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之糊涂

2015-06-11 02:38秦泽忠
杂文月刊 2015年7期
关键词:老妪好心大巴车

秦泽忠

福建荷塘派出所林警官驾警车行驶途中,见前方几十米外两名老人摔倒在地,遂上前询问伤情,未料老人一口咬定是为了避让警车才摔伤。幸好路边的监控视频拍下了事发经过,林警官调取出事发地的监控视频给两名老人看,这才自证了清白。在电视上看到这条消息,不禁想起曾看过的另一条消息:一位8旬老妪在马路上摔倒,众多路过、围观者在旁人“帮不得,到时她说是你撞倒的”的提醒下,不敢相帮。初看此消息时,我认定那个“旁人”忒不厚道——耄耋老人摔倒,你不肯上前扶一把也就算了,怎么还挑拨别人“帮不得”呢?难道你家中就没有老人?难道你吃了唐僧肉永无衰老之日?虽曾发生过扶人被讹受冤枉这种案子,也不必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呀!然此后发生的多起类似事件,却让人不得不感到那“旁人”不是在“挑拨”,而是“善意”的提醒了:如江苏省如皋市有个骑三轮车的石姓老妪摔倒后,被大巴车司机殷红彬好心扶起,该老妪反诬殷师傅撞倒了她,好在大巴车上装有摄像头,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实真相,石姓老妪才改口说自己犯“糊涂”,让好心扶助她的殷师傅免受了不白之冤。这次呢,连警察都差点儿被讹诈,又是幸亏摄像头还了其清白。于是意识到:摄像头不只是客观地记录了事发现场的真实情景,其实也透视出了某些人心中的“小”。

真该喊一声“摄像头万岁”了!

无意一一罗列这类事件,只想与犯“糊涂”的老年朋友探讨一下:面对摔倒的8旬老人,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旁人”是冷漠、挑拨吗?恐怕许多人会以为他是位有警惕性的“好心”人——欲对摔倒的老人施以援手者无疑是善良者,正是为了善良者免遭冤枉,故才提醒之;为了善良者免遭冤枉的提醒,正是出于对善良者的爱护、保护;爱护、保护善良者的人当然是好心人。可反过来再一想,如果那位倒地的8旬老妪不是以怨报德的“糊涂”人呢?就因了人们的这“警惕”而失去了被及时救助的机会,您说她冤枉不冤枉?迟暮之年,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了,需要他人的扶助自然也就越来越多了。一旦遇到凭自身能力无法逾越的障碍或无法克服的困难时,咱是希望他人伸以援手还是袖手旁观呢?自然是前者。可是,获救之后,倘以怨报德反咬一口,纵是人家再善良再热心,恐也不能不心存顾虑了。您说是不是?老朽年迈,且因自幼患小儿麻痹症而致身残,保不齐哪天就咕咚摔倒。万一真摔倒了,当然希望有人拉一把,且对帮我的人心存感激,绝不会丧良心反赖人家“撞”的;但如果没人肯伸把手,我也能理解——人家怎知道我是“井绳”还是“蛇”呢?反过来讲,如果我遇到摔倒的人,也是会犹豫的——不拉一把吧,良心上过不去;可拉一把吧,万一被赖我“撞”的怎么办?不怕他犯“糊涂”,就怕闹到法院辨不清我是“井绳”还是“蛇”,百口莫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身上没安装摄像头。

梅花鹿的警惕性極高,便是低头吃草时,也总是竖着耳朵注意捕捉异样的声音,且不时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以防不测。书上讲,梅花鹿的这种警惕性是狼给训练出来的——不如此,就随时都可能受到狼的伤害。本该为老自尊自重的老年朋友们,咱可不能因自己“糊涂”成为训练他人“帮不得,到时她说是你撞倒的”之警惕性的“狼”啊。否则,万一哪天遭遇不测,虎尾春冰及溺呼船却被警惕的“梅花鹿”不揪不睬,噬脐无及的可是咱们自己!

最后,再说句也许不算“跑题”的话:如果深究,讹诈不只有损德行,亦属违法行为;老了老了,倘因“糊涂”讹人而受到法律的责罚,可就真成了“偷鸡不成蚀把米”。如此说来,那以怨报德的犯“糊涂”,还真的是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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