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试水探索发展“加速度”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助推瓮安加速跨越

2015-06-13 11:52王铁清袁绍阳
当代贵州 2015年34期
关键词:瓮安县瓮安职权

文丨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王铁清 袁绍阳

一路试水探索发展“加速度”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助推瓮安加速跨越

文丨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王铁清 袁绍阳

瓮安县作为贵州省唯一一个整县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县,紧紧围绕改革试点工作各项要求,在全县10镇1乡开展了一场求新求变的深层次变革。

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指出,要引导干部群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看问题,认识到改革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充满活力的必由之路,要依靠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2014年6月以来,为了更好助推乡镇一级的政府职能转变,瓮安县作为贵州省唯一一个整县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县,紧紧围绕改革试点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主基调和主战略,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坚持权责一致、能放则放、按需下放,依法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创新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在全县10镇1乡开展了一场求新求变的深层次变革。

这是瓮安在2013年成功实施乡镇行政区划改革的基础上,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改革。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任黔南州委常委、副州长,瓮安县委书记蒋映生表示,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的重要部署,也是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瓮安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政权组织建设,提高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速瓮安发展步伐。

强化顶层设计探索改革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摸规律。”

改革是没有任何先例的创新性伟大事业,作为贵州省唯一一个整县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县,瓮安没有现成的答案和经验,但瓮安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前进。

攻坚克难,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试点改革工作开始后,瓮安县高度重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有效破解发展难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杠杆。

县里不仅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还先后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制定出台了《瓮安县关于开展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

同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探索建立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将原有的6个党政机构调整为9个,12个事业机构精简为8个,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政务服务中心两个机构作为承接县级职能部门下放权限的主要载体。

加速崛起的瓮安县城全景(瓮安县委宣传部供图)

在行政、事业人员档案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交叉任职或兼职;实行“镇园合一”管理体制,通过领导交叉任职,扩大管理权限,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

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放权、能放则放、按需下放”的原则,明确了在产业发展、城镇管理等方面涉及18个部门(单位)7大类20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将赋予乡镇的管理权限分类落实到各个机构承办,指导乡镇拟定职权目录。

此外,将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类权限全部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代表试点乡镇政府统一行使,在乡镇区域范围内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并建立建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值得强调的是,为推进扩权强镇工作,增强乡镇发展活力,瓮安还提出了八项改革措施: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建设用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投融资体制改革、乡镇产业园区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农村社区建设。

目前,瓮安已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瓮安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和《瓮安县深化投融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四个一”为乡镇试点改革树典型

永和镇是瓮安县11个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位于瓮安县城东部,面积180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21个村民组,41563人,有在编干部职工139人,9个党政内设机构,8个事业机构。

在此次改革中,永和镇始终着眼于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探索“四个一”工作模式,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在摸索中渐入佳境。共办理承接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294项,为群众代办事项12800余件次,接待群众2300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48件。

主动承接,做到权力下放抵达“最后一公里”。永和镇主动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职权,并采取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的三定措施,确保承接职责职权事项顺利实施。对乡镇205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归类,对下放的202项职权进行融合,拟定了职权目录及机构职责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实现了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逐步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把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交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真正做到权力下放抵达市场“最后一公里”。

同时,拟定职权目录及机构职责编制成册分发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各站、所负责人,将各部门职权职责分发各站、所、村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各块工作,厘清自身职能职责。

整合资源,实现内设机构“多合一”办公。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机构,优化机构编制结构,探索建立机构设置综合、管理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确保职能加强的部门不能因为人员不足而放弃管理职能。

建立镇联合调解服务中心,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镇综治、司法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内容,规范社会行为,减少社会问题。

完善平台,确保村民办事“一站式”办结。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将所有下放的职权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各站、办、所工作窗口,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明确行政审批流程和行政事项办理时限,开通行政审批代理服务通道,实施“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厘清职责,探索服务模式“村社一体化”。打破现有体制机制的束缚,进一步理顺镇、社区、村关系,在组织机构、服务功能、服务设施方面积极探索“村社一体化”模式。同时,将社区服务中心与行政村有机整合,实现镇村两级服务网络全覆盖,既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又达到了“三上三下两满意”(干部下沉、权力下放、资金下移,乡镇精力集中到发展上、社区功能凸显在服务上、村职责回归到正轨上,群众和党委政府两满意)的目标。

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瓮安县通过近一年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践,责权一致、运转协调、便民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正逐步形成,对瓮安快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今年上半年,瓮安实现县内生产总值38.89亿元,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增速达到14.1%。

上半年综合测评在全省47个非经济强县中排第4位,保持了2014年的位次,在黔南州7个非经济强县中排第1位。

在综合测评的34项具体指标中,有15个指标在黔南排第一位,8个指标排全省前三位,其中排第一位的有4个;通过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二产比重较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40.5%,比2014年提高了6.7个百分点。

通过试点改革,瓮安克服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权责不对等”的弊端,实现了乡镇精力集中到发展上、社区功能凸显在服务上、村职责回归到正轨上的目标。

2015年以来,全县共为群众办理审批性服务事项464824件,其中:行政许可95025项,非行政许可43727项,行政服务326072项。

“瓮安县的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得很好!”贵州省编委办主任柳晓东坦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瓮安县还要继续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行政机构,不断创新机构管理体制,并不断总结好的做法,为全省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有益经验。(责任编辑/哈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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