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2015-06-16 01:49秦运巧
劳动保护 2015年6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重庆市

2014年11月28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方针,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总结推广重庆等地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经验,2015年 4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重庆召开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重庆市副市长刘强出席会议并致辞,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公安部交管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防护工程是防范

群死群伤重要举措

自2005年以来,我国公路通车里程快速增长,近十年年均增长近12万 km,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445万 km,用十年时间走过了美国八十年的路程。但是,与快速增长的公路里程相比,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14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7万起、死亡近5.9万人,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4%和86%;其中重特大事故13起,死亡235人,占全国总数的比例均为1/3;今年1至3月,全国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占全国重大事故总数(9起)的56%。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化率已达54.8%,目前已通车公路中有87%为农村公路,且绝大部分为四级及以下的低等级公路,这些路段安全设施不足,基础条件相对较差。2005-2014年全国共发生279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有27%的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和财政增幅双双放缓,各地财政压力进一步增大,可能会导致道路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隐患存量没有减少,安全隐患增量反而上升。

孙华山在会上指出,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是坚守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现实要求,是加快适应新形势新挑战的迫切需求,是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加快解决影响制约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焦点难点问题的关键举措。

防护工程成绩与问题

孙华山介绍,围绕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各单位因地制宜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意见》实施以来,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一,有序推进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各地区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全部启动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第二,有效提升了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水平。交通运输部自2004年起在国省干线公路实施了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安全保障工程,十年来全国共投入305.9亿元,新增护栏7.9万 km,整治视距不良路段21万处,改造普通国、省、县道超过30.6万 km。第三,健全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第四,持续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三部门先后联合部署开展了两次道路客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连续三年在全国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创建活动,推动全国78万辆“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了动态监控系统,联合约谈了23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省级政府,督促整改了120余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系列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十年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基本消除了“大吨小标”的现象,有力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但是,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公路交通现代化水平还不高,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安全基础依旧不牢不实,还不能适应道路交通快速发展的安全需求,事故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农村地区低等级公路安全设施欠账较多。部分地方政府往往只注重道路通达性、忽视安全性,成为了“裸体路”“光板路”,翻车坠车事故高发。二是部分现有公路技术标准要求不高。三是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安全管理存在漏洞。2013年以来,全国共有5起重大事故发生在未正式通车的施工路段,占事故总数的14%。今年新疆自治区巴楚县“2·24”客车侧翻事故,造成22人死亡、38人受伤,伤亡惨重,教训深刻。四是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作管理不规范。五是综合治理力度不够。车辆超限超载路面执法工作涉及车辆生产、改装、销售、检验、登记、上牌、货物装载等多个环节,源头治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强化。2014年,仅涉及货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就有7起,占总数的54%;有4起事故存在货车严重超载的问题,平均超载率高达147%。

重庆为“生命工程”做出示范

道路交通安全是重庆市安全管理的重点。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于一体,仍处欠发达地区、处于欠发达阶段。自然环境较差、高危企业众多、基层基础薄弱,曾是全国8个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省市之一。多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占全市总量70%以上。为此,2003年重庆市首次提出了“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思路,将安装道路防护栏作为切入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在复杂地理条件下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重庆市副市长刘强在会议中讲道,据不完全统计,自重庆市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自以来,至少有效防止了4 000起车辆坠崖事故,避免了近8 000人的伤亡,因此也被广大人民群众亲切称为“生命工程”。

此次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场会期间,与会代表观摩了位于重庆主城区南部的巴南区的村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现场。地处山岭重丘地区的巴南区,是重庆市的旅游区,车多路险。为了建设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巴南区创新融资模式,拓展社会资金渠道,引入企业垫资建设、政府逐步偿还的BT模式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主动将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范围向村级公路拓展延伸。

2003-2014年,重庆市共实施生命防护工程712 km,基本完善辖区国省道及二环以内农村干线公路的安保设施建设。按照属地原则,强化镇街、村、社三级主体责任。同时,按乡道、村道每年每千米1万元、0.4万元的养护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镇街具体实施。实施劝导站工程,提升群众安全意识。2013年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50个,制定了劝导站工作规范,实行三级督导考核,落实“看、查、劝、宣、纠、报、封”七大职责。实施信息化管理工程,实施“天眼”管理。建成22个卡口系统,设置2 020个高清摄像头,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开展网上巡逻,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系统,及时布控查缉。标志标线工程,宣传提示出行安全。完善农村公路弯道、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标志标牌5 650余块、标线80多万m、减速带800余组、宣传提示牌1 200余块。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近5年共有效防止坠车事故150余起,避免260多人伤亡。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员侯德藻在会议上讲解了公路护栏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他讲道,有效的公路护栏是公路交通安全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够降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损失和严重程度。

据重庆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冉进红介绍,重庆市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模式。政府主导:十年投入34亿,安装防护栏1万7 000 km;企业参与:组建重庆安产集团,搭建投融资平台,弥补财政不足。三年融资5.4亿,安装生命工程2 747 km。

总结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验,他介绍到几点工作体会:一要做到通盘考虑、整体谋划、重点推进。二要把安全监管的着眼点放在基层。设立市、区县、乡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设立乡镇安监办,发动当地群众设置劝导队(站)。投入3.8亿元,配备乡镇安监执法车辆;投入2.4亿元配备安全监管装备。三要依靠先进技术推进安全发展。2004年,在全国率先推广GPS动态监管,实现客运车辆全覆盖、“两客一危”全监控。四要以严格执法撬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细化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估定级,完善“黑名单”制度。五要把督查和追责变成新常态。即把责任搞明白、把追责搞严格、把免责搞落实、把督查搞扎实。

本刊记者随访了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忠华。在问到经验推广和会议精神时,他谈道:“重庆‘生命工程经验值得学习。首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同时,‘九龙治水无法治水,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好。其次,经验可以选择性地应用,循序渐进。比如劝导员、劝导站,把宣传做到位,抓农村公路、山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地段,上硬件等等。再次,融资方式值得借鉴。交通安全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很重视。我们前不久召开了‘乡镇安全监督站现场会,推行‘五级五覆盖,先建体制,后推专项工作(比如,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但是硬件建设投入难度较大。重庆市社会融资方式给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它山之石可以为‘我所用。”

攻坚克难 夯实基础

孙华山在会议中指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他提出今年6月底前,全国要完成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全年要完成3万 km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各部门要深入落实《意见》,聚焦重点难点,狠抓落实执行。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推动党委政府系统“三级五覆盖”向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延伸,加快实现“五级五覆盖”,明晰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职责。二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效能。三要进一步落实“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好源头安全防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类开展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规定要求,积极参与公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一律不得通车运行。四要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刚刚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对重大和典型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全程督导、联合约谈、督促整改制度。五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综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开展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道路交通安全谈心对话活动,制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30号)的若干规定,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等。

实习编辑 秦运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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