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于近日出台《江苏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将正式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独立选用教材工作试点。
该文件明确教科书选用工作以省辖市和省管试点县为单位进行,原则上每市每学段应批准1所学校进行试点,报教育厅备案。教育行政部门及经批准可以独立选用教科书的学校要组织成立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的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设立学科组负责教科书初选工作。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该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中途不得更换。出现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的、课前没有按时到书的、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等情形之一,要重新选用教科书。 (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