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钢
1935年2月2日,方志敏等被国民党军警从上饶押往南昌,囚禁于“委员长行营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不久,方志敏便开始了写作,写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该文的写作曾一度中断,方志敏写道:在狱中的普通号,无心看同囚一室的刘畴西、王如痴下棋,“只是看书与写文字。我曾嘱咐王写一写红军的建设,他认为写出寄不出,没有意义,不肯写,仍旧与刘整日下棋。我因他的话,也停了十几天没有执笔,连之前写好了万余字的稿子都撕毁了。后因有法子寄出,才又重新来写。”方志敏所说“有法子寄出”是指胡逸民表示愿意将文稿送出去。
胡逸民,浙江永康人,早年参加过同盟会,追随孙中山革命,后官至中央政府监狱典狱长。因官场倾轧,被囚禁在南昌军法处看守所的优待号。鉴于胡的特殊背景,狱方对胡监管宽松,给予一定的行动自由。胡逸民与方志敏接触渐多,以至成为挚友。
入狱不久就获得胡逸民的承诺,不仅坚定了方志敏写下去的决心,而且使文章的用语与写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设想,如果文稿最终可能落到国民党的手中,方志敏肯定会有许多顾虑 :为了不给敌人口实,有些事情就不能写,有些事情只能含糊其辞,写得隐晦一些。然而,明确文稿可以交给党组织,交给自己人,方志敏就可以写得很直白,很坦率,不但可以写苏区取得的成就,也可以总结苏维埃运动的教训。
不过,方志敏最初并没有奢望能将文稿在生前送出,而是指望胡出狱时将它带出去交给党组织。后来得知案子“缓办”,方志敏才改变了等死的消极想法,开始谋划越狱。他写道“:我不应该利用目前的一切可能与时机,去图谋越狱吗?我不应该对敌人施行一些不损害革命利益的欺骗和敷衍,以延缓死刑之执行吗?应该的,应该如此做去。”“以必死的决心,图谋意外的获救!”因为有越狱的打算,就必须与党组织取得联系,于是方志敏开始考虑送信的问题。方志敏在《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中写道:“最苦的就是不知党的通信处,不能将狱中情形报告党。请党来援救,这确是一个极大的困难了。”
一
方志敏终于找到了能够在其生前将信送出的人。
据胡逸民回忆 :“我夫人经常带些吃的东西来探望我,我也拿些给方志敏。我介绍夫人与方志敏认识。有一天,方志敏试探性地问我,能否为他捎一封信,我满口答应,保证由我夫人送到。”
方志敏早就想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会放过。然而,这件事充满了风险,万一被国民党查获,不但送信人要坐牢甚至被处死,还可能泄露党的机密。因此方志敏非常慎重,考虑到每个细节:怎么让地下党相信送信人?万一信件落到敌人手里怎么办?不知道上海地下党的通讯地址,送给谁?
方志敏思来想去,决定为送信人写一介绍信,而且用米汤书写,这是当时中共地下工作者经常使用的密写方式。1935年6月11日,他写下《给党中央的信》。该信首先分析敌人没有急于杀害他的原因,报告自己越狱的准备,并请求得到援助。其次,方志敏罗列了8篇狱中文章的题目,并作简要说明;再次,方志敏对胡罟人(即胡逸民——笔者注)的情况作了介绍,并写道:“这些文稿,都寄存胡罟人君处保藏着,他答应在他出狱后,送交中央。”
至于把信送给谁?方志敏想到了鲁迅与宋庆龄。方没有见过鲁迅与宋庆龄,但信任二人,并确信他们一定与中共地下党有联系。
为了让地下党相信并接待送信人,方志敏还给胡逸民写了一封短信。由于没有收信人的姓名,故收入《方志敏文集》时,编者加了个标题:《遗信》。该信只有 400 余字。《遗信》开头写道 :“为防备敌人突然提我出去枪毙,故我将你的介绍信写好了。是写给我党的中央,内容是说明我在狱中所做的事,所写的文稿,与你的关系,你的过去和现在同情革命帮助革命的事实。由你答应交稿与中央,请中央派人来与你接洽等情。”
《遗信》还写道:“写了三张信纸,在右角上点一点作记号。另一信给孙夫人,在右角上下都点了一点,一信给鲁迅先生,在右角点了两点。请记着记号。”这说明,方志敏同时密写了三封信,并都做了记号,除了给鲁迅、宋庆龄的信函外,还有其中一封是“三张信纸”。经考证,这封“三张信纸”就是《给党中央的信》。
方志敏决心投石问路,遂将三封密写信件及短信一并交给胡逸民,后者交给其妻向影心,送出了监狱。
上海中共地下党收到了这批信件。当事人胡风回忆说:“一九三五年四、五月间鲁迅从内山书店接到一封信,打开一看是几张白纸,鲁迅弄不清是哪里寄来的,把白纸拿给我看,我也不认识。我去找吴奚如同志,他说可以拿碘酒擦一下试试看。回来后,我买了碘酒,擦后果然显出了字,即拿去给鲁迅看。其中有一封方志敏同志给党中央的信,还有一封给鲁迅的信。”另一个当事人吴奚如也详细地记载了此事,并写道:“党中央特科收到了方志敏同志在狱中的第一个报告书,并和他建立了直接联系的交通线路”。
《给党中央的信》签署的日期是1935年6月11日上午,方志敏极有可能将信写完后就立刻送了出去。因为该信关乎越狱计划能否得以实施,刻不容缓。按照当时的交通状况,中共地下党收到这封信当在6月中旬。
关于收信的时间,胡风与吴奚如的回忆并不一致,吴奚如回忆说是“一九三五年春(或一九三四年冬)”,胡风的回忆是“一九三五年四、五月间”。上世纪 80 年代初,两个当事人都已是耄耋老人,回忆 40 多年前的事情,有的问题难免记得不准确,特别是一些细节。
冯雪峰在《可爱的中国》手稿影印本的《出版说明》也提到收到《给党中央的信》一事:“这两篇文稿和这短信中所说的三封信,送到鲁迅先生手里的时候,大概已经在方志敏同志就义后很久,即是一九三五年临末或一九三六年初,因为我在一九三六年四月从陕北到了上海,鲁迅先生立即把它们交给我的时候,他说收到已有几个月了。方志敏同志给党中央的信是密写的,我当时就转送到在陕北的中央了。在鲁迅先生转交来的信件中,我记得没有给孙夫人的信。”
冯雪峰所说的“短信”就是《遗信》,所说的“三封信”就是分别给鲁迅、宋庆龄以及《给党中央的信》。这说明,在 1936 年 4 月冯雪峰就收到了《给党中央的信》与《遗信》。
二
1985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方志敏文集》有一附录:《关于方志敏狱中文稿的几个问题》。该文写道:向影心在方志敏就义之后胡逸民出狱之前,就同桂永清混在一起,后又与戴笠到了冀东。抗日战争爆发后,辗转到了重庆,与毛人凤结了婚。她带的那批文稿也随之散失社会。1940 年,我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用重金收买的那本《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手稿,很可能就是这批散失的文稿之一。
按照这种说法,将《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带出监狱的是向影心。如今,党史界采信了这一观点。那么,向影心什么时候将这篇文稿带出监狱的呢?笔者认为,应该是在第一次成功传送之后。第一次传送很顺利,向影心返回南昌复命。
终于与上海党组织建立起便捷、可靠的联系,方志敏异常高兴。胡逸民写道 :“第一封信的任务完成,他对我更加信任了”。于是,方志敏决定趁热打铁,再送第二批文稿,即《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这是狱中文稿中最长的一篇,有六万余字,也是方志敏最看重的文章。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方志敏对再次传送抱有信心。
然而,向影心没有将文稿交给党组织。很可能是到了上海之后,她就跟了别人,以后再没有返回南昌。
三
当时,从南昌到上海的交通还算便利。南昌与九江通火车,九江到上海有轮船。如果不耽搁,半个月左右可以往返一次。向影心再次离开南昌之后,又过了一些时日,仍杳无音信。可能是估计向影心出了问题,也可能是等不及了,方志敏决定另辟蹊径,寻找其他的送信途径。他的努力很快取得成效。监狱文书高家骏被方志敏的坚贞品格所感动,对革命产生了同情心,表示愿意为方志敏做些事情,并答应帮助方将文稿送出去。于是就有了高家骏的女友程全昭的第三次送文稿。
关于这次送信,当事人程全昭、胡子婴写有文章,来龙去脉都很清楚。
上文提到,方志敏用米汤写了《给党中央的信》,这是他在狱中第一次使用密写技术。以后,方志敏又花大量的时间密写文稿,备有副本。比如,在《我们临死以前的话》的文末,作者注明:一九三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写完,六月二十九日密写于南昌军法处囚室 ;在《在狱中致全体同志书》的文末,作者注明: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写成,六月十九日密写。
程全昭送出的文稿,就是这两篇密写稿,由此可以判断方志敏当时的考虑:其一,方志敏特别看重这两篇文章,希望尽快地交给党组织;其二,方志敏对这次传送没有把握,所以送密写稿,以防不测:万一文稿落到敌人手中,几张白纸也好蒙混过关;即使丢失了或毁掉了,也不要紧,原件尚在。
上海地下党收到这批文稿,并将文稿抄件转到莫斯科共产国际东方部。后者又将文稿传到巴黎《救国时报》社。1936年1月29日,在纪念方志敏烈士被俘一周年之际,《救国时报》全文发表了这两篇文章。
四
程全昭于7月上旬将文稿成功送至上海,但她没有返回南昌。方志敏不清楚文稿是否送到,只好请高家骏再送。7月底,高家骏来到上海,这就是第四次送信。
关于高家骏的这次传送,《关于方志敏狱中文稿的几个问题》写道:高说,送了给李公朴的信之后,便“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便急返杭州”,“其他三人的信未送成”。这是可信的。但高只提送信却未提到文稿,这就不足信了。因为烈士托高送信的目的是为了送文稿;否则,便失去了送信的实际意义。高又说:“其他三封信因家里失火全烧了。”这也未必是真的。我们认为,高不仅带有信而且有文稿,后来,文稿可能散失社会。
笔者赞同高家骏可能带有文稿的说法。那么,高带出的文稿是哪些呢?新版《方志敏全集》在《给党中央的信》文后有一注释:信中所列8篇文稿,其中,《给我妻缪敏同志一封信》和《新生活运动的训话》至今未发现。
笔者认为,如果高家骏带出了文稿,那么,带出的文稿只能是《给我妻缪敏同志一封信》和《新生活运动的训话》。这两篇文稿及信件可能被高家骏毁掉了。
五
方志敏送出了若干文稿,但仍有部分文稿留在狱中,他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胡逸民身上。方志敏给胡的信中写道“:请你记住你对我的诺言,无论如何,你要将我的文稿送去。”“大丈夫做事,应有最大的决心,见义勇为,见危不惧。”
6月19日,方志敏写《赣东北苏维埃创立的历史》的序言,文中写道:“何时枪毙——明天或后天,上午或下午,全不知道,也不必去管。在没有枪毙以前,我应将赣东北苏维埃的建设,写一整篇出来。我在这炎暑天气下,汗流如雨,手执着笔,一面构思在写,一面却要防备敌人进房来。我下了决心,要在一个月内,写好这篇文字。”还写道:“我希望这篇稿子,能借友人之力,送到党的中央。”
6月23日,方志敏写《记胡海、娄梦侠、谢名仁三同志之死》一文。
6月29日,方志敏写《赣东北苏维埃创立的历史》的第二章,这是现有狱中文稿的最后一篇。该文未写完。
7月底,方志敏委派高家骏第四次送信之后,遂将剩下的文稿全部交给了胡逸民。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在南昌英勇就义,时年36岁。不久,胡逸民获释,出狱时把方志敏的文稿都带出来了。一年后,他恪守承诺,亲自将文稿送往上海,辗转交给了中共地下党。
胡逸民这次送出的文稿有:《我们临死以前的话》、《在狱致全体同志书》、《可爱的中国》、《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清贫》、《给某夫妇的信》、《狱中纪实》、《赣东北苏维埃创立的历史》、《记胡海、娄梦侠、谢名仁三同志之死》,共 9 篇。其中,《我们临死以前的话》与《在狱致全体同志书》的密写稿,党组织已经收到,并在巴黎《救国时报》上发表。
六
关于方志敏的文稿是如何从南昌狱中送到上海党组织的,文章很多。如今正统的观点认为,文稿分四次送出,被党组织收存而且有据可查的有两次:一次是高家骏通过女友程全昭于1935年7月上旬送至上海的;另一次是胡逸民于1936年11月亲自传送的。笔者则认为,方志敏狱中文稿的传送不是4次,而是5次;《给党中央的信》就是由胡逸民夫人向影心成功传出的第一份文稿。
需要指出的是,《给党中央的信》是方志敏为胡逸民写的“介绍信”,不可能交给外人;而且胡风、吴奚如以及冯雪峰的文章可以证明,在1936年11月胡逸民将文稿送到上海之前,党组织已经收到了这封信。这说明,胡逸民夫人向影心的第一次传送是存在的。
方志敏认为第二次传送最有把握,因此把最重要的文稿交给了送信人,不过却出现了意外,向影心没有将文稿交给地下党。人算不如天算。1940 年,八路军重庆办事处得到消息,有人手中有方志敏烈士的遗文,经验证系真品,于是花重金买下。这篇失而复得的文稿就是《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有据可查的方志敏狱中文稿中,除了《给我妻训话》以及若干信件至今尚未发现外,其余的党组织都收到了。不存在“1938年前后,方志敏的一些文稿散落在上海、南京等地”以及“解放后浙赣沿线有地方发现狱中文稿的手抄本”的情况。
对于文稿的传送,方志敏殚思竭虑,煞费苦心,以创新的思维创造了中共党史上的奇迹。
一、通过说服教育争取到送信人。在国民党的监狱里,通过说服教育,将敌人营垒的人争取过来为革命工作,这在常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是方志敏却争取到了“狱友”胡逸民与狱卒高家骏,为文稿的传送创造了最重要的条件。方志敏能做到这点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主要的是人格魅力。
二、有通盘考虑及保底措施。胡逸民承诺出狱时将文稿带出去,这使方志敏心中有谱,心中有数。因此,方志敏在牺牲前抓紧一切机会,一次接着一次,尽量多地将文稿送出。来不及送出的统统交给胡逸民,由他交给党组织。
三、将文稿交给鲁迅或宋庆龄。方志敏不知道上海地下党的通讯地址,但确信鲁迅、宋庆龄与地下党有联系,因此决定将文稿交给二人。实践证明,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四、每次只送一二篇。开始送信时,方志敏已经写成了十来篇文稿,但他非常谨慎,每次只让带出一至二篇,绝不多带。这样,即使出事,损失也不会很大。
五、考虑非常缜密。将文稿安全地送到党组织手里,是方志敏临终前的最大心愿,因此,方志敏异常慎重,每次派谁送,送哪篇文章,是送密写稿还是原件,方志敏都有极周密的计算。
将大批文稿一次又一次地从监控严密的国民党监狱中带出去,送到白色恐怖的上海,并大部分交到地下党手中,这在中共党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奇迹。方志敏是整个行动的策划者,是创造奇迹的人。
(转自《党史博采》201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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