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生命的最后时光是在狱中度过的。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他一边坚持对敌斗争,一边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了《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清贫》等作品。
1935年,方志敏不幸被俘,但他仍想继续为党工作。因此,入狱不久,方志敏便主动要求监狱提供笔纸。有了笔墨纸张,他写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这是獄中文稿中最长的一篇,有6万余字。他的写作一度中断,“停了十几天没有执笔,连之前写了万余字的稿子都撕毁了”,但不久后,他便继续奋笔疾书,完成了这篇“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历史文献”。
由于随时可能被敌人杀害,方志敏没有长远的写作计划,只能想到什么写什么,而且争分夺秒地写。在一篇文章中,方志敏写道:“何时枪毙——明天或后天,上午或下午,全不知道,也不必去管。在没有枪毙以前,我应将赣东北苏维埃的建设,写一整篇出来。我在这炎暑天气下,汗流如雨,手执着笔,一面构思在写,一面却要防备敌人进房来。我下了决心,要在一个月内,写好这篇文字。”
写作消耗了方志敏“许多思想和心血”,让他“头上的白发,差不多增加了一倍”。不到7个月的时间里,方志敏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意志,写下近14万字的重要文稿。
(摘自《人民政协报》,文/刘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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