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颖莉 贾泽啸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134576197D)
摘 要:随着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型速度的不断加快,其股权问题也显得更为严重,已严重不适应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发展要求。本文以河北省内农商行为例进行研究,在对其股权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农商行;股权;转型
国家在积极推动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同时,也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要点是明晰产权关系,其目的是要甩掉历史包袱,为成立高效、嚴密和先进的商业银行做准备。因此规范股金管理、优化股金质量是改革过程中的关键性环节。
2011年以来,河北农村信用社按照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坚持“全面启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加快推进”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股权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农信社股本金总额整体增加,股权结构逐步优化,股权管理日趋规范,股东质量有所提高,但影响和制约股改进程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法人股占比较低,入股门槛高,战略投资者难以引进。截至2014年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法人股东持股数额47.92亿元,法人股占比18.47%,较年初上升8.33个百分点。即使如此,与《指导意见》要求的平均比例仍相差甚远,且提升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域经济不发达,本来符合入股条件的法人股东就不多,而《指导意见》要求新吸收法人股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金总额的1%,使得一些企业被拒之门外。加之一些企业对农信社发展前景认识不足,片面追求投资回报率的短期行为使其缺乏入股积极性。
2.股权依然分散,待处理股金有待规范,委托代理机制尚未起步。截至9月末,全省农信社自然人股东数量99.43万人,人均持股2.13万元,平均每联社自然人股东人数6499人。股金额度偏小,股东户数偏多,股权分散的现象仍然存在。股权改造过程中,因自然人股东户数多,居住分散,流动频繁,长期联系不到股东本人,部分联社对这些小额股金进行了打包处理,暂时转入其它应付款科目。这些股金若不能及时清理,可能引起法律纠纷。要维护这部分小股东的权益,亟需建立股权委托代理机制。
3.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披露内容不充分,不利于投资决策。信息披露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强化外部市场约束、促进合规稳健发展、维护股东及存款人利益的有效手段。目前农信社对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管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未予披露。信息披露的内容简单、要素不全、途径单一、受众范围小,不利于股东行使知情权,不利于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农信社经营管理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4.管理体制不顺,法人治理不完善,影响股东入股积极性。目前,虽然建立了“三会一层”组织架构,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农村信用社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社员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得不到保障,影响了股东入股的积极性。
二、对策建议
1.加快改革步伐,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股东权益。一是行业管理部门应正确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理事和监事,选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股东代表选举制度、“三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经营目标考核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适当提高单户股东入股比例,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股东参与信用社经营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
2.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促进农信社健康稳健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授信业务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把信贷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二是通过采取责任清收、招标清收和不良资产拍卖等各种资产处置方式,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不良资产损失。三是积极拓展中间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四是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3.探索股权代理机制,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增强股东持股信心。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出发,积极建立股权代理机制,通过股权委托代理,实现中、小股东股权的适当集中,从而实现与大股东的股权制衡效果。
4.建立股权流转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股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使股权流转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搭建第三方股权流转平台,做到股权流转信息公开、交易透明。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使股金真实反映其内在价值。
参考文献:
孙世重.对农信社股权构造及资本管理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村金融,2011(13).
作者简介:田颖莉(1977- ),女,汉族,辽宁瓦房店人,硕士,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农村金融;贾泽啸(1976- ),男,河北望都人,硕士,张家口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副科长,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