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广电产业改革发展研究

2015-06-11 11:36刘宏
文化产业 2015年2期
关键词:改革发展

刘宏

摘 要: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同时又是文化建设领域中产业属性最突出、最充分、最集中的一个文化门类,最具开发前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发展广电产业,实质是面向市场,关键是创新体制和机制。因此,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是广电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和主线。

关键词:广电产业;改革;发展;

中图分类号:G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广播电视业改革是大势所趋,体制机制创新必须体现综合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既实现喉舌功能与产业功能的统一和齐头并进,又实现管理的统分结合;组织结构层面,要加快推进广电业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按照事业与企业的区别,实行产业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层面,通过人事分配制度创新,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绩效挂钩、动态调配。这样,广播电视业就能在把好新闻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实现与市场经济全面适应的产业大发展和文化大繁荣。

一、中国广电产业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一)广电传媒产业的缺陷

中国广电传媒产业从技术设备等硬件资源看,属于高投入产业,并不比国外同行业差,但是在传统的封闭式媒体资源供需体系中,由于资源供给的结构性短缺,制约着总体资源的使用效率。

广电传媒普遍在行业定位、组织结构设置、节目制作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出现偏差。使广电传媒的发展受到限制,参与国内外传媒竞争的能力比较弱。1、行业定位计较模糊,政策空间相对封闭。2、组织结构与现代传媒要求不相适应。3、落后的人力资源管理导致媒体缺乏核心竞争力。4、广电节目制作和经营缺乏规范的市场。

(二)中国传媒多元化发展态势迅猛,广电传媒的观众不断流失

中国传媒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在上世纪后期就已经形成,但是,在计算机网络媒体大规模发展之前,中国传媒的多元化格局呈现一种稳定的状态,广电传媒并没有太多的来自媒体竞争所产生的压力。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迅猛发展,广电传媒的观众大量流失,这对多年来备受广大受众青睐的中国广电传媒产业来说,是一种关乎生存空间的严峻挑战。

(三)加入WTO及国内外各种资本进入中国广电市场,广电传媒的压力明显加剧。1、民营资本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外的广电节目制作及其他广电产业。2、通过节目的买卖进入。如电影、电视剧、卡通片、纪录片、综艺节目等。3、通过合作制作节目形式进入。4、通过人员交流、访问等形式参与境内广电节目制作。5、广告经营的外资进入,对国内广电的广告经营产生巨大影响。6、播放外国和地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应给予报酬,冲击国内广电业的经济收入。

二、面向市场,深化中国广电实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在我国文化建设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的今天,只有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入推进文化改革,冲破观念禁锢,打破体制障碍,完善政策支持,才能不断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多年来,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率先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为我们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概括而言,加快发展广电产业,关键是体制和机制,实质是面向市场。因此,以市场为导向,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应当是广电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和主线。当然,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必须坚持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发挥“喉舌”功能,有利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精神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有利于加快广播电视產业化进程,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

(一)横向上实行分类剥离,优化配置,板块结构,有机联系

具体就是将广播电视传媒的内容与载体分离。内容主要指宣传,包括新闻舆论,文化娱乐,广告信息等。载体主要指网络,包括有线和无线等。设立宣传和网络两个管理机构,实行板块管理,在各板块中再分设若干个中心公司,两大机构由一个总调度中心进行组织管理、统一协调,使人、财、物资源的配置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这种管理结构,有利于各自主管领导以更多的精力研究、管理各自的宣传和网络工作,实现宏观调控,徽观操作; 有利于针对不同特点,确定相应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有利于明确职责、优化配置、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二)纵向上实行有统有分,统分结合,三级构架,规范运行

所谓统,一是在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市场开发以及行业管理等方面,实行省、市、县三级贯通,垂直管理;二是理论的创新、先进技术的研究、新技术标准的确定、网络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实行全省统一安排、合理使用和管理,市、县两级只是负责其体操作和实施。

所谓分,一是让宣传功能在各自的广电平台上运作,实行地方管理,让各地结合实际进行舆论宣传。这样可以更有利于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广播电视传媒的“耳目”、“喉舌”作用;二是分灶吃饭,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谋发展。

(三)完善广电法律法规

随着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建立广电集团、实行管办分开以后,急需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以规范管理、运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确保事业和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今后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快立法进程,逐步建立以《广播电视法》、《电影法》为龙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广播影视发展规律的广播影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从政策性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变为以法制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

总之,目前中国广电产业化的过程,正在呈现出行业垄断基础上的经济权利的集中化。由于横向与纵向整合的程度和方式大大有别于西方大媒介集团高度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现实地看,在广播电视仍然保持“三位一体”的媒介制度环境之下,能够更有效地强化宣传管理的力度,但是,若要应对WTO之后国际大传媒集团进入中国的市场竞争压力,要走的路还很长,需要达到的目标有:一是广电媒体成为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二是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基础上,突破现行的“国有独资”的封闭运行规限。三是全国人大等立法机构对有关文化产业法规(含广播电视法或新闻法),以及在税收、信贷、利率、上市和节目、设备进出口等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尽快制定和配套出笼,并使之尽可能与国际法接轨。在这此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完善的中国电视产业化链条,即以产权和业务关系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要体制,以优势媒体为龙头,以骨干频道为核心,在联合、兼并的基础上,组建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的真正“航空母舰”式的媒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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