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龙
非遗档案是人类传承发展、不断进步的宝贵财富。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非遗档案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非遗保护情况直接被档案工作的质量水平所影响。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
作为一种“活态档案”,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是人,它是在特定的时空,特定的社会活动中逐渐产生、发展起来的无形的历史记录,是非物质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有普通档案的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还具有保存和再现文化原貌的功能。人的记忆会对历史事件、社会活动等进行不自觉的改造、修改,会加入很多的个人情绪和感性因素,会心理上或物理性遗忘一些因素,所以人的记忆并不是完全真实的刻画所经历的事情,所看到的景象并不能忠实反映文化历史和社会生活。为了减少因个人的因素所造成的记忆消退或损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具体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很有必要。我们的子孙后代可以通过借鉴、学习我们所建构的社会记忆,消化吸收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而促进文化的传承发扬,同时刺激优秀新文化的产生与发展。
传承文明需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对人类文明活动的历史原貌、历史沿革的直接反映,也间接见证了人类的文化传承、发展渊源和发展趋势,是一种珍稀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不仅是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补充,而且也是具有代表性的档案特藏。我们可以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中了解到最接近历史真相的史实,亦可以从中吸取几千年来被人们不断传承和保存的优秀文化,只有尊重历史,了解历史,我们才能把握未来的发展与进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的兴起,全国各地各级档案机构也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真实客观性原则
真实性、客观性既是档案的根本,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在保护利用过程中,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面貌是非遗档案保护利用首先应做到的,决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道听途说。在进行保护利用时也应该留住最原始的基本特征,不能任意添改。在利用档案时也要注意分辨资料的真伪,坚持去伪存真,维护遗产原貌。
完整安全性原则
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是档案利用的前提,人为因素使大量档案流失损毁是造成档案损失的最大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和利用工作目前处于起步期,偏重简单介绍、概念界定、必要性分析,对基本原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和技术方法的研究才刚刚开始,许多问题还没有出现、解决,所以在档案的保护利用上就应谨慎,尽量完整地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也是一种不可再生档案资源,其十分珍贵,在开发利用档案服务于保护工作时应高度重视保护档案的完整。总之,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实体的安全,维护历史档案体系的完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历史档案利用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资源效益化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承载原生历史文化信息,决定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保护与传承、发展诸多方面具有无可取代的资源优势和利用前景。坚持资源效益化原则即尽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正面效益最大化并减小负面效应,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地充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要防止因不善保护和过度开发而造成的损毁。
以人为本原则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社会、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而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核心的载体,一切活动都围绕着人展开,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护和利用也应以人为本。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勤劳智慧的结晶,也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最富民族特色的文化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进生活才能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完成利用历史档案的重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广泛收集,摸清底细,形成名录
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基础性环节,更是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来说,最直接、有效的收集方式无疑就是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通过参与普查,广泛收集具有档案价值的实物、文献、音像资料等,从而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底细,帮助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外,还能发现民间一些天才的讲述者、传承人、表演者的下落,记录或录制流传了千百年并深刻影响着民众生活和群体社会的民俗事项,同时也为档案的持续收集提供线索和途径。
大普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由之路。档案部门具有高度的档案收集意识与丰富的建档经验等优势,可以积极参与到普查队伍中去,对散存民间的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起源、地域分布、表现形式、文化特征、传承状况等各个方面的珍贵档案资源等进行广泛的收集和登记,以备进行系统的分类、整理、编目、保存和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普查、收集工作是一项复杂、长期和系统的工作,不能漫无目的地开展,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和进行。在该项工作的初期阶段,有必要制定、撰写普查提纲,制定收集计划或是针对某一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作全面、综合性的调查收集或是对某类文化事项或艺术形式如口头文学等档案资源展开专门性调查征集,又或是针对某一个案如某种习俗、某类传人的档案资源进行调查征集等,以提高工作成效。一般来说,档案的收集工作还应当制定一项长远的计划,采用定期征集、定期回访等形式保证档案内容的完善和丰富。
全面记录,留住影像,建立多媒体档案库和数据库
“记忆”是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真实准确地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研究的基本前提。在普查过程中,不仅要搜寻、征集已有的反映遗产面貌的档案材料、相关文献典籍、道具实物等,还要对非物质遗产项目做好抢救性记录、登记以及描述等工作。当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不可避免的消亡命运的时候,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手段将其生动的影像记录下来,留住它们的身影,单从技术层面上来说,这项工作己经完全能够实现。endprint
文字记录,这是最早、最便捷、最广泛使用的记录手段。即使在当今所谓的读图时代,现代声像技术手段普遍运用之时,文字记录依然有其不可替代性。文字记录可以抵达哲学的高度,可以深入到背景、因果,成为一种解释,可以表达记录对象的欲望、愿望、感情,可以跨越时空等等,这些都是图像不能取代的。
电子技术发展以后,录音、录像、摄影、电影、数码拍摄等声像记录成为日益普遍的文化记录手段。与文字记录不同,这些科技性摄录是直接记录、直观记录、原样记录、形象记录,这些手段将历史、文化、生活的场景、图像和表达方式原汁原味、栩栩如生地记录和保存了下来,给人以真实、客观的呈现,因而其科学性、重要性和必须性是不言而喻的。
在实际的文化记录工作中,应做到多种手段相结合,并辅以相关的文字调查、描写、说明、解释等,以达到让人“如临其境”的效果。
深入编研,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文献资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和民族,同时也是整个世界的文化资源和财富,档案部门对它们的保护决不能止步于仅保存一些相关的影相记录,还要在大量搜集档案资源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档案的编研工作,争取多出编研成果,抓住无形文化遗产的特质和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其独特的文化根源和魅力。要在对档案资源进行系统整理的基础上形成系统文献资料,为“申遗”工作提供全面、系统、详实的材料储备,同时也为相关文化研究活动提供丰富可靠的文化资源库。
立足档案资源,支持“申遗”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证明某一文化活动项目的文化地位与价值的重要依据,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申报材料的重要来源。档案部门应当充分利用馆藏优势,为“申遗”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档案支持。
文化部发布的《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社图发[2007]4号)中对申报材料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其中最直接用到档案的部分是辅助资料部分,其中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内容。对于档案工作来说,这是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大显身手、实现价值的大好时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整合利用的有利平台,也为档案部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理由和见证。
加强宣传,弘扬民族多元文化
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传播。传播的内容,一方面是文化的形式和作品,例如举办民间文化艺术节、民间艺术博览会等展示民间文艺;另一方面是广泛传播民族文化的研究成果,普及民族文化知识,深入探究民间文化的奥妙与奥秘,解读民族文化密码。
如今,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发达、资讯泛滥的时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也应当紧跟时代步伐,实现全方位、多渠道的展示与传播,否则那些闪烁着民族智慧之光的文化瑰宝将会被人遗忘,尤其是对于某些濒危文化遗产来说,更将是雪上加霜。因此,必须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关注程度和保护意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使之更好地造福子孙后代。
|作者单位:浙江省桐庐县非遗保护中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