》第二折》)
在现代汉语中,偶尔也保留了许多“N P之V P”结构。这都是“N P的V P”来自“N P之V P”的有力证据。例如:
(19)相声演员之爱笑话,就更不必说了。(方成《闲谈职业习惯》)
(20)他之反对土生土长的共产运动并不表明他们也敌视俄国。(北京大学电子语料库)
在汉语语言的三大要素——语音、词汇和语法中,一般认为,共同语与方言以及不同方言之间语音差别最明显,词汇次之,语法差别最小。这也是汉语学界一直以来普遍持有的观点,因为语法结构是语言中最稳固的本质部分,“方言的语法和普通话的语法比较,句法方面的差别很小”[29]。邢福义先生之所以说现代汉语共同语里的语言事实可以在方言里找到印证材料,大概也是因为汉语共同语与方言之间以及方言与方言之间的语法差别很小的原因吧。以下我们通过语言事实的实证调查,探讨现代汉语共同语里的“N P的V P”结构在不同方言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为了确保本研究的可靠性,我们的语言材料均来自“北京大学现代汉语电子语料库”,为了保证本研究具有代表性,我们挑选的5个含有“N P 的V P”的句子中,有V P作动词的,也有V P是形容词的,既有“N P的V P”做主语的,也有“N P的V P”充当宾语的。例如:
a.他的暂时不去是有道理的。(“不去”为动词,“N P的V P”在句中做主语)
b.他的结婚与其说是对朱安的爱不如说是对母亲的顺从。(“结婚”为动词,“N P的V P”在句中做主语)
c.他们的英俊潇洒让很多女孩子着迷。(“英俊潇洒”为形容词,“N P的V P”在句中做主语)
d.在一片热气腾腾中,不少领导人仍保持着头脑的冷静。(“冷静”为形容词,“N P的V P”在句中做宾语)
e.我们根本就没理会汪霞的不理睬。(“理睬”为动词,“N P的V P”在句中做宾语)
在以上五个句子基础上,我们进行了如下实证调查:
(一)调查对象
选取中南民族大学分别来自包括黑龙江、福建、广西、湖北、陕西、贵州等全国各地共23个省市自治区的138名大一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要求学生以类似的句子结构分别用各自的方言重新口头表达以上5个句子。
(二)调查目的
了解句子中“N P的V P”部分在各方言里的具体表达方式。
(三)调查问卷
在以上a至e句里,“N P的V P”中的“的”字在你的方言中是:(A)需要;(B)不需要;(C)要和不要都能接受。我们得到的结果见表1。
表1 “N P的V P”在各地方言中的情况一览表
从表1的统计结果看,不管“N P的V P”结构中的V P是动词还是形容词,也不管“N P的V P”是在句中作主语还是作宾语,方言里“N P和V P”中的“的”字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的或是要不要都可以接受的(这两项共占到81.0%)。其中句a里,“的”字在各方言中更是不能出现。通过实证调查得到的结果,我们可以大胆地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汉语形式上的“N P的V P”结构在汉语各方言里等于“N P+V P”主谓结构,这和我们在上两节得出的结论是吻合的。“的”字的隐现不影响语法结构的性质,这也验证了潘文国曾在《汉英语对比纲要》中“汉语虚词的使用是弹性的”论断。关于该案例涉及内容更为详尽、调查范围更为广泛的方言统计调查,我们将另文专门进行论述。
语言的发展,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同时具有一定的继承性,而区域性发展不平衡使同一语言在不同方言中既具有差异性又带有联系性。这种继承性、差异性和联系性在类似于“这本书的出版”和“他的英俊潇洒”等现代汉语共同语的常见句式里得到很好的体现。
我们认为,探寻语言结构的性质和功能,揭示语言现象的规律和特点,都应当直接从语言的纵向历史演变和横向地域差异的语言事实出发。这样才可能使语言研究更接近语言真实,也更能说明问题。通过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以及汉语各方言的真实语料证明:在“N P的V P”结构中,N P和V P间是被陈述和陈述的关系,位于N P和V P之间“的”字的隐现并不能改变“N P的V P”是谓词性的主谓结构这一语言事实。
其实,在我们运用普、古、方语料进行论证之后,作为文章的结尾,我们也可以从类似的英语语法中找到“N P的V P”属于主谓结构的有力“外”证。在英语语法里,名词属格(或称所有格)除了表示偏正式的所有关系以外,也有表示主谓关系的现象,例如著名语言学家章振邦在《新编英语语法教程》中就有名词属格表示主谓关系和动宾关系的说法[30]。例如:
the Prime Minister′s arrival(首相的到来)=the Prime Minister′s arrived(首相到来)
the claim of the buyers(买方的索赔)=the buyer claimed(买方索赔)
the enem y′s defeat(敌人的被打败)=defeat the enem y(打败敌人)
the occupation of the island(岛屿的被占领)=occupied the island(占领岛屿)
(注:汉语为作者的翻译)
运用“普——方——古”大三角理论方法对“N P+的V P”主谓结构性质展开多角度考察证明,类似的语言现象也可以进行类似的实证研究。这为语言学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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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喻世华)
Multi-perspective Study of Subject-predicate Structure“N P+de+V P”
WENG Yiming1,WANG Jinping2
(1.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South-Central U 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Wuhan Hubei 430074,China;2.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Wuhan Institute of media of H uazhong Normal U niversity,Wuhan H ubei 430074,China)
A large am ount of real data of ancient Chinese,m odern Chinese and Chinese dialects dem onstrates that:the structure“N P+de+V P”in m odern Chinese is derived fro m the ancient Chinese structure“N P+zhi+V P”;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P and VP is topic and statement;the absence or presence of the character“de”between N P and V P in the structure“N P+de+V P”will not change the fact that the structure“N P+de+V P”in m odern chinese is a subject-predicate structure.
“N P+de+ V P”;subject-predicate structure;contem porary Chinese;ancient Chinese;Chinese dialects
H 043
A
1673-0453(2015)04-0039-06
2015-11-01
中央高校专项基金一般项目(CS Y12030)
翁义明(1973—),男,湖北随州人,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现代汉语语法、中外语言对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