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掀起“共享经济”变革浪潮

2015-06-15 17:27文丨图
当代贵州 2015年39期
关键词:筹融资共享经济众筹

文丨图 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岳 振

众筹掀起“共享经济”变革浪潮

文丨图 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岳 振

“分享经济”浪潮将创造全新的商业时代,众筹将成为这个新商业时代的重要特征和发展动力。而世界众筹大会的召开,将努力把中国众筹行业推向“世界舞台中央”。

9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并强调“以众筹促融资”,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

中国有广泛而深厚的市场基础,众筹行业将“迎来大发展”。去年初,世界银行发布《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预计,到2025年,全球发展中国家众筹产业规模将近千亿美元,其中中国众筹产业的规模将达到500亿美元。

“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无不起于科技创新、金融创新。”以人人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特征众筹,即是金融创新的伟大实践。10月23日到26日举行的世界众筹大会,将努力把中国众筹行业推向“世界舞台中央”,意味着与互联网融合的中国金融创新,推开了“与世界深度往来的大门”。

众筹迎来“真正解放的时代”

由位于贵阳的“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编辑出版的《创新驱动力——中国数谷的崛起》认为,众筹的一般概念就是利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放大投资力量,“众筹的本质就是投资未来、投资梦想”。

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与产业突飞猛进的环境下,众筹模式得到广泛认可,一些成功的众筹实践也在证明着这种“去中心化”的商业模式可以帮助很多人搭建梦想通道,替代传统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难题。当然,众筹“不仅是筹钱”,重要的还有“智慧和激情”。

《解放众筹》一书认为,互联网的弄潮儿们是自由、平等、开放价值观的深度追随者,互联网天生带有众筹的基因,其开源精神,实际就是一种众筹精神。该书宣称:“正是基于互联网的发达(尤其是近年来社交工具的快速发展),众筹迎来了它真正解放的时代。”

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主要模式,能够“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快速跨区域投融资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认为,中国的众筹行业将在3年内成为世界第一。

众筹平台在国内出现是2011年,到目前已有200余家各类众筹平台。在几种众筹形式中,股权型众筹更受青睐, 2015年,中国股权众筹平台发展迅速,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股权众筹平台兴起的数量占到了平台总数的33%。

“股权众筹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去中心性、共享性、平等性特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说,股权众筹的参与者追求的不是低买高卖的过分投机,而是作为所投资的产品(服务)需求者,追求项目的长远发展,符合生产、交换社会化需求,也充分体现协作共赢的经济特点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

杨东是全国人大证券法修订小组专家,他认为“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众筹金融通过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防范等金融本质的回归,并且具有快捷、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和场外、涉众、混同的特征,并能打破金融垄断,实现消费者福利。

国务院今年6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要“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

“全球分享经济快速增长,基于互联网等方式的创业创新蓬勃兴起,四众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线上线下加快融合,正在并将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9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快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社会大众广泛平等参与创业创新、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提供更多元的途径和更广阔的空间”。

新兴的“分享经济”浪潮将创造一个全新的商业时代,高效、便捷的分享型创新企业发展正在成为“大趋势”,众筹将为这个“大趋势”提供强大推动力。去年以来,国务院及各部委提出的鼓励性监管思路,给众筹金融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探索“通往理性繁荣之路”

世界众筹大会首席学术顾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撰文说,众筹金融不仅是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还体现了一种新兴的制度供给。

姚余栋认为,中国在近几十年里取得的经济发展成就有目共睹,然而,在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中国经济增长还存在着很多结构性问题,与之相应的是,金融体系还存在很多缺陷与痛点,比如过度重视投资,忽视消费;更多关注大企业、大项目,忽视小微和草根;金融服务存在高门槛,低收入阶层和社会弱势群体没有完全覆盖。

“如何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潜能,成为中国经济转型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 姚余栋认为,众筹金融对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乃至经济整体改革都有着巨大影响。作为金融体系的一种自我完善和创新方式,众筹金融有望探索出一条“通往理性繁荣之路”。

这种“繁荣”已初见端倪。在实践层面,京东众筹、淘宝众筹、众筹网、人人投、天使汇等知名众筹平台,在实物众筹以及股权众筹实践中取得不俗成绩。人人投CEO郑林说,众筹平台让老百姓参与到吃喝玩乐的投资中,可以自由选择做股东。

人人投是国内首家专注于实体店铺股权众筹的网络平台,主要业务垂直于和人们密切相关的实体店铺。截至目前,人人投市估值突破40亿元,会员过百万。到2015年年底,人人投市估值或达200亿元。

京东金融副总裁姚乃胜透露,京东众筹目前已稳居行业第一,自2014年7月上线以来,持续获得了超过50%的市场份额。

姚乃胜说,京东众筹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销售出口和融资出口。在京东众筹平台上,除了提供安全的支付保障,还能帮商家把产品卖给真正喜欢这款产品的消费者,卖出以后,一旦获得真正好评,京东就会提供零售平台,这会带给你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销量,销售额可达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关键的是,还能提供股权众筹平台,获得股权众筹的专业投资者。

众筹繁荣的背后也有隐忧。风险防范是众筹金融要应对的关键挑战。在世界众筹大会执委会秘书长、贵阳市副市长王玉祥看来,众筹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为法律法规风险、从业人员道德风险以及交易系统安全防护为主的科技风险,要“特别强调风险意识”,“守住风险底线”。

严格来讲,由于“股权众筹”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有明确的性质界定和法律界限,众筹的法律风险便成为急迫需要克服的现实难题。杨东把众筹法律风险分为三个方面,即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即便尚未踏入“禁区”,股权众筹也需花费大量的成本规避法律风险。

杨东认为美国JOBS法案中对股权众筹融资的条件、投资者的分类及最高投资限额、对融资者和众筹平台的要求等的相关规定,可以作为中国防范众筹风险可资借鉴的他山之石。JOBS法案的有关规定,在推进股权众筹融资的合法化、加强对股权众筹投资者的保护、明确股权众筹平台的相关义务等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

比如为了允许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股权众筹融资,确立股权众筹的合法地位,JOBS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作出修改并增加一项条款,明确规定众筹融资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便可以不必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注册即可进行股权融资,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股权众筹的地位;再比如要求股权筹资的中介机构必须在SEC登记成为经纪人或资金门户、必须向投资者揭示融资过程中蕴含的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其进行教育等。

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贵阳希望以有效的政府执行力和宽容失败的容错精神,聚集国内外众筹行业精英召开世界众筹大会,推动“世界众筹之都”建设,构建以众筹金融交易所为核心的众筹金融生态体系。姚余栋说,世界众筹大会的召开,将对中国众筹金融的健康繁荣发展起到里程碑式的历史贡献,也会促进以众筹金融交易所为代表的新五板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责任编辑/喻 丹)

贵阳热情拥抱“众筹时代”,致力于建设“世界众筹之都”,“大数据产业在贵阳风生水起时,一场关于金融革命的探索与创新也在这里悄然兴起”。图为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

猜你喜欢
筹融资共享经济众筹
建筑业企业筹融资方式研究
民营小微企业众筹融资的风险与防范
众筹
创业型会展企业筹融资困境及解决途径研究
共享经济的冷思考
“共享经济”在中国变味儿了吗
中国网约车的规制范式研究
中国式众筹升级记
沙发客的共享经济特征及启示
众筹圆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