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会公德的缺失看儒家伦理的深度悖论

2015-06-11 14:06李翠
今日财富 2015年34期
关键词:公德缺失悖论

摘 要:社会公德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非常重要的一个标志,社会文明程度越高,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就越高。然而,现如今,我国却出现严重的社会公德缺失现象,而社会公德的缺失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重新树立公德意识已迫在眉睫。然若想重树公德意识,就必须首先探寻公德缺失的内在根源,以从深层次上来解决公德缺失问题。纵观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承,其中儒家思想发挥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儒家中关于社会公德的理论根源主要是“恻隐”与“仁爱”,但仁爱以孝悌这一血缘亲情为本根,血缘亲情至高无上的地位反而会导致对仁爱理想的否定,而这正是儒家伦理所存在的深度悖论。也就是说,正是儒家伦理的深度悖论,形成了社会公德缺失的文化根源。

关键词:公德;缺失;文化根源;儒家;悖论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稳定的起码道德要求,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社会文明程度越高,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就越高。我国虽是古代文明大国,但是不必讳言,当今人们所表现的道德素质令人十分心寒,我国社会公德已出现严重缺失。而一个社会如果出现公德缺失,就必然会引发社会免疫力危机。因此,如何在全体公民中进一步开展公德教育,重树公德意识,必然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探讨公德缺失现象的深层文化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求取培育社会公德的有效途径,显得尤为必要。

一、公德缺失的文化根源

可以说,现今中国社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多重转型相叠加的时期。而在这些体制与规范的转变过程中,人们的公共道德规范却没有进一步跟上。在这一时期,从整个大环境来看,经济似乎优先于社会公德。由于经济的优先地位,公平、公正也只能跟在其后,于是就出现了只顾经济增长而忽视公平正义的现象,这是体制转型带来的消极影响。抛开时代背景,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臣民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中国人无意识中便会产生臣民意识。传统社会中,人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主人地位,只有君才是所有人的主,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要想生成公民意识,就更难了。因而公民意识的缺乏也就为公德的缺失打下了基础。除此之外,公德缺失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根源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儒家思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儒家讲求恻隐、讲求仁爱,但儒家的仁爱是以特殊的血缘亲情为本根,并赋予血缘亲情以其他情感所无法企及的地位。但事实上正是血缘亲情这种无法企及的地位才导致了对仁爱理想的否定,从而使儒学陷入一个悖论。

二、“仁”、“孝”在儒家理论中的关系

1.仁的涵义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早在《诗经》、《左传》中就已有“仁”字出现,但那时的“仁”只有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基本含义。“仁”真正具有崇高地位是从孔子开始的。《论语》中,涉及到仁的涵义的句子有很多,大致可以归结为一下几个方面的涵义:首先,“樊迟问仁,子曰:爱人。”[1]这是对“仁”原有意义的确认与继承,也是孔子对仁这个概念的最基本定义;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有之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2]这里把“孝弟”定义为“仁”之本。这是孔子对“仁”这个概念的扩展与升华。也就是说,君子是要懂得孝敬父母,敬爱兄长。因为一个人只有先做好爱父母了才能更好的爱社会;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3]的意思是,“仁”不仅要做到在家孝顺父母,而且出门在外,也要尊敬兄长,讲信用,并要广泛的去爱其他人、亲近有仁德的人。也就是说,不仅要爱自己的亲人,还要爱其他的人,要把对家人血缘之爱扩展为对他人的友爱;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4]这里“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就是能为人民大众谋福利,这是“泛爱众”的最高体现,是连古代圣贤都很难以做到的,所以对于这一境界只能是无限趋近,不能完全达到。

2.“仁”的本根---“孝悌”

所谓“孝悌”,指善待父母,尊敬兄长。儒家认为孝是其他各种道德规范的根本,贯穿于人的行为始终。孝可概括为以下六点:第一,赡养父母。《论语·为政》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5]第二,敬重双亲。《论语·为政》说:“至于犬马,皆有能养,不敬,何以别呼?”[6]第三,以爱心愉悦老人。第四,不做有损父母声誉之事。《论语·为政》说:“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7]第五,不做无谓的有损父母所给予的躯体健康的事。《孟子·离娄下》中有:不顾父母,好勇斗狠,就是一种不孝。“悌”主要指尊敬兄长,兄弟相亲相爱。孝与悌相联系,是为适应古代家庭宗法制度提出來的。孝悌是以血亲之爱作为本质内涵,是仁爱理想的本根基础,儒家的血亲之爱具有一种至上性。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儒家始终坚持的“爱有差等”、“爱莫大于爱亲”的原则中。

三、儒家伦理的深度悖论

孝悌是儒家仁爱的本根,但以血亲之爱作为本质内涵的孝悌,却并不足以构成实现仁爱理想的充分基础。

1. “仁”与“孝”本质内涵上的差别所导致的悖论

“仁”和“孝”都归属于我们人类的情感,但它们的内涵与外延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仁在是一种开放的普遍性的情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泛爱众”,包括一切血亲之外的人;而孝却是一种封闭性情感,更多的指向血缘亲情。也就是说,普遍仁爱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它指向的是社会生活中的所有人,血缘亲情的封闭性主要体现在它指向的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所以,从理论上说,以一种封闭的情感作为开放性情感的本原根据,显然是不充分的。试想如果一个人因血缘关系而对亲人怀有“孝”与“悌”的情感,这很好理解,但他为什么一定要对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怀有“仁”的情感呢?所以,仅仅凭借血亲之爱,还不能论证普遍性仁爱理想的正当合理性。仅凭这一点尚不能够解答“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为什么应该保持普遍仁爱”这个关键性的问题。

2.血亲之爱的至上性所导致的悖论

儒家思想中认为爱是有差等的,体现在孟子的部分命题中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8];“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9]由此可见,血缘亲情是享有任何其他情感都超越不了的地位的,是可以凌驾于其他一切情感之上的。然而,孟子主张推恩,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0],从实质上来讲,“推恩”是试图把本来对自己父母的孝心也扩及到他人父母那里,那么,这种推恩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爱有差等和事亲为大的原则,与儒家的基本精神是不相符的,因此孟子的推恩说在儒家思想的整体框架内是无法成立的。按照这种原则,一旦在“仁”与“孝”之间出现二者只能任选其一的两难境地,根据“爱莫大于爱亲”的原则,人们应该会为了维系本根至上的家庭私德而放弃社会公德。所以,尽管孔孟本人的意愿是以推恩的方式将私德与公德统一起来,在私德的基础之上来实现公德,但会出现的问题却是:二者之间一旦出现,人们最终一定会为了保存私德而否定公德,从而使儒家伦理陷入悖论。实际上,在孔子与孟子的文本中,孔子和孟子都曾经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指认了这一结论。如叶公对孔子说:我们这里有非常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邻居的羊,他正直的站出来指证了他的父亲。对此,孔子提出异议,指出:“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11]对于舜在自己身天下之君、其父瞽瞍杀人的情况下,孟子认为应“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訢然,乐而忘天下”[12],可见孟子是将“孝”放在首位的。

由此可见,孔孟的主张是要求人们以孝作为本原,進而达到“泛爱众”的崇高目标,然从上面我们对二者的比较却发现:依据爱有差等原则,具有普遍性内涵的“仁”根本就不可能超越以孝作为本质内涵的血缘亲情的至高地位;相反,它必须处处从属于血缘亲情,甚至当二者出现矛盾时,还要保护血缘亲情的至高地位。直到今天,在我们的生活中,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私德”伦理仍可作为人们安身立命的重要寄托。“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表现出‘公德不张,‘私德颓废”,“私德”[13]伦理已经越来越表现出它的局限性和狭隘性。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文化是导致公德缺失的一个重要文化根源,因此,要想改变现状,首先的着眼点应放在传统文化的转变上,在现代社会,试图使传统的血亲主义向团体主义的伦理原则转化,也许有必要将传统儒家伦理进行创造性的自我转化,使其成为一种具有现代特征的“后儒家伦理”。

注释:

[1]张燕婴译注:《论语·颜渊》,中华书局,2006年,第182页.

[2]张燕婴译注:《论语·学而》,中华书局,2006年,第2页.

[3]张燕婴译注:《论语·学而》,中华书局,2006年,第4页.

[4]张燕婴译注:《论语·雍也》,中华书局,2006年,第83页.

[5]张燕婴译注:《论语·子路》,中华书局,2006年,15页.

[6]张燕婴译注:《论语·子路》,中华书局,2006年,15页.

[7]张燕婴译注:《论语·子路》,中华书局,2006年,14页.

[8]杨伯峻、杨逢彬译注:《孟子·离娄上》,岳麓书社,2011年,145页.

[9]杨伯峻、杨逢彬译注:《孟子·万章上》,岳麓书社,2011年,179页.

[10]杨伯峻、杨逢彬译注:《孟子·梁惠王上》,岳麓书社,2011年,15页.

[11]张燕婴译注:《论语·子路》,中华书局,2006年,195页.

[12]杨伯峻、杨逢彬译注:《孟子·尽心上》,岳麓书社,2011年,264页.

[13]萧成勇:《传统伦理变革与社会公德培育》,《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3期,第249页.

参考文献:

[1]《神圣之间:中西政治哲学比较研究》 湘潭大学出版社 刘启良 2010年版.

[2]《儒家传统文化中公共精神的缺失与社会发展困境》 李文钢.

[3]《孔子孝道思想探析 》 ,作者:张丽娟,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论文.

[4]《差等与平等: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之比较》,作者:骆毅,《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9期.

[5]《先秦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思想的比较研究》,作者:葛婷,东南大学,2012年论文.

[6]《先秦儒家的“孝治”哲学》,作者:陈雄,学术期刊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z1期.

[7]《浅析中国古代孝道思想》,作者:滕越,《安徽文学(下半月)》,2009年1.

作者简介:李翠(1986—),女,满族,吉林,湖南信息学院,教师,硕士研究生,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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