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民主法制”的追求者

2015-06-19 08:02文/明
传媒 2015年15期
关键词:法制舆论民主

文/明 兵

老子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民主与法制究竟是什么?

这个疑问可能不仅是笔者10年前步入民主与法制社的疑问,也许会是很多人共同的疑问。而10年后的今天,笔者既是民主与法制社的工作者,也是“民主法制”的守望者,更是“民主法制”的追求者,随之,笔者的疑问迎刃而解。

笔者结合在民主与法制社工作的体会,已粗浅地形成了认识,借助这篇文章与大家进行分享。

做“民主法制”的守望者

“民主”从广义的层面看,是指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阶层以及各领域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定的社会活动机制。

但从狭义的层面看,“民主”即民主政治,统一理解为一定社会的公民,能够在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决定的国家政治活动。

而从“民主”的主要价值追求看,其要义是“主权在民”,前提是“自由平等”,核心即是“多数决定”,而关键是“遵守程序”。

从“民主”的产生看,既包含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理论,更包含着对国家民主政治发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价值。

“民主理论”首先应该是“主权在民”,也可以称之为“人民主权”。所谓“主权”,就是在一个政治体系中(比如国家)最高的政治决定权,主权既具有永恒性,也具有独立性,还具有始终性的特征。

而“主权在民”的政治理论,是针对中世纪后期盛行欧洲的“主权在君”理论而提出的。从实质上看,“主权在君”或“主权在民”的理论焦点即是到底该由谁掌握主权。

随着世界“民主化浪潮”的发展延续,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实践证明,人民的权利才是最高权利,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也属于人民。总之,“民主”即是推行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是坚持在“法制”的框架下治国理政。“法制”的概念源于古罗马时代。法的前提是“正当性”,即“合理性”,才具有合法性。

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法制同时也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还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法制实质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是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更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政权的法律和制度。

民主与法制既是辩证的关系,也是相互制约关系,还是统一的关系。发展民主必须健全法制,使民主法制化、法律化,法制必须以民主为基础。一个国家法治和人治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法律的多少,也不在于是否重视法律或者法律实行的状况,根本的区别在于法律是否体现民主的精神与原则。

也就是说,“民主法制建设”和《民主与法制》杂志1979年在上海的创刊,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特殊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更是党和人民的需要。

《民主与法制》杂志的创刊,主旨是报道政治、法律、社会、伦理等方面为主,后延伸到经济领域。但突出是宣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以及促进国家与社会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市场主体提供行为准则。《民主与法制》坚持宣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让人人都能享受公正的法律保护,坚持宣传“一手抓民主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这两只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把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民主与法制社又创办了《民主与法制画报》(后更名为《民主与法制时报》),并陆续从上海迁至北京交由中国法学会主管。

随着信息时代与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民主与法制网在2000年跟随新世纪诞生。发展至2014年2月,获得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由此正式成为了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也真正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民主法制”的守望者。

占领法制舆论新高地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工作更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究竟“为了谁”,必然同党的性质、宗旨相一致、相适应。宣传思想工作一定是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但在实际运行中,首先必须是创建自己可靠的舆论阵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变革,以及我国网民数字的一路飙升,为促使传统媒体向网络媒体快速转变,民主与法制网在中国法学会党组及民主与法制社党委高瞻远瞩的决策下,快速地建起了法制网络舆论阵地,并得到了跨越式发展。

有了自己的舆论阵地,其次必须坚持站稳群众立场,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去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群众,动员激励群众。大力宣传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发动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努力。全面引导人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以实现人民利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反映人民群众心声、为人民群众谋利。党的宗旨决定着宣传思想工作的价值取向,无论是宣传党的主张还是反映群众的意愿,最终都必须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强化大众视野、百姓视角,直面问题、聚焦热点,架起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坚实桥梁。

民主与法制网是在党的领导下,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法制领域的网络舆论阵地,必须以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以及全国政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等作为宣传重点,尤其是要带头宣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民主与法制网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推动政法工作向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向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向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转变、向更加开放转变,促进社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是对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点宣传。要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深入宣传党的政策精神,深入宣传法治建设新成果,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正能量”,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的统一,为唱响主旋律占领坚强有力的舆论阵地。

坚持正确导向与服务并重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我们党来自群众,始终以人民为靠山。对宣传工作来说,无论是作为观念形态的思想理论,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道德规范,宣传工作的根基始终在群众,智慧也在群众,力量还是在群众。

第一,民主与法制网作为法制网络舆论的主力军,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工作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方法。坚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各项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吸取群众智慧营养,从人民群众实践中获取宣传思想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由群众评判,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宣传工作的第一标准。

第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时代主旋律,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大力弘扬昂扬向上的社会主流和光明进步的社会本质,大力宣传党领导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伟大实践。作为法制网络媒体,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同时又承担着维护我国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艰巨任务,不仅要主动承担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重任,更要提高驾驭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能力,塑造法制舆论强势平台,扩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依法治国,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正面宣传,熔铸兴国强国之基。

第三,搭建政法部门与群众百姓的网络沟通渠道,重点打造“政法工作面对面”服务平台。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必须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政法队伍,才能实现稳定,确保市场经济的有序快速发展。政法工作与群众百姓息息相关,承担着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百姓平安的责任,因此,政法工作不仅要成为群众百姓的守护神,更要与群众百姓建立紧密关系。民主与法制网力推“政法工作面对面”服务平台,意在搭建百姓与政法的网络沟通渠道,并开发了从中央政法部门到县市区政法部门的沟通窗口,群众百姓遇到问题,只要登录民主与法制网,即可将自己的问题传递给相关政法部门,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权限即可进行答疑解惑。此举既能化解社会矛盾,还能拉近百姓与政法部门的距离。

特别开通“法律诊所”频道,免费为民答疑解惑。法律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因而,民主与法制网专门开设了“法律诊所”,并参照医院科室模式,分别建立了多类“法律门诊”及“专家门诊”。百姓遇到法律问题,无论身在何处,只要用手机或电脑登陆民主与法制网,敲打键盘,即可得到有效的帮助。民主与法制网无论是搭建“政法工作面对面”平台,或是开通“法律诊所”,总之,都是在主动承担“民主法制”守望者的责任,占领法制舆论新高地依靠党和人民来服务人民、服务国家、服务社会,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建设贡献自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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