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5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政府安委会对今年以来各地排查上报的24项涉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病险水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消防、电力、危桥、危房等行业领域的24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对24项重大事故隐患逐项明确了监控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办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监管责任单位等5项内容,要求2015年全部整改。同时,南充市采取了“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挂牌督办、治理销号力度:一是明确隐患监管责任。由各地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督促指导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进行认真治理。
二是分级挂牌督办隐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县乡村事故隐患“四级挂牌督办”和“逐级备案制度”,挂牌督办一批县乡级重大事故隐患,并抄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和同级纪检、检察机关备案。
三是实施闭环动态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对隐患排查、上报、治理、督查、验收、销号实行全过程记录在案,市安委会定期督查整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
四是严格验收销号标准。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报请辖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照整改标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安委会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检销号,对限期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何宗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