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善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证在各类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构建公证诚信制度不仅仅是我国公证行业的呼唤,更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我国公证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公证作为国家司法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行使着国家公共的证明权力,同时也承载着国家至高的公共权威和信誉。因此,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法律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公证的诚信制度,是确保公证诚信的必要条件。如何维护公证的公信力,就成了公证在当前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
关键词:诚信制度;公证;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一、诚信制度建设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诚信经济,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发达的诚信制度体系相伴随。当前,我国的社会诚信状况不容乐观,甚至有人认为,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正在发生着诚信危机,信用环境恶化已经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诸多危害。现在我国一些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拖欠贷款、税款、违约和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披露虚假信息、质量欺诈等不诚信行为,这些情况直接遏制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证给予公众信任度的强弱直接决定着社会对公证认同感的高低,但与其他公信力不同的是,公证不但依赖于社会的信任而建立自身的信用,还以其独特的公共治理功能协助社会建立并巩固信用,也就是说,公证公信不仅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净化和升华社会诚信的良方,公证在维护着良性的社会秩序。
二、公证与公信力
公证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法的实施更证明公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公证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实现社会所期望的诚信,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风险,防止非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效率,促进了市场經济步入信用经济的轨道。公证公信力体现公证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反映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如果公证失信甚至公证不公,公证工作就无法取信于民,公证制度存在的根基就会动摇,国家法制的权威就会受到损害。
公证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信用”二字,失去它,公证也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本。如果将公证事项予以法定形式确定,社会必会对公证公信提出更严格更高的要求,公证的公信力也将随着人们的要求上升为社会最高诚信之列,法律同时也将赋予公证最高诚信地位。因此,这也要求我们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不能有任何闪失。只求创收,不讲公证质量,违反公证职责,不遵守职业道德,将公证的公信力完全抛诸脑后,这不但严重影响了公证的声誉,更谈不上维护公证的公信力。如果在办理公证中公证机构及执业人员不管是出于故意或过失,一旦作出有损诚信的行为,必将使公证公信力跌入社会诚信体系中难以承受的底线之下。公证公信力不仅大打折扣,而且彻底沦丧。由此可见,诚信是公证人的生存之本,命脉所在。因此,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是推进公证工作服务、改革和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公证工作的紧迫任务。
三、公证机构是社会诚信建设的体现者和实践者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发展,就必须要讲诚实、守信用。公证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就是运用一定的法律手段,对经济民事活动进行适当的监督,保证各种经济、民事活动真实、合法、公平、公证,避免和减少风险,确保合作、交易安全;并为依法进行各种经济、民事活动和解决各类纠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真实可靠的证据。公证书它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文书,其因公共认可的国家威信的导入而获得了效力上的公示性、公信性以及适用上的普遍性。公证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信用”二字,公证的本质在于确保所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员是公证机构的主体,在社会诚信体系中起到导向和示范作用。
四、以制度为保证,建立完善公证诚信制度体系
一是以完善责任制度为前提,实施质量工程。一个行业的信用,是靠长期的积淀形成的,预示着前途和未来。公证也如此。任何时候公证事业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公证质量和行业信誉为代价。要根据公证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评判标准和监控制度,加强对公证人员和公证机构的考核和监督,坚决制止和严厉处罚压价竞争、给回扣等以利益驱动意识为轴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
二是建立公证失信惩罚教育机制。要统一全国公证行业的诚信标准,指导各地根据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表现和守信情况,开展公证处、公证员诚信等级评定,奖优惩并建立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诚信。对自觉抵制造假、欺诈行为的公证机构、公证员给予奖励,对有违规行为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受到制约和处罚,以达到教育的效果。
五、以人为本,加强公证员职业化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长效机制。公证质量是公信力的核心,质量出问题,公信力自然下降,造成公证质量问题与公证员的业务水平、执业意识、政治素质等因素有关。但是,缺乏公证质量评判标准、办证细则和操作规程是屡屡出现问题原因。只有通过完善制度,把提高素质与完善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把集中检查整治与长效结合起来,在效应上相互补充,形成规范,持之以恒,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增强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证队伍素质教育措施。在构建公证队伍诚信体系时,必须坚持“两手抓”,把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教育作为重要环节,加大公证队伍诚信教育的力度。公证职业道德是公证人员从事执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核心是诚信为本、公证为民。要把职业道德教育和平常政治教育以及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建设贯穿于创建文明公证处、优秀公证员等各项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之中,营造独特的道德和文化环境,使公证人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使讲诚信成为公证人员的自觉行动。
综上所述,公证机构必须在体现诚信中来提高、发展和完善自己;也必须在诚信实践中充分展示公证的优美风姿。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笑飞.法定公证视野下之公证公信.中国公证.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